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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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修訂施行5年。5年來,我最大的體會是:少審法官不能只坐在法庭里判案子,還要走進孩子們的網絡世界里,去發現那些屏幕背后不易察覺的傷痛。
有一個讓我至今記憶猶新的案件,當事人是個14歲的初中女生。一年多的時間里,她悄悄在一個網絡漫畫平臺上充值閱覽了108部軟色情漫畫,花了1400多元。她經常半夜躲在被窩里看,學習成績可想而知,一落千丈。父母發現后心急如焚,也充滿憤怒,便起訴到法院。
開庭的時候我發現,孩子的父親其實根本不在意這些充值款,他說:“法官,我難受的是這些不良內容傷害了我的孩子。”孩子因為害怕把閱讀記錄全刪了,父親在法庭上只能提供一些漫畫標題推送的截圖,拿不出其他證據。
這個案子標的額不大,但背后的問題很復雜。平臺辯稱,涉案用戶登錄平臺,閱讀并同意了網絡服務協議,合同有效,且網絡漫畫領域沒有強制實名要求,平臺無法識別用戶是不是未成年人,已經盡到了相關注意義務。
那法院怎么查清事實?我意識到,必須審查合同內容本身。合議庭要求平臺提供了孩子閱讀過的所有漫畫書目。我自己也注冊了賬號,一本一本地看。結果發現,這些漫畫充斥著挑逗性語言、裸露的“擦邊”畫面,內容明顯不適宜未成年人。更嚴重的是,這個平臺曾經因為漫畫內容違法被行政處罰,而那部被處罰的漫畫,恰好就在孩子的閱讀記錄里。
這就帶來了一個難題:平臺的責任邊界到底在哪?不同于網絡游戲,網絡漫畫領域沒有強制實名要求,平臺確實難以精準識別未成年人。此外,這些漫畫的主題是校園生活,目標讀者天然包含大量未成年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我們認為,平臺不能被動地等著通知再刪除,而應當對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承擔更高的注意義務,比如在展示前進行顯著提示。最終,我們認定該服務合同因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判決平臺全額返還充值款。該案入選了人民法院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還獲得了全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優秀裁判文書一等獎。
案子判完了,但我心里并不踏實。一想到平臺上還有那么多青春期的孩子,一想到父母們那種擔憂又無助的眼神,我就覺得很揪心。我們及時向平臺發出了司法建議,要求全面自查內容。平臺很快落實,主動排查下架了所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更讓我欣慰的是,今年3月,《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分類辦法》正式施行,其中對平臺的相關義務與要求,與我們當年的判決思路高度一致。
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這五年,我們審理了大量涉未成年人網絡案件。從充值打賞到網絡欺凌,從個人信息泄露到“黃謠”傳播。每一個案子都在回答同一個問題:數字時代,如何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作為少審法官,我的答案是——不僅要定分止爭,更要通過每一個判決樹立規則,推動平臺全面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聯合家庭、學校、社會,為孩子撐起一片清朗的網絡天空。
(作者系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三庭(少年法庭)副庭長)
來源:法治日報
作者: 經雯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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