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合同簽了8年,錢還付了95%,貨馬上就要送到家門口了,賣方卻突然說:不好意思,賣不了了。
這不是網購被商家“砍單”那么簡單。這是國與國之間的軍火交易,涉及的更是價值上億美元的尖端導彈系統。
5月19日馬來西亞國防部長哈立德正式向挪威政府發出索賠通知:要求賠償超過2.5億美元(約合10億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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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的導火索是今年3月挪威政府在馬來西亞訂購的導彈即將交付前的“臨門一腳”時刻,單方面撤銷了NSM反艦導彈的出口許可。他們給出的理由非常霸道且牽強:收緊特定技術出口管控,類似的裝備只能賣給盟友和“最親密的伙伴”。
這個場景大家是不是有點似曾相識?
于是乎,馬來西亞直接被晾在了原地。6艘已經快完工的新軍艦就等著裝武器了,結果不但導彈沒了,甚至連之前付的貨款錢也打了水漂。
這種事,放誰身上不炸?士可忍孰不可忍…
八年合同,說撕就撕?我們簡單來還原一下導彈“砍單”的始末
這件事事情要從2018年說起。那一年馬來西亞海軍與挪威康士伯集團簽下合同,欲采購該國生產的NSM反艦導彈系統,以用于裝備6艘馬來西亞使用法國設計、并在本土制造的新一代瀕海戰斗艦。2025年馬來西亞又追加了第二份合同,價值1119萬美元,為2艘現役的“萊丘”級護衛艦也加裝上NSM發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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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合同的總價已經來到了約1.55億美元。到了2026年3月,馬來西亞已為該項目支付了其中的95%費用,約為1.47億美元。
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這款導彈本應該在今年的三月份開始交付!
可結果呢?就在規定的交付日期前幾天,挪威政府一紙令下:撤銷出口許可…
這下馬來西亞徹底懵了:我等了8年、1.47億美元的投入、戰艦的預留位都準備好了,你給我來一句“對不起,政策變了”。
不帶這么欺負人的?
也正是因為挪威政府遲遲不給任何說法,還不退錢,幾經周折無果之后,馬來西亞政府才不得不向挪威政府發起追責,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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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M導彈:全球的“搶手貨”,可到了馬來西亞卻一下子變成了“燙手的山芋”
被挪威“卡脖子”的這款NSM導彈可不是什么普通貨色。不夸張的說,馬來西亞的這幾艘新軍艦就指著這款導彈“出菜”呢!
它是挪威康士伯集團的“王牌產品”,全稱“海軍打擊導彈”(Naval Strike Missile),被公認為是目前全球最先進的反艦導彈之一。
我在這里列舉幾個關鍵數來簡單了解一下它的性能:
NSM導彈射程超過了185公里,改進型甚至可達到300公里以上;
它的彈頭重約125公斤,一發命中的話足以重創大中型艦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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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全程采用高亞音速飛行(約0.93馬赫),末段還可進行隨機機動用以專門“騙”攔截系統;
它采用了隱身外形設計,常規情況下艦載雷達是很難發現它的;
制導方面,NSM采用了紅外成像制導,具備發射后不管的能力,特殊情況下還能打陸地目標。
此外,NSM導彈還是目前全球唯一一款擁有真實實戰戰果的隱身反艦導彈:
2024年3月烏克蘭用挪威援助的陸基版NSM反艦導彈在黑海海域精準擊沉了俄羅斯“亞速”號大型登陸艦(1171型,4000噸級);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打擊中它成功避開了俄軍“鎧甲-M”艦載防空系統的攔截!
后續烏軍又多次使用NSM導彈打擊了俄軍黑海艦艇、港口設施,盡管具體戰果未被確認,但截止目前暫從未有被攔截記錄,這其實也從一個側面證明了它在復雜海況下的能力。
簡單來說,NSM反艦導彈是一款“聰明、隱身、致命”的反艦利器。
也正是因為性能突出,且有實戰表現,NSM導彈已經賣給了美國、波蘭、德國、加拿大等十幾個國家。甚至連美國海軍的瀕海戰斗艦和F-35戰斗機都把它當作主力反艦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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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馬來西亞這種小國,有這么一款利器在手,即使瀕海戰斗艦噸位小點也能玩上一出“四兩撥千斤”的戲碼!但很可惜,就是這么一款“香餑餑”,它足足等了8年,結果臨門一腳之時卻被踢出局了。
挪威的行為不是“砍單”,而是地緣政治的“站隊”
表面上來看,挪威的理由是“收緊出口管控”!但稍微懂點國際關系的人都明白:這事的背后,沒那么簡單。
首先這是歐洲軍工“選邊站隊”的具體表現。
我們都知道自俄烏沖突爆發之后,歐洲的整體安全格局徹底被改變了。北約國家對非盟友的軍事技術出口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收緊,挪威也正是這一政策的堅定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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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馬來西亞導彈事件,挪威外交部也明確說了:最敏感的防務技術,只賣盟友和“最親密的伙伴”。
馬來西亞既不是北約成員國,也不是挪威的“核心盟友”。被排除在外,看似意外,實則是歐洲防務圈“內卷化”的必然結果。
這不是簡單的商業“退貨”,而是赤裸裸的“撕票”。
注意!挪威可不是“賣完后悔”的,而是在交付前幾天撤銷的許可,之前它可是有八年時間考慮的,就算從俄烏沖突開始算,它也有四年多的時間可以通知馬來西亞的,但它并沒有這么做…
沒有正式通知合同取消也就意味著馬來西亞的軍艦將會繼續按照NSM導彈的標準進行設計、建造——但發射裝置裝好了、系統集成做完了、人員培訓也搞了,導彈卻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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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導彈不給了,這些東西全成了擺設。在馬來西亞索賠的2.5億美元中,除了有1.47億美元的已付貨款,剩下的部分其實就是拆除現有裝置、重新集成新系統的“善后費”。
該說不說,馬來西亞要的不算多,違約金都沒有算呢!
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卻賊骨感!馬來西亞的這口惡氣,咽不下也得咽。
馬來西亞總理安瓦爾在與挪威首相通話時用了“強烈反對”和“不可接受”這樣的措辭。他還說了一句很重的話:“簽了字的合同不是五彩紙屑,不能這么隨便扔。”
但關鍵問題是,軍售合同不同于普通的商業合同。出口許可掌握在出口國政府手里,隨時可以以“國家安全”為由叫停。馬來西亞再怎么怒,也只能索賠,沒法強制交付。
更令人氣憤的是挪威方面連個正式道歉都沒有,好像還非常的有理,仿佛他也是受害者一樣!
這就是之前西方大力鼓吹的所謂“契約精神”、“自由貿易”,合著這些東西全是給別人定的,輪到自己頭上時合同說撕就撕,政府只會打官腔,道歉沒有,甚至已經支付的貨款都要不回來,更別說違約金了,這不就是赤裸裸的霸凌嗎?
1.47億美元的貨款也許就是小國面對國際霸凌時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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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砍單風波”不但給馬來西亞,也給全世界都上了一課。
對馬來西亞來說,這是1.47億美元的慘痛教訓——錢付得太快,后路沒留好,追責無門!
接下來,馬來西亞大概率會轉向中國、土耳其或其他國家尋找替代方案,但重新招標、重新集成、重新培訓,沒個三五年下不來。
對挪威乃至整個歐洲軍工來說,這事其實也是在“透支信譽”。正如馬來西亞總理所說:如果歐洲防務供應商可以隨意毀約而不受懲罰,誰還把他們當靠譜的合作伙伴呢?
這話看似是在說事實,可也是馬來西亞這種小國無力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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