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功能的多元性與復雜性
——評吳彥頤《中國古代藝術功能論》
□ 衡正安
藝術功能,即藝術的價值和功用,是藝術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
吳彥頤的新著《中國古代藝術功能論》以歷史發展時序為軸,以中國藝術學經典理論文獻為來源,試圖回答以下問題:藝術究竟有哪些功能?藝術如何發揮這些功能?作者認為,藝術功能的發展并不和政權更迭同步。一個藝術功能可能會跨越前后兩個朝代,而一個朝代也可能會有不同藝術功能此消彼長的情況,但總會有一個主流的功能成為此一時期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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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分為以下五個部分:以倫理教化為主要取向的禮樂功能,以體道暢神為主要取向的審美功能,以緣物設教為主要取向的教化功能,以文道意趣為主要取向的二重功能,以獨抒性靈為主要取向的抒情功能。這五個部分分別對應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五個歷史時期,由此清晰地勾勒出中國古代藝術功能的大致脈絡和嬗變軌跡。
通覽全書,不難發現,藝術功能是一種系統的存在,并且在結構上呈現出多元性與復雜性。對此,作者指出:“考察藝術功能,既可以在藝術家本身,又可以在藝術作品所訴諸的受眾方面。”如此說來,藝術功能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藝術家在藝術創作過程中給本人帶來的作用;二是藝術家的藝術創作或藝術作品給欣賞者帶來的作用。可見,組成藝術功能的諸要素被納入藝術活動,即“藝術創作—藝術作品—藝術接受”的系統中,這些要素在結構上相互聯系,從而揭示其所發揮的功能。
盡管藝術功能多種多樣、異彩紛呈,但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是審美功能。因為審美問題是貫穿在整個藝術理論中的核心問題,這是藝術區別于其他社會事物的根本特性。審美功能滲透在藝術的其他功能之中,或者說,其多重功能始終以審美功能為基礎。
作者的獨特洞見在于,通過梳理文論、書論、畫論、印論、樂論、曲論等藝術文獻,指出審美是人類理解世界的一種特殊形式。藝術屬于審美領域,這是由審美需要決定的。它能喚起人的美感,使人產生美的感受與感動。
當然,藝術僅有審美功能顯然是片面的,這一看法不僅違反藝術發展實際,而且在理論上也不科學。原因在于藝術的功能遠不止于審美,而是包含了認知、教育、娛樂、體驗、倫理、交往、社會批判等多重維度。作者認為,藝術的教育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藝術作品使受眾感受與領悟到博大深厚的人文精神。
我國古代教育思想很重視藝術在道德修養方面的重要作用。孔子以“六藝”教授弟子,明確提出“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認為詩可以使人從倫理上受到感發,禮是把這種感發變為一種行為的規范和制度,而樂則陶冶人的性情和德行,也就是通過藝術,把道德的境界和審美的境界統一起來。他還提出“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游于藝”,把“藝”納入君子教育的系統中,使道、德、仁、藝四個方面共同構成一個完整人格達成所必需的四種要素。可以想見,藝術給人的美感是由諸功能組成的,人格教育正是通過這些綜合功能來實現的。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審美功能之外,藝術的其他功能所占分量和比重不盡一致,藝術的功能形態存在千差萬別,豐富而復雜。
比如,唐代繪畫理論家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中指出:“夫畫者,成教化,助人倫,窮神變,測幽微,與六籍同功,四時并運。”“成教化,助人倫”是說繪畫可以教化民眾,幫助人們建立良好的倫理道德。“窮神變,測幽微”指繪畫可以展現無窮的神妙變化,探測幽遠微小的世界。“與六籍同功,四時并運”,則把繪畫與儒家“六籍”、天地運行相提并論,空前地提高了繪畫的地位。除此之外,張彥遠還指出“圖畫者,所以鑒戒賢愚,怡悅情性”,意思是說,繪畫不僅具有勸善懲惡的道德功能,而且具有使心情舒暢愉快的審美功能。由此可見,藝術并非只有一種獨立的功能存在,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系。
《中國古代藝術功能論》的學術價值,不僅在于用“功能”串聯起傳統藝術理論的主題,重構了中國古代藝術的認知體系,更在于超越了傳統藝術理論對創作技法、風格演變、鑒賞批評等研究范式,在深入理解傳統文脈的基礎上,以當代視角對經典藝術文獻作深度闡釋,避免了藝術功能“唯審美”的片面解讀,拓寬了藝術理論研究的邊界。
(原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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