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
央視近日曝光,不法商家用果味偽裝、網紅種草、私域引流等花式手段圍獵青少年,校園周邊隱秘售賣三無煙草、電子煙,甚至有人私自調配電子煙摻入管制精神藥品,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已形成灰色黑色產業鏈。從法律層面逐一拆解責任與紅線。
花式包裝擋不住違法本質,向青少年售煙、改裝涉毒電子煙,既是失德更是犯罪,平臺、商家、監管、家庭都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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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青少年售賣煙草、電子煙的違法責任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煙草專賣法》《電子煙管理辦法》,嚴禁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電子煙及各類煙草制品,禁止售賣果味調味電子煙、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商家無證售煙、校園周邊違規擺攤售賣,屬于行政違法,可被沒收貨品、高額罰款、責令停業;屢教不改、數額較大的,涉嫌非法經營罪,可追究刑事責任。
二、私調電子煙摻入管制藥品,涉嫌多重刑事重罪
不法分子往電子煙里添加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管制精神藥品,自2023年10月起依托咪酯已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控。
此類行為直接觸犯:販賣毒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經營罪,無論售賣數量多少,均應刑事追責,最高可判重刑。青少年自行購買、吸食也涉嫌違法,極易走上涉毒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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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園周邊違規售煙,監管部門追責路徑
市場監管、煙草專賣、公安、教育部門應聯合執法:取締校園周邊無證流動攤、隱蔽小店;查封三無花式電子煙貨源;對違規商家頂格處罰、列入行業黑名單;深挖上游生產、分銷鏈條,溯源打擊黑作坊與地下渠道。
四、網紅營銷引流售煙,網絡平臺法定責任
平臺有義務篩查、下架煙草及電子煙種草、暗語引流內容,封禁違規網紅賬號。
若平臺放任營銷、未盡審核管控義務,監管部門可對平臺罰款、限期整改;造成大范圍誘導未成年人接觸煙草的,可從重處罰并追責相關管理人員。
五、監護人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家長要做好教育、監護與心理疏導,及時制止孩子接觸煙草、電子煙;發現孩子購買、吸食花式電子煙,第一時間干預并報警舉報售賣渠道;主動學習反詐防毒知識,幫孩子認清“上頭電子煙”涉毒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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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師提醒:
花式煙草圍獵青少年,不是小事而是社會公害。必須壓實商家守法底線、平臺審核責任、部門監管職責、家庭監護義務,從嚴打擊無證售煙、網紅引流、改裝涉毒電子煙,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法治防護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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