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段女士 2010 年投保中國平安人壽智盈人生系列保險,年交保費6000 元,重疾保額 20 萬元。2018 年申請減保,保費卻未減少;2022 年急需用錢支取賬戶資金;2026 年確診腫瘤申請重疾理賠,僅獲賠 1000 元,且患病期間仍被強行劃扣年度保費。平安人壽方面未就銷售誤導、減保告知缺失及理賠爭議作出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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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 16 年:年交六千,承諾資金靈活
2010 年 4 月 6 日,段女士在平安人壽業務員推介下,投保智盈人生主險 + 智盈重疾附加險,合同約定年交保費 6000 元,重疾保額 20 萬元,保障終身。
“當時業務員口頭承諾,這份保單資金靈活,急需用錢可隨時支取賬戶內資金,不影響重疾保障。” 段女士回憶,出于對大品牌的信任,她未深究合同細則,按時繳費 16 年,累計已交保費超 9.6 萬元。
減保遇坑:操作成功保費不變,全程無提醒
2018 年,因投保份數較多、經濟壓力加大,段女士致電平安人壽申請減保(減少保額以降低保費)。客服協助操作后,她以為保費會相應下調,未料后續每年仍被足額劃扣 6000 元,期間無任何工作人員告知 “減保后保費不變” 或 “保額已大幅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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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保險專家解釋,智盈人生屬于萬能型保險,減保或部分領取賬戶資金時,重疾保額會等額減少,但條款復雜、專業性強,普通投保人極易被誤導。“保險公司有法定提示義務,未明確告知后果,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
急需用錢:依規支取 6.5 萬元,埋下理賠隱患
2022 年,段女士家中突發急事,急需大額資金。她依據當年“可隨時支取” 的承諾,向平安人壽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順利支取 65000 元。這次取款成為后續理賠糾紛的導火索。
重疾理賠:20 萬保額縮水至千元,維權陷入僵局
2026 年 2 月,段女士身體不適,就醫確診腫瘤病變,符合保單約定重疾理賠條件。她立即向平安人壽提交理賠申請,滿心期待 20 萬元重疾款用于治療,卻收到令人震驚的答復:僅賠付1000 元,剩余為保費及利息。
平安人壽工作人員解釋,因2018 年減保、2022 年大額支取,重疾保額已按比例降至 1000 元,只能按當前保額賠付。段女士無法接受:“投保時承諾 20 萬保額,16 年按時繳費,從未被告知支取會導致保額清零,這不是霸王條款是什么?”
雙方多次溝通協商,平安人壽始終未正面回應銷售誤導、告知缺失等核心問題,僅以 “合同條款約定” 為由拒絕足額賠付。
雪上加霜:重病治療期,仍被強行劃扣 6000 元保費
更令段女士崩潰的是,2026年4 月,她正處于腫瘤治療關鍵期、資金極度緊張時,平安人壽未經同意強行劃扣年度保費 6000 元,本就拮據的治病資金再度承壓。
“我身患重病,理賠款遲遲不到位,他們還在扣保費,完全不顧投保人死活!” 段女士氣憤表示,平安人壽此舉嚴重違背保險初衷,漠視消費者生命健康權。
律師說法:涉嫌銷售誤導與格式條款無效
北京某律所資深保險律師表示,本案中平安人壽存在三大明顯違規:
銷售誤導:業務員承諾 “隨時支取卻未提及不影響保障”,未如實說明支取會導致保額下調,違反《保險法》如實告知義務;
減保未提示:2018 年減保后未告知保費不變,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格式條款無效:將 “支取導致保額縮水” 等核心免責條款隱藏在復雜合同中,未顯著提示,依據《民法典》及《保險法》,該類條款應認定無效。
律師指出,即便合同有相關約定,保險公司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該條款對投保人不產生法律效力,段女士有權要求按 20 萬元保額理賠,并退還違規劃扣的保費。
行業反思:萬能險亂象頻發,消費者需警惕
近年來,萬能型保險因“高收益、高靈活” 宣傳誤導消費者的糾紛頻發。此類產品兼具保障與理財功能,條款復雜、扣費隱蔽,部分業務員為沖業績刻意隱瞞關鍵風險,導致投保人 “投保容易理賠難”。
?目前平安人壽方面仍未就此事作出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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