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6 鄙人發帖反映 網友訴說,在嘉陵區嘉都路附近,益欣小區周邊,看到某處人行道墻壁上,部分墻皮疑似出現了斑駁脫落的現象,墻壁上的部分文字,疑似呈現出了破損的情形,當時就感覺,這樣的畫面, 可能有些不好看呀?也不知是否會影響到嘉陵區該地段的城市文明形象啊?請問嘉陵區相關部門,面對如此場景,該咋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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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南充市嘉陵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鄙人訴求給予了回復
關于嘉都路附近益欣小區周邊人行道部分墻皮出現斑駁脫落現象問題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
您在四川日報問政四川平臺反映“關于嘉陵區嘉都路附近益欣小區周邊,看到人行道部分墻皮意思出現斑駁脫落現象,墻上部分文字疑似呈現破損傾斜,感覺這樣的畫面會影響城市文明形象的問題”已收悉。經嘉陵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查后,現回復如下:
我局正在組織人員對該處墻皮問題進行修復。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監督,祝您生活愉快!
嘉陵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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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該內容后,鄙人發現嘉陵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其回復里面出現了【看到人行道部分墻皮意思出現斑駁脫落現象】等字樣!
那么問題來了,請問嘉陵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回復內容中【看到人行道部分墻皮意思出現斑駁脫落現象】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叫作【看到人行道部分墻皮意思出現斑駁脫落現象】啊?請問念得通順,讀得通順,寫得通順嗎??而且【看到人行道部分墻皮意思出現斑駁脫落現象】這句話,也并未出現于鄙人原文之中哦。鄙人原文是【看到某處人行道墻壁上,部分墻皮疑似出現了斑駁脫落的現象】!是【疑似】不是【意思】!
希望嘉陵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面對群眾訴求,網絡呼聲時,能夠將工作開展得稍微認真細致那么一點點,則鄙人也不會專門發文表達好奇、迷惑、疑惑之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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