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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濤 繪
近日,央視報道,多地農村垃圾治理問題突出:遼寧省營口市部分村莊垃圾堆積成山,農藥瓶、廢棄注射器等危險廢棄物散落田間;內蒙古自治區個別鄉鎮違規將農田保護區、天然溝壑用作無防滲處理的垃圾填埋場;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建成的20座標準化垃圾轉運站長期閑置,未能發揮作用。這些案例反映出當前農村垃圾治理中的結構性問題:硬件設施建設日益完善,但治理“軟實力”有待提升——這成為人居環境改善的關鍵瓶頸。
近年來,國家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逐步構建起“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垃圾處置體系,全國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率超90%,硬件基礎基本成型。然而,垃圾圍村現象仍未根除,設施閑置浪費問題依然突出。其深層原因在于部分農村地區陷入“重建設、輕管護”的慣性思維,導致部分民生工程淪為“形象工程”。
農村部分垃圾轉運站“建而不用”的背后,是缺乏常態化運維的資金支持——持續性支出未被納入財政剛性預算,致使設施“建得成、管不好、轉不動”。長效治理機制的缺失,帶來了生態、民生與資源的多重損失。一方面,巨額財政投入成為沉沒成本,公共資源嚴重浪費,民生工程難以轉化為實際福祉;另一方面,垃圾無序處置引發土壤、水源與空氣污染,直接威脅村民健康與生態安全。盡管相關法律法規已明確禁止違規傾倒行為,但監管薄弱、執法寬松導致法規約束力下降,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出現斷裂。
徹底破解垃圾圍村困局,須推動治理重心從“堆砌硬件”向“跑通軟件”轉型,構建建管并重、常態長效的治理體系。
筑牢經費保障基礎。將農村垃圾清運、設備維護、人員薪酬、日常管護等持續性支出納入縣級財政常態化、剛性預算,確保垃圾收運體系穩定運行,真正發揮設施實效。
壓實各層級主體責任。清晰界定鎮、村兩級在垃圾收集、分類、轉運、巡查等環節中的職責;優化考核機制,摒棄“重建設、輕實效”的導向,將垃圾清運率、設施使用率、整改率和群眾滿意度作為核心指標,強化問責,倒逼基層干部主動履職、做好常態化管理。
強化執法監管剛性。加大全域常態化巡查力度,對沿河傾倒、露天焚燒、危險廢物混放、違規填埋、跨區域偷倒等行為依法嚴懲、公開曝光,斬斷污染鏈條,守住生態底線,維護法律權威。
激發群眾共治活力。打破政府“包辦式”治理模式,通過積分激勵、“門前三包”、紅黑榜公示、建立村民監督小組等機制,引導村民參與垃圾分類、環境保潔與污染問題監督,推動治理模式從“政府主導”向“全民共建共治共享”轉變。
人居環境治理關乎居民健康。唯有抓實長效治理、精細治理與全民共治,方能破解垃圾圍村難題,為鄉村振興筑牢綠色根基。
來源 | 健康報 作者:王志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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