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著名刑辯律師鄧學平在自己的公眾號上,發表了題為《》的文章。我因為關注這個事件很長時間,也想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這件事起始于2016年12月6日,紹興企業家王光祥和同鄉殷某經過多次協商,把自己經營了14年的嘉業化工,轉讓給了殷某。
讓王光祥和股東徐媚、徐鳴做夢也沒想到的是,這起普普通通的股權轉讓,竟是他們噩夢的開始:殷某接手后,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自己的心理預期有一定差距,于是他想反悔,掘地三尺找到了污水中轉池這一問題,以向有關部門“捅破”進行要脅。王光祥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表示愿意花錢給中轉池補做防滲工程,但殷某卻獅子大張嘴,無奈只能求助政府,希望政府介入對中轉池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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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業化工的污水中轉池,是這起事件的焦點。
2017年3月份起,殷某拒絕履行按月支付每期417萬元的轉讓款(共12期,3月為第二期),雙方徹底翻臉,污水中轉池成了雙方矛盾的焦點。
2017年6月8日、9月8日,紹興公安和環保部門以群眾舉報為由,對嘉業化工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均未超標。2017年9月15日,《紹興日報》刊登了如下消息:“因‘群眾’向中央環保組舉報嘉業化工‘偷排、滲排’,經現場檢查,無偷排、滲排,重金屬無異常。” 按理這起由殷阿四律師王水根舉報的環境污染似乎可以劃上句號,但不為人知的是,一場為王光祥量身定做的污染環境案已經開始布局。
2018年3月,辦案機關以環境突發事件為由,提供了新的“證據”,4月份經三次檢測合格的廢水,莫名其妙突然變成了有毒物質;5月25日環保局以嘉業化工排放有毒物質進行刑事移送;6月2日柯橋公安分局進行刑事立案;7月24日仲裁案因刑事立案而中止仲裁;8月7日,對王光祥進行了刑事拘留。
另一方面,不斷有人給王光祥家屬放出口風,只要王光祥在仲裁案中作出讓步,滿足殷阿四的所有要求,王光祥的刑事責任可以不予追究。否則,不但王光祥面臨牢獄之災,其他二個股東(王光祥的妻子徐媚、妻姐徐鳴)也要抓進去。
這不僅僅是威脅,當時確實對徐鳴和徐媚進行傳喚,并對徐媚抽血、采集指紋。
污染環境罪入罪要件是“嚴重污染環境”,嘉業化工中轉池池內廢水符合三級排放標準,特征污染物含量低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無論是定性還是定量分析,都沒有證據證實王光祥經營期間的“嘉業化工”排放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事實。然而在2020年12月17日,王光祥還是以該罪名被判3年零9個月。
這是浙江首起民營企業家因環境污染罪被判刑的實例,被媒體廣泛報道后,成為轟動全國的“浙江第一環保大案”。
王光祥也完全沒有違法的主觀性和必要性。道理很簡單:污水中轉池做下防滲只需20萬元左右,王光祥建企業花費上億,早在2007年就斥資800余萬建成了污水預處理系統,何至于節省這區區20萬?更關鍵的是,污水中轉池里的廢水,最終都要送到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一天幾百噸廢水,處理費低時只有1.2元一噸,高時每噸只有兩塊多。嘉業化工之前效益一直很好,僅僅在2014年到2016年,總納稅就超過1億,他會冒著違法的風險,節省這點污水處理費用嗎?
幾家歡喜幾家愁,與王光祥、徐鳴、徐媚等人期間的凄慘經歷相比,很多人賺的盆滿缽滿,因為這個污水中轉池的修復工程費用就高達4300萬,可是一塊大肥肉。另外,殷某以刑獲利5500多萬元,套取了嘉業化工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費5100多萬元,強行拍賣了企業的排污指標,紅紅火火的年納年幾千萬的企業被搞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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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環境整潔、紅紅火火的嘉業化工已經停業九年。
所有這些,也離不開環規院等機構的背書,生態環境部規劃院首席科學家於方、鑒定評估研究中心副主任齊霽、張志宏、王闖、徐偉攀、王臏6人都牽扯其中。
這中間的離奇故事(當然對于王光祥等人來說是事故)太多復雜,足以寫一本書。想了解具體情況的朋友可以看我往期文章,本文不再贅述。
我一直呼吁,要有公正公開公平并接受民眾和媒體監督的規則,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冤案的發生。如今鄧律師提出了這個問題,并訴諸法律,希望紹興市生態環境局徹底公開相關信息,給當事人和民眾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唐山水,作家,媒體人,作品《十首詩問吳天君》《平墳書記早已為自己挖好了墳》等作品獲得極大反響。微信號:394444810,歡迎提供各種新聞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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