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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6月1日起實施。《規(guī)定》細化外賣平臺全鏈條管理責任,外賣平臺必須實實在在擔起外賣食品安全“守門員”的主體責任。針對“幽靈外賣”,要求平臺對商家資質做實質性審查、與監(jiān)管部門數據核驗,每六個月核驗更新商家信息,切實阻斷虛假、失效資質“帶病入網”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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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guī)則》(GA/T 2372—2026)6月1日起實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為疲勞駕駛: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客運機動車駕駛人于22:00至次日6:00連續(xù)駕駛超過2小時未休息或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客運機動車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新規(guī)不涉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等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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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鐵路旅客運輸規(guī)程將于6月1日起實施。旅客如果發(fā)生“無票乘車”“持用變造、偽造或涂改的乘車憑證乘車”等違規(guī)乘車行為并且拒絕補票,鐵路站車工作人員將現場告知違規(guī)乘車行為及后續(xù)限制購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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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6月1日起施行。《規(guī)定》明確,幼兒園禁止從園外采購散裝糕點、漢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制售冷葷類、冷加工糕點、生食類食品以及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菌、發(fā)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原則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確需使用的,必須嚴格控量并納入日常管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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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將正式施行。針對“開門殺”,《解釋(二)》明確,
機動車乘車人開車門致他人損害,受害人主張乘車人責任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并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以及按照商業(yè)三者險合同的約定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賠償后仍不足的,由乘車人、駕駛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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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秘密保護規(guī)定》6月1日起施行,新規(guī)首次將“數據”“算法”等納入商業(yè)秘密保護范疇。同時特別細化遠程辦公、跨境協作場景下的保密要求,明確“權限分級、數據脫敏、操作日志留痕”為合理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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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編輯/初審:姜學峰
復審:王履臻
終審:徐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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