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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大陸、女友闕沐軒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皆判刑6月。 (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新北報道
藝人王大陸與女友闕沐軒被控透過警官劉居榮、車商小開游翔閔與黑幫分子陳子俊,分別私查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詐騙闕女的潘姓男子等人個資被起訴,一審依違反個資法判處王大陸、闕沐軒皆6月有期徒刑。新北地檢署認為有罪部分量刑過輕、無罪部分認事用法有違誤,日前已對全案共6名被告提出上訴。
本案源自于王大陸花360萬找上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裝病造假醫療紀錄企圖逃兵,但2025年2月6日陳男入獄,王大陸以為他拿錢擺爛不做事,透過好友車商小開游翔閔牽線,找上時任臺北市警局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違法以警用系統查詢陳男個資,確認陳男在服刑。
原本打算「找他全家」的王大陸,在2月18日因逃兵案被新北檢查獲,沒想到檢警竟從他手機查出案外案,在2024年11月28日為了替女友闕沐軒出氣,同樣透過游翔閔,尋找詐騙闕女400多萬元(臺幣,如下同)、被判刑定讞入監遲沒還錢的潘姓男子下落。
游男找綽號「小阿俊」的四海幫堂主陳子俊協助,陳子俊命手下陳柏均以1500元,向身分不詳的征信業者購買潘男親屬個資截圖,游男傳到上述群組,闕女涉將記載潘男地址等個資的詐騙案判決書交給游男,潘男胞姊因此接到討債電話。
2025年5月1日依私查個資涉犯《個資法》、偽造文書、公務員泄密等罪嫌,將王大陸、闕沐軒、游翔閔、劉居榮與陳子俊及手下陳柏均等6人起訴。 2026年4月22日新北地院宣判,王大陸、闕沐軒依個資法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游翔閔、陳子俊、陳柏均依個資法判處3月,得易科罰金;劉居榮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1年4月。而新北檢在本周針對被告6人,認為有罪部分量刑過輕、無罪部分認事用法有違誤,全部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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