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煙臺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抽檢通報:煙臺萊山區國有全資企業——煙臺鳳凰數字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售雞蛋檢出磺胺類獸藥殘留693μg/kg,而國家限值僅為10μg/kg,超標高達69倍!
要知道,國家早已明文規定,蛋雞產蛋期嚴禁使用磺胺類藥物,但明令禁止的違禁藥卻超標近70倍。如此肆無忌憚的違規,不禁讓人發問:一家國企如此漠視百姓健康,這是誰給的膽量?
殘留雞蛋內的69倍獸藥——磺胺類藥物,屬人工合成抗菌藥,長期攝入會誘發人體過敏(長痘、疹子等)、造成肝腎損傷,更會誘導全身細菌產生耐藥性,尤其對老人、兒童、孕婦等弱勢群體傷害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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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有全資企業,本該是食品安全的標桿、行業自律的表率,承擔比普通民營企業更重的社會責任,可現實卻是:入庫不檢測、風險不排查,整套食品安全制度流于形式。
被查之后,企業輕飄飄一句“僅負責銷售”,試圖輕描淡寫甩鍋過關。縱觀近期食品安全亂象,這次國企雞蛋69倍超標,與雙匯豬肉抗生素37.5倍超標簡直如出一轍。
一邊是國民龍頭品牌,一邊是地方國資企業;一個行業巨頭,一個體制背書。本該一個守行業底線、一個成民生標桿。結果呢?
雙匯鐵證面前拒不認錯,質疑抽檢、偷換概念、甩鍋上游,一套推諉操作行云流水;煙臺涉事國企同樣出事即甩鍋,以“只是銷售方”規避責任,企圖淡化重大安全隱患。
一次次超標、一次次曝光、一次次道歉整改、一次次卷土重來。公眾終于看清:食品安全問題,恐怕已不是個別商戶唯利是圖,而是較為普遍的松懈、縱容與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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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亂象循環不止,首先在于違法成本太低、犯錯代價太小。
對于農藥殘留超標、違規使用保鮮劑等常見違法行為,我們這里只要未造成大規模人身傷害,基本只作行政處罰,極少追究刑責。
此外,《食品安全法》及《刑法》對食品犯罪的刑事追責門檻極高、適用極窄:普通農殘超標、藥水浸泡、超量添加、虛假日期等,幾乎只罰錢、不判刑;只有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大規模中毒事件出現,才會去追刑責 。
換句話說,刻意泡藥、長期售賣有害食品的黑心商家,基本不用擔心被抓走坐牢。低成本、高收益、低風險,徹底激發行業逐利作惡沖動。
美國的邏輯則完全相反,其采用行為追責、預防性追責——只要故意污染、違規保鮮、超量添加,無需實際傷害后果,即可高額罰款、刑事追責、集體訴訟、終身禁業 。
必須看到一個令人心酸的事實,我們并不是做不到讓食品很安全,但分人——內外有別。出口生鮮、食品嚴格對標國際高標準,執行零容忍原則;而面向國內市場的產品,標準執行寬松、抽檢力度不足,國內消費者長期面臨更高的健康風險,這也是立法與標準執行中無法回避的問題。
因此長期以來,為了地方就業也好,為了稅收成績也罷,食品安全一直睜眼閉眼,脆弱如紙。于是,暴利歸企業,風險給百姓,懲罰如撓癢成為“常識”。
當“常識”成為“共識”,藥水浸泡的楊梅,獸藥殘留的雞蛋、抗生素殘留的豬肉就都已不足為奇——人們吃豬肉怕抗生素,吃雞蛋怕獸藥殘留,吃水果怕藥水浸泡,吃熟食怕添加劑超標……老百姓一日三餐,步步驚心、餐餐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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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龍頭企業不守底線、國企不講擔當、監管執法罰不到痛處,那我們不禁要問:以后餐桌上到底還有什么食品是老百姓可以放心吃、安心吃、大膽吃的?
我是晚參君,食品安全問題是民生底線,也是公眾詬病久已的大問題,它關聯健康、成長、生命和未來。是時候下狠手徹底整治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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