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趙師傅在海源財富中心廣場租了一間活動板房開小吃店,租期是兩年,可不想本月中旬,自己租的活動板房突然被吊走了,連同店內(nèi)物品也不見了蹤影。
趙師傅:“之前放了兩間活動房我們搞小吃鋪,(小吃鋪)里面有冰柜、消毒柜、三個不銹鋼柜、灶臺、大鍋、小鍋、碗,現(xiàn)在什么都沒了。”
從趙師傅與云南城璽薈商業(y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顯示,商鋪租期從去年9月起至2027年11月,付款方式為半年付,合同保證金為4000元。
![]()
趙師傅說,自己繳納了保證金和半年租金24600元,再加上店鋪裝修和物品采購,總投資約10萬元。
![]()
最近幾個月,因生意不好,自己并沒有正常營業(yè),不想5月19日發(fā)現(xiàn),自己的商鋪突然“不翼而飛”了。
記者對話趙師傅:
“經(jīng)過報案公安局調(diào)查,劉總說是他們吊走了。因為這個開發(fā)商它租給劉總,劉總又租給我們這個城璽薈老板,我們是第四方租家了。”
“那你找城璽薈這邊他們怎么說的?”
“他們說和這個劉總打官司,打官司再賠我們押金、室內(nèi)裝修費,他這樣講的。太不可理喻了,你通知一下我們,廣告牌上、門頭上都有電話,把房子拉走了我們都不知道,通知也不通知。”
![]()
趙師傅說,除了自己租下的,該廣場還有其他的活動板房,有的租客提前清走了物品,有的也和他們一樣,鋪面連同店內(nèi)物品都被拉走。
記者對話趙師傅:
“他們把我們屋內(nèi)的東西存放這個地方了,我們的東西找到一部分,還有(很)多部分沒有了,他變賣了。”
“你猜測是變賣了?”
“找不到那不就變賣了。”
![]()
隨后,記者在海源財富招商運營中心見到了趙師傅口中所說的劉總。
![]()
記者對話三之葉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劉先生:
“是我們拉走的。”
“為什么呢?”
“因為我們和前面整體租這個房子的人解約了。”
“城璽薈這家嗎?”
“對,(2025年)10月30日就解約了,(2025年)11月15日就給他發(fā)了解約函了。解約函上約定他們?nèi)绻雮€月內(nèi)不把這些商戶清走,我們是有權(quán)處置這些東西的。我們和城璽薈合同就有這一條,我們還拖了這么久是這么個情況,他如果東西不見了可以去找城璽薈,我和他又沒有合同關(guān)系。”
隨后,記者也聯(lián)系上了云南城璽薈商業(y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負(fù)責(zé)招商的一名工作人員,對于三之葉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所說的提前發(fā)解約函,讓清走商戶一事,公司并不認(rèn)可。
云南城璽薈商業(y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陳先生:“這個合同的終止或者生效都是他們單方面通知,他們說終止就終止這是說不過去的。被拆了以后我們才被動的知道被拆了,當(dāng)然我們也通過法律的途徑,去向人民法院去提交訴訟。”
![]()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jù)合同,趙師傅的租期未到,合同還在履行,因此趙師傅要退回保證金或其他費用的訴求,公司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云南城璽薈商業(y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陳先生:“有了判決以后,我們按照判決該怎么賠付就怎么賠付。我可以給趙師傅去協(xié)調(diào),他被搬出來的東西該找的讓他們?nèi)フ遥也坏降氖嵌嗌倬妥屗麄冏鲑r償。”
![]()
來源:8099999《街頭巷尾》
記者:楊紫瑄 攝像:石文峰
編輯:李瑩娜
編審:林帥超
終審:趙文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