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原標題:中介做局“一房兩賣”騙走房主百萬房款,偽造全套房主材料套取銀行巨額貸款;銀行未核驗原件、未要求房主到場、違規(guī)放款給冒牌賣家成幫兇
來源:大象新聞
近日,大連網(wǎng)友王偉向大象新聞·大象幫反映,他委托賣房,卻被中介做局掉入“一房兩賣”陷阱,造成118萬元的巨額損失。
而騙局的關鍵一環(huán),竟是華夏銀行在審核環(huán)節(jié)“層層違規(guī)”:未核驗原件、未要求房主到場、違規(guī)放款給冒牌賣家。目前,王偉已正式起訴華夏銀行,要求其承擔未盡審慎義務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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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局】中介偽造全套房主材料 套取銀行巨額貸款
2021年12月,王偉委托中介——大連名飛房地產(chǎn)代理有限公司,出售他在金州區(qū)御龍園B區(qū)的一套房產(chǎn)。該中介實際控制人曲娜與王偉簽訂了《房地產(chǎn)居間服務合同》,并代收了王偉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接下來,曲娜的“神操作”就來了。她一邊讓翟毅作為買房人與王偉簽訂162萬元的《房地產(chǎn)交易合同》;另一邊,又安排弟弟曲洪濤冒充王偉的代理人,通過另一家中介將同一套房產(chǎn)以173萬元的價格賣給毫不知情的王某麗、申某濱夫婦,并約定首付67萬元,資金監(jiān)管銀行為華夏銀行。
為了能順利通過銀行貸款審核,曲娜開始瘋狂“造假”。她利用事先扣留的王偉房產(chǎn)證,結合翟毅的個人信息,先后偽造了翟毅單獨所有的假房產(chǎn)證、假的《離婚協(xié)議書》(加蓋甘井子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查檔印章)以及顯示翟毅離異的假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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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款】銀行未見原件加蓋“與原件核對相符”印章 百萬房款打給“冒牌賣家”
同年12月25日,在房主王偉本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曲娜帶著翟毅,弟弟曲洪濤帶著買家王某麗夫婦來到華夏銀行甘井子區(qū)支行,辦理二手房抵押貸款和資金監(jiān)管業(yè)務。他們向銀行遞交了上述全套偽造材料的復印件,華夏銀行的信貸經(jīng)理許某芳在未見到相關證件原件的情況下,便在復印件上加蓋了“與原件核對相符”的印章,銀行也凍結了王某麗夫婦交付的首付款67萬元,并對該筆資金進行監(jiān)管,翟毅當場冒充房主與王某麗夫婦簽署了《不動產(chǎn)交易合同》。銀行系統(tǒng)里,這筆交易的收款人被指定給了“冒牌賣家”翟毅。
辦妥銀行貸款后,如何讓毫不知情的王偉把房子過戶給王某麗夫婦,成了關鍵一步。由于曲娜的房地產(chǎn)中介公司未配備持證人員、未到主管部門備案,不具備居間資質,無法辦理網(wǎng)簽,她將王偉帶到另一家房地產(chǎn)中介——大連乾城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以王某麗夫婦為買方,讓王偉在空白合同上簽字,虛構了王偉向王某麗夫婦賣房的事實。
2022年1月29日,曲娜等人將王偉約至不動產(chǎn)中心辦理過戶。她向王偉謊稱“原買房人翟毅辦不了貸款,王某麗夫婦是其親屬,能辦理公積金貸款”,信以為真的王偉隨即將房產(chǎn)過戶到了王某麗夫婦名下。王某麗夫婦取得房產(chǎn)證后,當天下午便在銀行簽署了《委托付款授權書》,銀行將房款一次性打入了翟毅的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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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娜等人拿到房款后,翟毅向王偉支付了“首付款”44萬元。
【報警】尾款兩月未到賬 原房主得知被騙
然而,收到首付款過了兩個多月,王偉始終未能等到剩余的118萬房款。他多次催促,曲娜卻以各種理由百般推諉。察覺到異常的王偉最終選擇報警,他才震驚地發(fā)現(xiàn),自己早已落入了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警方迅速展開偵查,將曲娜抓獲歸案,隨后該案交由大連市金州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3年9月,大連市金州區(qū)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曲娜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氣憤】原房主:銀行層層違規(guī),讓騙子得逞
刑事案件宣判后,王偉認為,華夏銀行在整起交易中存在不可推卸的嚴重失職,正是銀行的層層違規(guī),才讓騙子的計劃最終得逞。
王偉認為,自己作為房主,本人根本沒到場,可華夏銀行的信貸經(jīng)理許某芳,連原件都不核對一下,直接就蓋了個“與原件相符”的章,違規(guī)把審批給過了。后來判決書也認定,許某芳自己承認收了曲洪濤的好處,請客吃飯、一部華為手機,還有一兩萬塊錢現(xiàn)金。更可氣的是,許某芳還讓買方王某麗、申某濱簽訂空白的借款合同、空白手續(xù)和空白授權書,事后自己補填內(nèi)容,然后把貸款直接打到了翟毅的賬戶里,完全繞開了正規(guī)的資金監(jiān)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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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王偉提供的派出所筆錄,時任華夏銀行甘井子支行副行長劉巖波承認,二手房資金監(jiān)管的法定要求是買賣雙方本人到場、核驗證件原件、并由賣方確認收款賬戶。而許某芳的行為完全違反了銀行內(nèi)部流程和國家監(jiān)管規(guī)定,銀行從頭到尾沒有盡到任何審核義務。
“如果華夏銀行能嚴格按規(guī)定審核,核驗原件,要求我本人到場,規(guī)范資金監(jiān)管,不違規(guī)放款,騙子根本一分錢都拿不走。”王偉表示。
5月25日,記者多次撥打華夏銀行甘井子支行電話,均無人接聽。
【律師】銀行可能按其過錯比例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北京浩天(鄭州)律師事務所劉芬宇律師,她認為:在大連“一房兩賣”詐騙案中,中介曲娜通過偽造房產(chǎn)證、戶口本、離婚協(xié)議等材料,伙同他人騙取銀行貸款162萬元,僅支付王偉44萬元,致其損失118萬元。華夏銀行工作人員在未核驗材料原件的情況下,就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核對相符”印章,使騙局得以完成。2026年,王偉以財產(chǎn)損害賠償為由起訴華夏銀行大連分行,主張銀行未盡審慎審查義務,導致售房款被錯誤支付。從法律角度看,銀行作為專業(yè)金融機構,在辦理貸款及資金監(jiān)管業(yè)務時,負有法定的審慎核查義務。若其未按規(guī)定查驗身份證明、產(chǎn)權證件等關鍵材料原件,可能構成過錯,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承擔侵權責任。盡管犯罪行為系中介主導,但銀行若存在明顯疏忽,仍可能按其過錯比例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此案也警示公眾:選擇正規(guī)中介、全程參與交易、及時核實資金流向,是防范房產(chǎn)交易風險的關鍵。
目前,王偉已正式起訴華夏銀行,要求其賠償損失。
來源 | 大象新聞記者 孫玥 湯磊
編輯 | 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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