說真的,這部片子一開始的介紹,也是把我拿捏住了——《監獄來的媽媽》
一個幼兒園老師,長期遭受家暴,在一次家庭沖突中失手殺死了丈夫。被判10年,在監獄文藝隊里搞演出、自我救贖,出獄后努力修復和婆婆、兒子的關系。最后還本色出演,甚至憑這個角色拿了A類國際電影節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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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這個介紹,我當時想的是:這個女人真的不容易,出獄后還能直面慘痛過往,太有力量了。姚晨也在微博上替她吆喝:“這不是技巧,是生命本身。汪涵還掛名出品人。到這兒你是不是也覺得,這片子不挺正能量的嗎?怎么未上映,網上都已經罵聲一片。
因為他騙人。影片宣發介紹說是反家暴,而有心的網友直接翻出了影片所講述案件的判決書——陜刑一終字第66號
裁定書上寫的,和宣傳稿上的內容完全是兩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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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趙簫泓,本名趙曉紅,2009年就因為和丈夫吵了句“支床”的瑣事,吵急了眼,就主動退到客廳,拿起桌上的水果刀,直直捅進了丈夫的胸口——主動脈被刺穿,人當場就沒了。法院最后判了她15年,還加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決書里寫得清清楚楚:沒有家暴證據,沒有防衛情節,就是純粹的故意傷害致死。
可電影里呢?把這點瑣事吹成長期家暴,把主動捅刺說成被逼無奈失手,硬生生把一個殺人犯,包裝成了反抗家暴的英雄。而且事后還有證人說夫妻倆關系還成,吵架不多,更沒有所謂的長期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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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有什么長期家暴?哪有什么失手反抗?全是編的!為了票房或者為了洗白。
更過分的是,她本人還拿著這部篡改事實的電影,拿了國際影后,站在聚光燈下賣慘,說自己有多不容易。可誰還記得,那個被她捅死的男人,再也不能開口辯解,他的家人,連被片方通知一聲的權利都沒有——這不是消費逝者,是什么?這不是二次傷害,又是什么?
有人替片方辯解,說“藝術高于生活”,可高于生活不是篡改生活,更不是踐踏法律啊!咱們不是反對拍反家暴題材,也不是不允許藝術改編,就像《我不是藥神》,也是真實事件改編,可它尊重事實、傳遞善意,而不是拿苦難當流量,拿謊言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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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真正被家暴折磨的女性,她們躲在黑暗里求助無門,她們的苦難是真的,她們的絕望也是真的。可這部電影,卻把她們的困境當成洗白殺人犯的工具,以后真正需要幫助的家暴女性,再站出來說話,誰還會信?
姚晨刪了宣傳文案,汪涵裝聾作啞,主演賬號被禁言,片方急著撤檔,說白了,就是怕引火燒身。我們罵這部電影,不是閑得慌,是怕這種歪風邪氣蔓延——如果殺人犯能靠編故事洗白,能靠賣慘拿獎,那法律的尊嚴何在?逝者的冤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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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從來不能凌駕于法律和倫理之上,母愛和女性覺醒,也從來不是犯罪的遮羞布。希望這場罵聲,能打醒那些想靠“魔改事實”賺流量的影視方:別再消費苦難,別再挑戰底線,尊重事實、敬畏生命,才配做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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