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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轉接電話
幫忙信號引流
就能輕松賺取零花錢?
殊不知
看似零門檻的“線上兼職”
實則是觸碰法律紅線的涉詐行為
近日,涼山木里縣公安局瓦廠派出所聯合反詐專班成功查處多起利用“手機口”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違法案件,依法對20名涉案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多數涉案人員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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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僅是轉接電話,20人淪為涉詐犯罪“工具人”
經查,違法人員財旺某某、洛桑某某在網絡上看到“低門檻、高報酬、足不出戶日賺千元”的虛假兼職廣告后,心生貪念,主動組織扎西某某、旦珠某某、熊某某、蘇朗某某等共計20人,采用典型“手機口”作案模式,為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提供電話轉接、信號中轉等技術幫助,成為詐騙分子實施違法犯罪的“工具人”。
案件辦理過程中,辦案民警發現一個令人警醒的共性問題:多數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嚴重認知誤區。在他們看來,自己既不參與詐騙話術溝通,也不直接騙取他人錢財,僅僅是用兩部手機轉接信號、撥打中轉電話,屬于無傷大雅的兼職行為,完全不涉及違法犯罪。
目前,該案兩名主要組織者財旺某某、洛桑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各處罰款500元,同時依法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其余18名涉案人員均根據違法情節,依法作出相應行政處罰。
警方揭開“手機口”違法面紗
所謂“手機口”,是當前電信網絡詐騙衍生的新型黑灰產業,也是公安機關重點打擊的涉詐違法行為。
詐騙分子利用兩部及以上手機、信號轉接設備,搭建簡易中轉通道,將境外高頻詐騙號碼,偽裝成本地境內號碼對外撥打。廣大群眾看到來電顯示為本地號碼后,極易放松戒備,進而被虛假貸款、刷單返利、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等話術詐騙,遭受財產損失。
警方明確底線:無論行為人是否知曉詐騙具體手段、是否直接參與詐騙溝通、是否從中高額獲利,只要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信號中轉、電話轉接、設備搭建等協助服務,均屬于幫助信息網絡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情節輕微的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涉嫌刑事犯罪,面臨有期徒刑等刑事處罰。法律追責從不以“不知情”“年紀小”作為免責理由。
公安機關在此鄭重警示廣大群眾:所有“零門檻、躺賺高薪、只需手機操作”的陌生兼職,均為詐騙陷阱;凡是要求個人提供手機、設備用于信號轉接、撥號引流、賬號掛靠的工作,一律是涉詐黑灰產業務,務必堅決拒絕、主動遠離;如發現身邊有人從事“手機口”轉接、為詐騙團伙提供技術引流等可疑行為,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或前往就近派出所舉報。
來源:四川日報
編輯:代雨珈
責編:鄒湘
編審:阿比伊木
終審: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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