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取消執行40多年的固定分時電價
告別 40 年固定分時電價:電價市場化改革落地,這些細節與你息息相關
2026 年以來,我國電力市場迎來里程碑式變革 —— 貴州、湖北、陜西、河北(南網)、吉林、云南、重慶、遼寧、河南等 9 省市已正式取消執行 40 多年的固定分時電價,江蘇、山西兩省也進入方案征求意見階段,一場從 “政府定價” 到 “市場定價” 的電價革命全面鋪開。作為計劃經濟時代電力調控的核心機制,固定分時電價曾深刻影響億萬家庭與企業的用電行為,如今為何悄然退場?新機制如何運行?對居民生活、工商業發展及新能源產業又將帶來哪些深遠影響?本文將從改革背景、核心細節、各方影響及未來趨勢四大維度,深度拆解這場關乎民生與產業的電價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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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0 年固定分時電價:從 “功臣” 到 “落伍” 的時代變遷
我國固定分時電價機制誕生于 20 世紀 80 年代,至今已穩定運行 40 余年,其核心邏輯是行政劃分時段、固定價差定價,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電網歷史負荷數據,將一天 24 小時劃分為高峰、平段、低谷三個固定時段,分別設定不同電價水平中國經濟網。
(一)機制初衷:削峰填谷,保障電網穩定
在傳統電力系統中,火電是絕對主力,用電負荷呈現 “白天高、夜間低” 的剛性規律。固定分時電價的核心目的,是通過價格杠桿引導用戶錯峰用電:白天用電高峰時段電價上浮,抑制用電需求;夜間低谷時段電價下浮,鼓勵工業企業、儲能設備錯峰用電,從而平抑電網負荷波動,減少火電調峰壓力,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這一機制在過去數十年間成效顯著,有效緩解了電力供需矛盾,成為計劃經濟時代電力資源配置的核心手段,也深刻塑造了公眾 “夜間用電更劃算” 的固有認知。
(二)時代痛點:新能源崛起,固定機制 “價格失真”
隨著 “雙碳” 戰略推進,我國能源結構發生顛覆性變化,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裝機容量爆發式增長,截至 2025 年底,新能源發電占比已超 30%,重塑了電網供需曲線,固定分時電價的弊端日益凸顯,核心問題是時段劃分僵化、價格信號失真中國經濟網。
一方面,新能源出力具有極強的波動性和隨機性,打破了傳統 “晝高峰、夜低谷” 的負荷規律。以光伏為例,正午時段光照充足,光伏發電出力達到峰值,電力供應充裕,按市場邏輯電價應走低;但固定分時電價仍將正午劃為高峰時段,電價偏高,導致 “發電越多、電價越貴” 的悖論,既無法反映真實供需,也抑制了新能源消納。
另一方面,各地資源稟賦差異巨大,新能源出力規律截然不同。例如西北光伏富集地區,正午電力過剩;而西南水電富集地區,夜間水電出力更大。統一的固定時段劃分,無法適配不同區域的供需特性,導致價格信號與實際供需嚴重脫節,電力資源配置效率大幅降低。
此外,我國省級電力現貨市場已基本實現全覆蓋,28 個省份進入現貨市場運行或試運行階段,市場已具備實時反映電力稀缺性、調節成本的能力,繼續保留固定分時電價,會形成 “行政定價” 與 “市場定價” 雙軌制,扭曲電力資產真實價值,阻礙電力市場化改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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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核心細節:不是 “取消分時”,而是 “市場化分時”
此次改革并非簡單取消峰谷分時電價,而是廢除政府核定的固定時段與固定價差,將分時電價定價權完全交給市場,實現 “電價隨供需實時波動”,核心細節可從國家政策、地方執行模式、價格形成機制三大層面拆解。
(一)國家頂層設計:2026 年 3 月起全面落地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電力中長期市場基本規則》(發改能源規〔2025〕1656 號),明確規定: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經營主體,不再執行政府人為規定的分時電價水平和時段,標志著固定分時電價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政策核心明確 “三個不改變、一個全放開”:不改變居民、農業用電的穩定價格;不改變電力分時計價的核心邏輯;不改變電網企業的公共服務職能;全面放開市場化用戶(工商業、售電公司等)的分時電價定價,由市場交易形成。
(二)地方執行模式:兩類路徑,因地制宜
各地落實國家政策時,結合本地電力市場成熟度,主要采用 “全覆蓋” 和 “分步走” 兩種模式新華網。
全覆蓋模式:以湖北、陜西、重慶為代表,市場化用戶(包括批發用戶、零售用戶)全部納入市場定價范圍,售電公司代理的零售用戶也不再執行固定分時電價,終端分時價格完全由市場交易價格傳導形成。例如陜西明確,2026 年起,所有市場化用戶分時價格不再執行峰谷固定標準,改為按現貨市場實時價格執行新華網。
分步走模式:以河南、貴州、云南為代表,優先對直接參與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的工商業用戶取消固定分時電價,暫未參與市場的小微企業、低壓用戶,短期內仍執行過渡性分時電價,逐步納入市場定價體系。
(三)新電價形成機制:實時波動,供需決定
新機制下,分時電價不再有固定時段和固定價差,而是通過電力現貨市場 + 中長期市場聯動形成,核心是 “實時反映供需、動態調整價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時段劃分:無固定標準,隨供需動態調整不再統一劃分高峰、平段、低谷時段,而是根據實時電力供需、新能源出力、電網負荷等數據,由市場自動生成分時價格。例如正午光伏大發時,自動劃為 “低價時段”;傍晚用電高峰、新能源出力下降時,自動劃為 “高價時段”,時段劃分每日不同、實時變動。
- 價格水平:無固定價差,隨行就市波動價格不再由政府設定浮動比例,而是通過現貨市場競價形成,供需緊張時價格上漲,供需寬松時價格下跌,波動幅度遠大于固定分時電價。例如新能源大發時段,電價可能降至 0.1 元 / 千瓦時以下;極端負荷高峰時段,電價可能突破 1 元 / 千瓦時,真正實現 “電價跟著供需走”。
- 用戶分類:居民穩、工商變,差異化執行此次改革嚴格區分用戶類型,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暫不納入市場化范圍,仍執行原有的固定目錄電價,價格保持穩定,普通家庭用電不受直接影響。而工商業用戶、公共充電樁、儲能電站等市場化用戶,全面執行新的市場化分時電價,價格隨市場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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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方影響:居民無感、工商轉型、儲能洗牌、新能源受益
取消固定分時電價的改革,影響貫穿電力產業鏈上下游,不同主體面臨截然不同的機遇與挑戰,整體呈現 “居民穩、工商變、儲能洗牌、新能源受益” 的格局。
(一)居民用戶:基本無感,長期或享低價紅利
對普通居民而言,此次改革短期無直接影響,長期有望受益于新能源消納帶來的低價電力。
短期來看,居民用電仍執行固定目錄電價,峰谷時段、價格標準不變,夜間用電依舊便宜,日常電費支出不會波動。長期來看,市場化電價能有效促進新能源消納,正午光伏、夜間水電等低價電力將更多傳導至終端,未來居民分時電價若逐步納入市場,有望享受更多低價用電時段,電費成本或進一步降低。
(二)工商業用戶:成本波動加大,倒逼精細化用電
工商業用戶是此次改革的核心影響群體,用電成本不確定性增加,倒逼企業從 “被動用電” 轉向 “主動管電”。
過去,工商業用戶只需按固定峰谷時段安排生產,成本可精準預測;如今,電價實時波動,高峰時段價格可能大幅上漲,若仍盲目用電,電費成本將顯著增加。這就要求企業建立專業能源管理體系,通過電價預測、負荷優化、錯峰生產等方式控制成本:例如高耗能企業可避開傍晚高價時段,調整至正午新能源大發時段生產;中小企業可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利用中長期合同鎖定低價電力,對沖價格波動風險。
同時,電價市場化將推動工商業用電效率提升,高耗能、低效率企業因成本高企逐步被淘汰,優質企業則通過精細化用電增強競爭力,助力產業結構升級。
(三)儲能行業:告別 “躺賺”,進入 “算法競爭” 時代
儲能電站是固定分時電價的重要受益者,過去依靠 “低谷低價充電、高峰高價放電” 的固定價差,即可穩定獲利,行業一度呈現 “躺賺” 格局。
改革后,固定價差消失,峰谷價差不再穩定,儲能行業徹底告別 “無腦套利” 時代,核心競爭力轉向電價預測算法、充放電策略優化能力。儲能企業必須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預測現貨市場價格走勢,精準把握低價充電、高價放電的時機,才能實現盈利;若預測失誤,可能面臨 “充電貴、放電便宜” 的虧損風險。
這一變革將加速儲能行業洗牌,缺乏技術實力、算法能力的中小企業將被淘汰,行業集中度提升,推動儲能從 “規模擴張” 轉向 “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電網調峰、新能源消納的作用。
(四)新能源產業:消納效率提升,發展空間進一步打開
新能源是此次改革的核心受益方,市場化電價徹底打通新能源消納的價格堵點,新能源發電價值得到真實體現中國經濟網。
過去,固定分時電價導致新能源大發時段價格偏低,甚至出現 “棄光棄風” 現象;如今,市場化電價能精準反映新能源出力的充裕性,大發時段低價信號引導用戶多用電,促進新能源消納;供需緊張時,新能源發電可享受高價收益,提升新能源項目盈利能力。
同時,市場化電價機制將推動新能源與儲能、負荷側協同發展,形成 “新能源發電 + 儲能調峰 + 負荷響應” 的新型電力系統,為 “雙碳” 目標實現提供堅實支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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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來趨勢:全國全面落地,電力市場化走向縱深
取消固定分時電價并非終點,而是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一步,未來將呈現三大清晰趨勢。
(一)全國快速推廣,2026 年底基本全覆蓋
目前僅 9 省市正式落地,江蘇、山西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后續廣東、四川、山東等電力大省將加快跟進,預計 2026 年底,全國大部分省份將取消固定分時電價,實現市場化分時電價全覆蓋。
(二)居民電價逐步市場化,分時機制持續優化
短期居民用電價格穩定是改革過渡期的必要安排,長期來看,隨著電力市場成熟、用戶接受度提升,居民分時電價將逐步納入市場化范圍,通過階梯電價 + 市場化分時電價結合的方式,既保障民生,又引導居民錯峰用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時,尖峰電價、季節性電價等機制將不斷完善,更好適配新能源高占比電力系統的需求中國政府網。
(三)電力市場一體化,價格信號全面打通
未來,我國將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打破省間壁壘,實現電力跨區域自由流動、價格信號全國傳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能源、儲能、負荷側將深度融合,形成 “源網荷儲” 協同發展的新格局,電價將真正成為電力資源配置的 “指揮棒”,推動能源轉型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協同共進。
結語
取消 40 多年固定分時電價,不是簡單的電價調整,而是我國能源體制改革的深層突破,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重要標志,更是適配新能源高占比新型電力系統的必然選擇。短期來看,改革會帶來電價波動、企業轉型陣痛,但長期而言,市場化電價將充分釋放新能源價值,提升電力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為 “雙碳” 目標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對普通民眾而言,無需擔憂電費大幅上漲,居民用電穩定是改革底線;對企業而言,需主動適應市場化變革,提升能源管理能力;對行業而言,此次改革將重塑電力產業鏈格局,推動行業邁向更高效、更清潔、更智能的新時代。隨著改革全面落地,一個 “電價隨供需波動、資源靠市場配置、能源向綠色轉型” 的電力新格局,正加速向我們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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