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財政廳、省林業局、省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聯合印發了《關于明確草原植被恢復費征繳退庫流程的通知》,標志著這項工作從政策制定正式轉入實際操作階段。
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完成第三次修正,國家林草局隨后出臺《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規范》。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草原資源使用管理,2025年3月,省林業局啟動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并同步推進配套政策。省林業調查規劃院完成了恢復成本測算,省林業局又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開展專項調研,參考周邊省份做法,結合我省實際組織專家論證。同年12月,省發改委會同省財政廳明確我省草原植被恢復費收費標準為3.5元/平方米,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試行2年。根據2026年項目儲備,全省預計年征占用草地100公頃,涉及草原植被恢復費收入約350萬元。
在收入分成方面,參照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做法,2026年2月,省財政廳、省林業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核定草原植被恢復費收入分成的通知》,確定省、市、縣按3∶1∶6的比例分成。其中,省屬國有林場經營區內的草地,按省、市、省屬國有林場3∶1∶6的比例執行。
四部門此次聯合發文,正式明確了征繳、退庫的具體操作流程,為草原資源保護和“誰占用、誰恢復”原則的落地提供了具體依據。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按照文件要求緊密配合,依法依規做好征繳和退庫工作,切實把草原生態保護和可持續利用落到實處。
來源:福建省林業局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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