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邀約了自己的女性友人,說想要一起去澳門游玩,主動表示他去酒店開房間。女子答應了,男子果真承擔了交通跟住宿的費用,誰知道,男子就訂了一間房,等到女子到了酒店后,無奈只能將就了住在房間里。沒想到,凌晨的時候,男子突然就抱住了女子,強行侵犯了她。女子立刻跑出屋外求助,最后在其他住客的協助下報了警。
?男子眼看犯事了,立刻逃竄,酒店保安迅速反應,將男子給截獲。
?(深圳新聞網5月28日報道了這則案例。)
?男子張某(化名處理),60多歲,跟一位女性的友人小趙(化名處理)相識了一年多。
?相識以來,兩個人一直都保持著邊界感,平時也就是以朋友關系相稱,也不存在其他逾矩的行為。
?這一天,張某心血來潮,表示愿意帶小趙去澳門這邊共同游玩。
?另外,在游玩期間,張某愿意承擔來去的交通費用以及住宿費用。聽到這個之后,小趙自然愿意了。
?畢竟要是自己外出旅游,機票以及酒店的費用,可以說是大頭啊,如今有人愿意承擔,她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隨后,到了約定的日子,小趙就跟著張某一起外出游玩,白天玩的很開心,快到夜晚的時候,小趙表示,房間確定已經預定好了嗎?
?而張某則表示:你就放心吧,我預定了兩間客房呢,不用擔心。
?之后小趙也就更加放心的跟友人張某一起玩耍,一直玩到了深夜。
?誰知道,深夜回到酒店,在前臺登記的時候,小趙發現,張某根本就沒有預定兩間客房,僅僅只預定了一間客房。
?這也就讓小趙有些尷尬了,她的內心,甚至開始有了些許的想法。
?但是沒轍,當晚的房間也不能再多做預約了,也只能先將就著入住一晚了。
?本來兩個人是各自睡在自己的床上,因為房間是兩張床。
?沒曾想,此刻的張某,瞬間就顯示出了真面目,他想要對眼面前的朋友下手了。
?張某直接就上前抱住了小趙,小趙完全來不及反抗。
?加上張某的力氣比較大,小趙知道對方要做什么,就勸說張某,不要這樣做,這是違法的。
?可是,張某本來就是預謀好了的,這個機會哪里肯錯過呢?邀約旅游是假、預定酒店是假,盤算了這么多事情,就是為了這一刻啊。
?雖然小趙也反抗了,但是皆是徒勞。
?最后,小趙就這樣被張某給侵犯了。完事之后,小趙立刻跌跌撞撞的逃出了房間,并且大聲呼救。
?隔壁的住客聽到呼喊聲,立刻出來查看情況,也幫忙報了警。
?看到案發,張某還想著逃竄,剛逃到大門附近,就被酒店的保安給截獲了,并且依法移交給了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經過檢查,女子小趙的身體處,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傷情,臉蛋、膝蓋部位,也都有輕微的挫傷。
?這些跡象都可以印證,男子張某觸犯了侵犯罪行為,證據確鑿,如今張某已經被依法移交給了當地部門進行偵辦。
?根據《刑法》第 236 條規定,預謀案件,理由欺騙手段,強行跟女子發生違背意愿的行為,此舉構成侵犯罪,情節惡劣這,會面臨4-7年的有期徒刑。
?本案終的男子,一開始就想要將女子約出去,雖說是玩耍,其實就是制造單獨相處的機會。
?而且一開始謊稱約定了兩間房,之后說自己承擔住宿費,讓女子陷入了錯誤的認知,并且答應同住。
?就這樣,女子喪失了警惕之心,而且無法逃避,正好落入了男子的圈套內。
?要知道,女子答應同住,也不等于愿意發生男女之間的行為。這類行為需要雙方同意、明確自愿,否則就構成侵犯。
?本來根據《刑法》規定,侵犯罪要面臨3-10年的有期徒刑。
?而本案中的男子,有預謀,且編造謊言欺騙,讓女士進入封閉的環境,事后還想著逃跑毫無悔罪認罪的表現,其刑期應該在4-7年之間。
?女子要維權,需要落實好各項證據,如酒店的訂單,房間的照片,衣服的痕跡,身體的傷痕等,做好傷情鑒定之后,就可以維權。
?事后還可以根據《民典法》規定,侵犯了權益,就需要承擔民事賠償。女子可以找男子追償,要求男子承擔各項民事損害費用。
?這類案件的發生,也給女性們提了醒:盡量不要跟男子單獨外出,哪怕是認識的朋友,也要保持警惕。
?對此,您怎么看?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