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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第一幫幫團消息,阿寬和阿婷經媒人介紹成婚,領證近兩年來始終沒有正常夫妻生活,長期分居導致夫妻倆相處疏離,感情破裂。男方為婚事共計花費72萬元,提出離婚并要求退還各項花銷。
據報道,兩家系遠親關系,2024年5月訂婚、同年9月領證并舉辦婚禮。為迎娶女方,男方家庭按照當地婚俗,支出彩禮28.8萬元、三金首飾9.1萬元,再加上婚俗紅包、婚宴酒席等,全部結婚成本超72萬元。
但婚后阿婷始終對親密相處比較抗拒,偶爾還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雙方一直沒有建立起正常的夫妻生活。阿寬說:“有一次她是真的吐了,我抱著她的時候,她開始顫抖,跑到洗手間馬桶去吐。”
阿寬稱,女方以工作為由長期住在外地出租房,每周才短暫回一次市區婚房。結婚整整一年半,女方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拒絕同房,兩人從未有過正常夫妻生活。
男方多次私下溝通、雙方家人出面調解,問題始終無解,男方無奈提出離婚,要求女方全額退還所有結婚開銷,共計72萬余元。
夫妻二人對于相處不和的緣由各執己見,彼此心中都積攢了很多不滿。阿婷在電話中說:“剛結婚的時候,最開始是沒成功。但是第二次的時候他就是感覺挺懊惱的吧,我還是有點不大適應。”
調解員分析,兩人均為初婚,缺乏婚戀相處經驗,初期磨合不順實屬正常,勸導雙方放下對立情緒,加強溝通、耐心磨合。
阿寬到妻子阿婷的出租屋協商解決方案,阿婷沒有出面。女方父親反駁稱,女兒并非不愿意過日子。兩人婚前婚檢身體健康無問題,曾經嘗試過同房,但過程一直不順利,加上雙方心理緊張,久而久之抵觸情緒加重。彩禮錢早已退還給小夫妻,只是男方拒不承認;且酒席、禮品屬于自愿婚慶消費,不該由女方承擔。
最終調解無果,雙方表示婚姻難以維系,男方希望女方退還72萬元的結婚開銷;女方同意離婚,但不認可高額退款。雙方決定走法律途徑解決糾紛,一切等待法院裁定。
律師解讀稱,夫妻長期無夫妻生活,雖非法定離婚事由,但足以證實感情破裂,加之婚期短,未履行夫妻義務,起訴離婚法院大多準予。
來源| 新聞晨報、第一幫幫團、海峽都市報、縱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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