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飛
佛誕假期剛過,有別于其他宗教假期,這兩天一般都比較安靜,沒有太多的節日喧囂,其實挺符合佛教給人的感覺:心靜自然涼,這據說出自唐朝的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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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躲在深山密林,離群索居,或許容易做到清凈。一旦回到熱鬧的人間,車水馬龍,人聲之嘈,固然鼎沸;五光十色,物欲橫流,更是讓人的神經每一剎那都飽受刺激,欲靜難靜、欲凈難凈。因此,不少朋友還真的喜歡趁假期遠離都市,去郊外討個清凈。分享一個小故事:
明朝王陽明的學生陸澄,有次問道:“老師,我靜心獨處時感覺很好,可一旦遇到事,立刻就亂了,這是為什么?”王陽明回答:“是徒知養靜,而不用克己工夫也。如此,臨事便要傾倒。人須在事上磨,方能立得住,方能‘靜亦定,動亦定’。”(見《傳習錄》卷二)
好一句“人須在事上磨”!躲進小樓成一統的“御宅”式求安靜、清凈,這當然容易。但關鍵還是要臨事能靜,人總是要不斷做事、經歷各種事,總是處于人生的各種動態之中。老王給的意見不是舍動而取靜,而是在動中修靜,內心才能真的達到安靜、清凈。
另外,我發現不少朋友都喜歡以“放下自在”之類的名句來作自我提醒,要么放在社交媒體封面,要么寫成橫幅放在辦公室。所謂放下,指的是放下執著。放下執著的念頭,精神上就會自在輕松。
不妨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之所以會執著,有執念,恰恰是有生命力的體現,甚至說是生物本能,也不為過。對各種事情都不執著了,無所上心了,不一定是覺悟,也可能是萬念俱灰,了無生趣。何況,如果一味地追求“放下”“不執著”,何嘗不是另一種“執著”和“執念”?一種強迫自己“放下”的執念,一種執著于“不執著”的執著,而且這種“破執之執”,比單純的“執著”來得更為不自覺、不自知。你可能知道自己“很執著”,但未必意識到自己“執著”于“放下執著”。
其實,如果執著是本能、是生命力的體現,那就不必矮化執著,改為學著與執著共存。知道自己有一份“執念”,知道自己的“執念”當下滿足不了,甚至在可見將來都滿足不了,那么知道就行,知道“它”存在就行,就像旁觀他人那樣,旁觀自己的“執念”。有一天,你會發覺自己雖然有“執念”,但對“執念”的未能滿足,已經沒有了那種應激式的、條件反射式的情緒反應,恭喜你,你已經學會“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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