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文明執法”,絕非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而微地體現在每一個執法動作之中。
▲“城管執法車輛在行駛中拖行犬只”的視頻引發社會關注。圖/新京報我們視頻
文 | 流水
近日,湖南永州市江永縣“城管執法車輛在行駛中拖行犬只致死”的視頻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江永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發布的情況通報稱,此事暴露出我局個別執法人員動物保護意識淡薄、工作方式簡單粗暴。目前,涉事工作人員已被停職,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把一只狗,拴在機動車車尾,哪怕“緩慢帶離”,在城市道路上,可能對其構成的傷害也可想而知。江永縣城管局執法人員這波暴力操作,無疑是一次粗暴執法的示眾。當地的通報處理,既是對不當執法行為的糾偏,更是對文明執法底線的重申。
需明確的是,執法權是公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時候都不能脫離文明、理性、規范的軌道。
城管部門處置無主犬只,維護公共安全,是職責所系。然而,用機動車拖行活體動物,早已超出了“處置”的合理邊界。犬只無論有無主人,都是一個鮮活的生命。執法者本是規則的執行者與文明的守護者,如此粗暴對待生命,令人難以接受。
據通報內容,導致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的直接原因是“現場缺乏專業帶離工具”,這或許是客觀事實,但設備的缺失,不能成為粗暴執法的借口。在這起事件中,無論是尋求支援,或者采用其他更穩妥的轉移方式,工作人員并非沒有選擇。但在諸多選項中,涉事人員選擇了看似省事,卻簡單粗暴的手段。
這本質上是對生命的冷漠,由此暴露的不僅是能力的短板,更是執法理念的嚴重偏差。
從通報中可知,此事系工作人員“擅自違規操作”。就當地執法日常而言,這種行為或許不具有普遍性。但此事暴露出來的對文明執法底線的輕易失守,卻值得予以警惕和深思。
要杜絕此類粗暴執法再次上演,除了配齊必要的設備外,更要加強對一線執法人員的人文倫理與法治培訓,在其思想意識里樹牢文明執法的認知。同時,也要規范涉犬類管理的標準化作業流程。
法治是規則之治,也是人心之治。此事引發諸多網友對執法者“冷漠”“虐待動物”的指責,這正說明,所謂文明執法,絕非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而微地體現在每一個執法動作之中。細節之處見真章,細微之間照出的是執法人員的素養深度。唯有讓文明與敬畏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讓執法行為真正行走在法治與文明的軌道上,才能贏得公眾的尊重與信任。
撰稿 / 流水(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趙琳
值班編輯 / 劉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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