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章 總則
為落實《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實施方案》《關于北京市加快建設國際綠色經濟標桿城市的實施意見》,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綠色低碳轉型,積極構建綠色低碳生產模式,助力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建設,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章 支持內容及標準
第一條 支持制造業企業及數據中心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鼓勵制造業企業及數據中心開展節能、節水、減排技術改造、清潔生產改造,加速生產方式綠色化數字化協同轉型,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第二條 支持制造業企業綠色能力提升。鼓勵制造業企業全面提升綠色化水平,達到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第三條 支持企業低碳、零碳轉型。鼓勵制造業低碳零碳發展。對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強度同比下降5%及以上,企業通過非交易行為實現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同比減少500噸及以上的,最高給予50萬元支持。
支持制造業企業開展碳足跡管理,準確核算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的碳排放情況,提升制造業企業碳排放管理水平。對首次開展碳足跡管理且覆蓋企業主要業務領域的制造業企業,最高給予50萬元支持。
對通過自身節能減排措施,實現碳排放量減少,并在碳交易市場中出售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或其他合規碳減排指標的企業,根據當期碳交易量給予階梯式獎勵,最高給予15萬元支持。
第四條 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勵工業企業、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因地制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從根源上減少碳排放。對建設分布式光伏、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污水源熱泵、生物質能源及儲能等新能源利用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第五條 支持綠色低碳會展活動。鼓勵企業、行業組織舉辦綠色低碳學術論壇、產業峰會、行業展會、賽事等活動,根據活動規模和行業影響力,最高支持100萬元。
第三章 附則
本措施由通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關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進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綠色低碳轉型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通經信局〔2025〕24號)同時廢止。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細則多項條款或通州區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執行期間,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遇政策調整的,從其規定。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