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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陜西永壽縣人民法院大門外,陽光刺眼,卻照不進人心深處。一場延宕一年半之久的司法裁決終于落下帷幕。法警押解被告人張某步出審判庭時,旁聽席上男方親屬中竟有人嘴角微揚,神情松弛,甚至壓低聲音相互調侃,仿佛剛剛結束的不是一場命案庭審,而是一場無關痛癢的例行程序。
這一幕被受害者苗苗的兄長孫理盡收眼底。他雙拳緊握,指節泛白,指甲深陷掌心留下數道血痕,淚水無聲滑落,砸在膝蓋上洇開深色水漬。他反復咀嚼著一個無法理解的事實——那具曾懷抱嬰兒、縫補衣衫、在寒冬里為家人熬煮熱湯的身體,在對方眼中,竟輕如塵埃、薄如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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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當庭否認暴行,親屬全程無動于衷
庭審自上午10時啟幕,持續至下午2時許,歷時逾四小時。張某全程端坐被告席,目光始終回避受害者家屬所在區域,未曾投去一瞥。檢察官逐條宣讀起訴書,詳述其對苗苗長達九載的系統性暴力控制:從產后月子期間的拳腳相向,到日常言語羞辱、經濟封鎖、人身監視;再至案發當日,將已昏迷的苗苗拖拽至麻院溝邊緣,親手推入十幾米深的黃土斷崖。張某面無波瀾,眼神空洞,仿佛所聽所述,不過是他人故事。
尤為令人憤慨的是,他在法庭上公然推翻此前多次供述,矢口否認長期家暴事實,并將蓄意致人死亡行為重新定性為“臨時起意的故意傷害”,試圖以法律術語粉飾罪惡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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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親屬端坐旁聽席,神情淡漠如觀劇。休庭間隙,幾人湊首低語,偶有短促笑聲逸出;苗苗姐姐在法院外接受媒體采訪之際,張某母親迎面經過,目光如刀,狠狠剜來一眼,嘴唇翕動,吐出模糊不清的只言片語。
據孫理向媒體披露,整場庭審中,張某及其親屬未向受害方表達任何歉意。“他們像一塊浸透油污的頑石,冷硬、油膩、毫無溫度。在他們眼里,我妹妹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件可以隨意丟棄的舊物。”
孫理嗓音嘶啞,字句如碎石滾落:“他甚至挺直脊背,眼神凌厲,仿佛我們才是闖入者、才是加害者。”
情感勒索:以稚子為盾牌,拒賠、拒悔、拒認錯
案件尚處偵查階段,張某家屬便啟動了一套精心設計的情感施壓策略。他們從未踏足苗苗父母居所致歉,反由張某三叔撥通電話,開口即拋出一句冰冷說辭:“孩子媽沒了,可別再讓孩子爸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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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尚在學齡前的孩子,被反復搬上談判桌,成為要挾受害者家屬撤訴、接受調解的“正當理由”。“他們總強調,要是張某坐牢,孩子就沒了父親,多可憐。”
苗苗姐姐強忍淚水,聲音哽咽:“可誰來可憐我的妹妹?她連最后一眼都沒能看見自己的孩子!是誰奪走了她的母愛資格?是你們捧在手心、護在身后的‘好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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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如此赤裸裸的情感脅迫,苗苗家人立場如鐵。“別拿孩子當道德枷鎖套在我們脖子上!”
孫理一字一頓,語氣斬釘截鐵:“若我妹妹只是被打成植物人、癱瘓在床,我們全家傾盡所有,侍奉她一生!可他呢?親手掐斷她全部生路,連搶救的機會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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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民事賠償,張某家屬態度虛偽至極。一面聲稱“對賠償數額無異議”,轉頭又擺出困頓姿態:“家里沒收入、沒工作,老人還要拉扯孩子,實在賠不起。”孫理直言:“沒錢?那是賴賬的托詞;不賠?那是死不悔改的明證。”
九年煉獄:婚內暴力始于產褥期,離婚判決成死亡倒計時
苗苗與張某于2015年經媒人介紹相識,僅交往兩個月便訂下婚約。彼時鄉鄰皆贊此乃良配:兩村毗鄰,門風相近,張某還是孫理初中同窗,兩家素有往來。無人料到,這場被寄予厚望的婚姻,實為苗苗漫長苦難的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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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數月,張某暴戾本性初現端倪。苗苗尚在產后坐月子,僅因飯菜咸淡不合口味,便遭其拳腳相向。為保全兩個幼子安穩成長,她選擇沉默吞咽苦果。
她性格溫婉內斂,唯恐父母憂思成疾,多年來對家暴隱忍不言,身上青紫傷痕常謊稱為“騎電動車不慎摔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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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載婚姻,暴力如影隨形。張某情緒極端易怒,動輒施暴,曾多次持刀威脅苗苗母親及侄兒人身安全。
他實施嚴密精神控制:在苗苗手機安裝實時定位軟件,每月僅提供千元上下生活費,迫使她深夜赴快遞分揀站扛貨謀生,雙手凍裂結痂,仍不敢聲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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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苗苗再遭重擊,肋骨骨折、耳膜穿孔、面部軟組織嚴重挫傷。這一次,她顫抖著撥通110報警電話。9月,心理科確診其罹患“創傷后應激障礙伴重度焦慮抑郁狀態”。
同年11月6日,苗苗以感情確已破裂為由提起離婚訴訟,并提交十余份接警記錄、醫院診斷書、傷情照片等證據鏈。
然而,2024年12月11日,法院裁定駁回其訴求,認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這張薄薄的判決書,非但未能成為庇護傘,反而成了懸在苗苗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加速了悲劇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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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十三日后,2024年12月24日清晨,苗苗被張某毆打至深度昏迷,繼而被棄于麻院溝崖底,終告離世。
致命細節:施暴后仍有救治窗口,卻被人為封死
2024年12月24日早8時許,張某驅車抵達苗苗位于西安的租住地。雙方因婚姻存續問題激烈爭執,張某隨即當街實施持續性暴力攻擊。
他反復扇擊苗苗面部,重拳猛擊其太陽穴與后腦,苗苗倒地后仍用皮靴狠踹其頭顱,并揪住頭發反復撞擊路邊水泥隔離墩,直至其瞳孔散大、呼吸微弱、徹底喪失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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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并未撥打120,而是將昏迷苗苗拖入車內,在西安至永壽往返行駛近兩小時,期間多次停車觀望。
他聯系大姐攜酒精、紗布趕至現場,大姐到場后力主送醫,二人遂將苗苗送往咸陽某綜合醫院。接診醫生查看后明確指出:“患者已出現腦干功能抑制征象,必須立即轉入上級醫院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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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口頭應允,卻在途中以“需回家取醫保卡”為由折返永壽。面對大姐、三姐輪番勸阻,他態度強硬,執意將苗苗帶回老家。
返家后,張某探查苗苗頸動脈搏動消失、自主呼吸停止,誤判其已死亡,為掩蓋罪行,駕車駛往麻院溝,將尚存微弱生命體征的苗苗拋入深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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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檢報告顯示:苗苗死因為高墜所致的復合型顱腦損傷合并胸腹腔多臟器破裂。法醫特別指出,若在遭受鈍器打擊后30分鐘內獲得專業急救干預,其存活概率超過65%;張某的延誤救治與拋尸行為,直接剝奪了這唯一可能的生機。
案發后,張某撥打110謊報“妻子跳崖自殺”,其父與胞姐亦配合編造虛假陳述,向警方出具偽證。最終,二人因妨害作證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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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觀察:冷漠是暴力的共謀者,綁架是傷口上的鹽粒
作為一名深耕社會法治報道十余年的新聞從業者,我全程旁聽了本案審理。此案之所以刺痛公眾神經,不僅在于施暴手段之殘忍,更在于整個家庭系統對暴力的默許、縱容與制度性包庇——那是一種比拳頭更沉重、比刀刃更鋒利的集體冷漠。
在家暴生態中,施暴者親屬往往構成隱形加害鏈條。他們或裝聾作啞,或助紂為虐,事發后更慣于祭出“孩子還小”“家丑不可外揚”“給他一次機會”等話術,將受害者逼至道德絕境,迫使其放棄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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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系統性漠視,比單次毆打更具殺傷力。它讓施暴者確信“天塌下來有家人頂著”,也讓受害者深陷“舉報無用、逃離無門、求助無援”的窒息循環。
苗苗之殤絕非孤例。在廣袤城鄉之間,仍有無數個“苗苗”蜷縮在陰影里,忍受著日復一日的推搡、辱罵、禁錮與恐嚇。她們不敢報警,因懼怕升級報復;不敢起訴,因擔心被貼上“破壞家庭”標簽;不敢爭取撫養權,因深知孩子可能淪為新的要挾籌碼。
以未成年子女為盾牌,脅迫受害者寬恕施暴者,是最卑劣的情感勒索。孩子真正需要的,從來不是一個有暴力基因的父親,而是一個安全、穩定、充滿尊重的成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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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一個男人能對朝夕相處的妻子下此毒手,那么他對孩子的所謂“父愛”,不過是建立在謊言與恐懼之上的海市蜃樓。
苗苗家人堅持零調解、零諒解、零經濟妥協的立場,閃耀著尊嚴的光芒。他們拒絕用原諒換取利益,拒絕以沉默換取安寧,而是以法律為矛、以真相為盾,為逝者討還遲來的公義。我們堅信,司法不會辜負這份堅守——唯有嚴懲真兇,才能撫慰亡靈;唯有昭示正義,才能照亮仍在暗夜中跋涉的千萬女性。
官方信源
潮新聞《女子被丈夫打暈扔下土崖致死案今日開庭 未當庭宣判》(2026 年 5 月 26 日)大象新聞《女子遭家暴 9 年起訴離婚被駁回 13 天后,被丈夫打暈扔懸崖致死,今天開庭!》(2026 年 5 月 26 日)揚子晚報《被害女子家屬表示,被告人張某在庭上承認自己故意殺人,但沒有向他們道歉》(2026 年 5 月 27 日)第一現場《丈夫打暈妻子后扔下土崖致死案件開庭!受害者家屬希望嚴懲兇手》(202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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