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日前在立院“內政委員會”批,“中選會”媒宣費連續10年只標給特定媒體,質疑單一集中綠媒。“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則稱,都是遵循相關程序。“中選會”昨天(29日)表示,均依政府采購法規定采公開招標及評選方式辦理,由依法成立的采購評選委員會,依各項目綜合評比后,評定最優勝廠商,并非由“中選會”指定特定媒體承作,也絕無獨厚特定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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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表示,歷年媒體宣導采購案均依政府采購法規定,以公開招標及評選方式辦理,相關程序合法、公開、公正、透明,并非指定特定媒體或廠商辦理,可受社會公評。
“中選會”說明,104年至114年間辦理媒體宣導采購案共計7項,主要為大選選舉、“立法委員”選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臺公民投票等辦理選務及投票等相關資訊宣導,包括投票日期、時間及投票應注意事項。
“中選會”說,各項采購案均依政府采購法規定采公開招標及評選方式辦理,由具媒體整合能力之整合行銷或媒體公司參與投標,并由依法成立之采購評選委員會,依廠商企劃內容、媒體整合能力、執行經驗、價格合理性及整體履約能力等項目綜合評比后,評定最優勝廠商,并非由本會指定特定媒體承作,也絕無獨厚特定媒體。
“中選會”說明,104年至107年間各項媒體宣導采購案,均有2至3家廠商參與投標,包括威肯公司、民視及凱絡公司,并由民視得標;110年全臺公民投票宣導采購案由三立公司投標;111年至114年間各項采購案,則有2至3家廠商參與投標,包括三立、民視、太乙及年代公司,并由三立公司得標。各項招標及決標資料均依法公告于政府電子采購網,資訊公開透明,并受各界檢視與監督。
“中選會”強調,媒體宣導采購案的得標廠商,是負責整體宣導策略規劃、宣導素材制作及媒體整合投放作業,并非“中選會”直接向特定媒體購買時段或版面。實際宣導投放均涵蓋無線電視、有線電視頻道、廣播電臺、網絡平臺、社群媒體及平面媒體等多元通路,并非集中於單一媒體集團或特定媒體平臺。
“中選會”表示,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于11月28日投票,將持續透過多元媒體管道辦理投票資訊及投票規范宣導,確保選務資訊充分傳達,保障民眾知道的權利與投票權益,也期盼各界支持相關宣導工作,共同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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