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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老百姓的餐桌上,雞蛋和豬肉堪稱最離不開的副食品。
中國是全球第一大生豬養殖國和雞蛋生產國,冷鏈、農貿、超市全覆蓋。相比牛羊肉、海鮮等副食品,豬肉和雞蛋價格親民,四季可供,營養豐富。
豬肉涵蓋紅燒、燉湯、炒菜、餡料等幾乎所有中式做法,而雞蛋更是煎炒煮蒸、做湯、和面、掛糊的萬能食材。
年夜飯的紅燒肉、回鍋肉,早餐的煮蛋、荷蛋、蛋花湯,這是幾代國人從小吃到大的口味記憶。
可令人震驚的是,豬肉和雞蛋市場,這幾天同時發生了讓老百姓脊背發涼、冷汗直冒的事情。
近日,一條爆炸性新聞,直接將雙匯這個國民肉制品巨頭送上熱搜。原來,黑龍江省市監局發布的食安抽檢通報顯示,雙匯集團旗下控股子公司——望奎雙匯公司生產的豬后鞧肉,被檢出“林可霉素”殘留量超標3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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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通告還披露,望奎雙匯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曾對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但經判定,該企業所提樣品真實性異議不成立。
據澎湃新聞最新披露,出事的望奎雙匯,年利潤超7000萬,曾向學校、養老院供貨。
“豬后鞧肉”,東北俗語,指的是豬的后臀部,即臀大肌位置,也叫后臀尖。該部位瘦肉占比達到80%以上,是普通消費者購買頻率最高的豬肉部位,適合剁碎后做餃子、包子、餛飩的餡料。
林可霉素,屬于畜禽養殖常用的抗生素,但如果豬肉里殘留量超標,人食用后就可能引發胃腸反應、過敏,長期吃這種豬肉還會導致血液系統異常和心血管副作用。
看到38倍這個數字,我著實嚇了一跳。超過2倍,在我看來,就已經夠多了。
超標高達38倍,這就表明生豬出欄前大概率違規用藥,并且休藥期不達標,否則豬上的殘留抗生素也不會超標這么多。
更重要的,這背后意味著雙匯這個行業霸主的檢測環節可能完全失靈,否則這種不合格產品壓根不會流到市場上。
今天,雙匯公司發布聲明,公開致歉,并且在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工作組,表示將嚴控源頭,加強檢測。不過,這不是雙匯第一次發布致歉聲明了,其食品安全問題一直層出不窮,從未真正斷過。
雙匯方面還表示,本次檢測不合格批次產品為2025年8月生產,目前市場上已無該批次產品流通。
啥意思?豈不就是說,這批不合格產品早就被大家吃進肚子里了嗎?
與此同時,來自山東煙臺的一則通報也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5月25日,煙臺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抽檢通報:煙臺萊山區國有全資企業——煙臺鳳凰數字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售雞蛋檢出磺胺類獸藥殘留693μg/kg,而國家限值僅為10μg/kg,超標高達69倍!
要知道,國家早已明文規定,蛋雞產蛋期嚴禁使用磺胺類藥物,但明令禁止的違禁藥卻超標近70倍。
磺胺類藥物屬人工合成抗菌藥,長期攝入會誘發人體過敏(長痘、疹子等)、造成肝腎損傷,更會誘導全身細菌產生耐藥性,尤其對老人、兒童、孕婦等弱勢群體傷害極大。
作為國有全資企業,本該是食品安全的標桿、行業自律的表率,承擔比普通民營企業更重的社會責任,可現實卻是:入庫不檢測、風險不排查,整套食品安全制度流于形式。
一邊是國民龍頭品牌,一邊是地方國資企業,一個豬肉抗生素超標38倍,一個雞蛋殘留藥物超標69倍,究竟是偶發的、孤立的生產事故,還是行業問題的冰山一角?
實際上,超標幾十倍的案例已非首次出現。媒體報道顯示,在2024年就有雞蛋被檢出多西環素超標236倍的案例。
除了超量使用限用藥物,在產蛋雞養殖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是雞蛋殘留問題的另一大頑疾。硝基呋喃類、氯霉素、金剛烷胺、以及多種氟喹諾酮類和硝基咪唑類藥物,在歷年的抽檢不合格名單中反復出現。
過去,藥物殘留問題常被歸咎于量大面廣、難以監管的散養戶。但雙匯和煙臺國企公司的案例清晰地表明,大型企業、知名品牌甚至有國資背景的企業,同樣會成為問題的源頭或傳導鏈條。
如果說散養戶違規是“無知者無畏”,那么大型企業的供應鏈出現問題,則更多是“明知故犯”或系統性失靈。
像雙匯這樣的龍頭企業,其生豬來源復雜,既有自建養殖場,也有大量的合作養殖戶或外部采購。在龐大的供應鏈體系中,必須對每一批次原料豬的來源、用藥記錄進行有效追溯和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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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次事件表明,其對上游供應商的準入審核、過程監督和藥物殘留抽檢機制存在巨大漏洞,未能將問題豬攔截在屠宰場之外。
雙匯的嚴重超標豬肉能夠走到被市場監管部門抽檢的環節,說明其內部自檢體系或者沒有覆蓋相關項目,或者未能有效運行,甚至可能存在數據造假等更嚴重的問題。
而食品安全亂象之所以層出不窮,關鍵在于違法成本偏低,難以形成有效震懾。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規,對使用禁用藥物或獸藥殘留超標的生產者,其處罰通常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罰款”。
過去的行政處罰案例顯示,罰款金額普遍在3000元至5萬元人民幣之間。例如,某養殖場因雞蛋獸藥殘留超標被罰款5500元 ;某公司因豬肉超標被罰款51000元 。
而對于規模化養殖場或食品企業而言,相較于違規用藥可能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幾萬元罰款不過是“九牛一毛”,完全不足以形成“不敢違法”的強大威懾。
此外,《食品安全法》及《刑法》對食品犯罪的刑事追責門檻極高、適用極窄:普通農殘超標、藥水浸泡、超量添加、虛假日期等,幾乎只罰錢、不判刑;只有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大規模中毒事件出現,才會去追刑責 。
同時,長期以來,食品安全管理一直脆弱如紙。為了地方就業也好,為了稅收成績也罷,有關部門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于是乎,雙氧水漂白雞爪,燒堿浸泡羊蹄,甜蜜素勾兌楊梅,抗生素超載火腿腸……老百姓的一日三餐,步步驚心、餐餐焦慮。
而美國的處罰邏輯則完全相反,其采用行為追責、預防性追責——只要故意污染、違規保鮮、超量添加,無需實際傷害后果,即可高額罰款、刑事追責、集體訴訟、終身禁業 。
2026年5月,中國老百姓的兩大副食雞蛋與豬肉,同時出現藥物殘留嚴重超標事件,再一次發出警示,是時候下狠手徹底整治了!
從養殖戶的針筒,到企業家的良心,再到監管者的天平,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需要被重新審視和加固。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涉及千千萬萬個家庭,事關億兆百姓的健康安危,也是公眾詬病久矣的大問題。
唯有以最堅定的決心、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厲的處罰,構建起覆蓋全鏈條的現代化治理體系,我們才能真正走出食品監管的怪圈,讓每一位國人的餐桌都變得真正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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