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的肖先生在網上曬出了為82歲母親制作的牌桌健康問題免責聲明卡,引發眾多網友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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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年過八旬的母親喜愛打麻將,卻因高齡與基礎健康狀況限制,此前很難受邀上桌,大多只能旁觀。肖先生兄妹四人無奈之下想了個辦法,共同署名制作了一個寫有明確健康免責的承諾內容,憑借這份聲明,老人得以正常參與棋牌娛樂。
相關內容發布網絡后,收獲百萬網友點贊共鳴。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該文書未經多方簽字、沒有公證,不具備法律效力。
那么,家屬自制的免責聲明是否具備法律效力?若高齡老人參與麻將娛樂活動時突發身體意外,在場人員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管理主任吳學聯律師的專業解讀。
1.若休閑打麻將時突發身體意外,能否適用法律上的“自甘風險”原則?
吳學聯:正常休閑娛樂性質的打麻將,并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此,參與者突發身體意外,不能直接適用法律中的“自甘風險”規則。在司法實踐中,突發身體意外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參與者自身的健康狀況(如基礎疾病),這與同桌牌友的正常娛樂行為之間缺乏法律上的侵權責任因果關系。因此,只要在場人員不存在故意刺激、強行邀約、明顯延誤救助等過錯行為,相關損失通常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2.若高齡老人參與麻將娛樂活動時突發身體意外,在場人員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吳學聯:一般情況下在場人員無需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在場人員負有事前關注和事后及時救助的義務。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據此,判斷在場人員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核心在于其是否存在過錯。
對于同桌牌友沒有對老人進行言語刺激、強迫其熬夜,或者在老人發病前明知其身體狀況極差仍強行邀約,且老人在出現不適反應時牌友及時停止了活動并撥打了急救電話,或協助采取其他合理救助措施(如幫助老人保持體位、通知家屬等)。當牌友的行為處于正常休閑娛樂的合理范圍內,老人突發疾病屬自身健康原因導致的,同桌牌友通常認為不構成法律上的過錯,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若麻將活動在經營性場所如棋牌室、茶館、老年活動中心進行,場所經營者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未盡到上述義務的,場所經營者可能承擔相應補充責任。
3.該事件中,家屬自制的免責聲明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吳學聯:家屬單方出具的免責聲明,不能一概免責。家屬單方出具的所謂“免責聲明”,本質屬于預先免除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的單方免責約定。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若意外源于老人自身疾病,且麻將館及牌友無過錯、處置得當,在司法實踐中通常由當事人自行承擔風險后果;如損害是因場館設施缺陷、管理失職、救助延誤等過錯導致,麻將館或相關方仍需依法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相關免責約定則不具備法律效力。
因此,想要協議具備法律效力,須由老人、家屬、牌友、棋牌室經營者四方共同簽字確認,厘清自擔風險與過錯賠付邊界,同步留存身份證件、簽約錄像留存備查。
如今,越來越多的子女開始意識到,老年人的生活,不只需要物質保障,更渴望正常的社交與娛樂。
真正的孝順,是兼顧老人的身體健康與精神愉悅,守護其生活尊嚴。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尊重老人的興趣愛好、保障其正常社交娛樂需求,正是子女們這種開明的舉動,贏得了廣大網友的點贊。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朱嬋嬋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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