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鎮雄警方
原標題:一線警事 | 深夜“電魚”把自己“電”進法網!鹽源派出所抓獲3名非法捕撈嫌疑人
為切實保護轄區水域生態環境,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捕撈違法行為,筑牢水域生態安全防線,近日,鹽源派出所精準出擊,成功查處一起非法捕撈案,抓獲涉案人員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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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凌晨1時許,鹽源派出所民警在夜間巡邏時發現河邊隱約有光亮閃爍,疑似有人電魚。民警靠近發現,發現3名男子正在河中利用電瓶電魚。民警當即對3人實施抓捕,現場查獲作案電魚工具1套和漁獲物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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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訊問,3名犯罪嫌疑人對其涉嫌非法捕撈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下一步,鹽源派出所將持續加大轄區河流、水域巡邏頻次與巡查力度,緊盯夜間、節假日等高發時段,嚴厲打擊電魚、網捕、偷捕等非法捕撈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警示一片,切實守護轄區水域生態資源,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捕魚行為,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警方提醒
電魚是一種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違法捕魚行為。由于電魚對漁獲物沒有選擇性,在操作過程中,其擴散電流形成的電場會帶給水域中魚類、魚類幼苗和魚類餌料生物帶來毀滅性打擊。同時遭電擊但未能撈取的魚類沉入水中腐爛后,對漁業水域也會造成污染,破壞生態環境安全。
在禁漁區或是禁漁期內使用禁止工具、禁止方法進行捕撈活動的均涉嫌非法捕撈,廣大市民切莫貪圖小利以身試法。
如發現有非法捕撈行為,請立即撥打110報警。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方法進行捕撈的,沒收裝置、器具、有毒物質、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吊銷捕撈許可證,可以沒收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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