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不少牙刷生產企業關于標注舊版標準的庫存牙刷產品流通銷售情況的問詢,日前,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轉發了全國口腔護理用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牙刷分技術委員會“關于標注舊版標準牙刷產品流通銷售問題的說明”。說明指出,若企業庫存產品生產日期在相應標注標準失效前,則產品在符合當前有效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和產品所標注標準的前提下,如無特殊原因,可以正常流通和銷售。
有企業表示,企業存在標注GB 19342-2013、GB 30002-2013或GB 30003-2013的庫存產品,且產品生產日期均在其相應標注標準失效前,希望確認產品是否可以正常流通和銷售。
GB 19342-2013、GB 30002-2013和GB 30003-2013中強制性內容已于2022年12月被GB 39669-2020替代,推薦性內容保留。GB 19342-2013中推薦性內容于2025年11月起被GB/T 19342-2024替代,GB 30002-2013中推薦性內容于2025年12月起被GB/T 30002-2024替代,GB 30003-2013中推薦性內容分別于2025年11月和12月起被GB/T 19342-2024和GB/T 30002-2024替代。
對于上述情況,全國口腔護理用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牙刷分技術委員會明確:若企業庫存產品生產日期在相應標注標準失效前,即:標注GB 19342-2013和GB 30003-2013的成人手動牙刷生產日期在2025年11月1日之前,標注GB 30002-2013和GB 30003-2013的兒童牙刷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則產品在符合當前有效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9669-2020和產品所標注標準的前提下,如無特殊原因,可以正常流通和銷售。
文|記者 史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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