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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劉 巖
版面截圖
“是爸爸對不起你,這些年缺席了你的成長……”陽光透過玻璃窗,照在劉某略顯滄桑的臉頰上。他將碼放整齊的10萬元現金遞到兒子劉某甲面前,話語里滿是愧疚。
劉某甲接過那筆沉甸甸的撫養費,聲音顫抖地說:“爸爸,我不怪你!”
短短的對話,讓父子倆積壓多年的隔閡在這一刻悄然消解。
這感人的一幕,就發生在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的調解室里。這起關乎未成年人權益、牽動兩個家庭的撫養費糾紛案件,在執行法官張玉琦情、理、法交融的耐心調解下,于近日圓滿化解,同在現場的記者也為之動容。
故事的開端要追溯到2014年。當年,劉某與潘某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婚生子劉某甲由母親潘某撫養,父親劉某按月支付撫養費,直至孩子成年。離婚后,劉某很快組建了新家庭,隨即便以“經濟壓力大”“家庭開支多”為借口,對撫養費分文不付。這些年來,潘某靠打零工支撐著母子倆的生活。隨著劉某甲慢慢長大,各項開銷越來越多,本就拮據的日子變得愈發艱難。2025年,不忍心看母親日夜操勞的劉某甲將劉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劉某支付拖欠的撫養費共計26.6萬元。然而,判決生效后,劉某依舊未履行撫養義務。2026年初,劉某甲申請了強制執行。
“我調查劉某的財產時發現,他收入穩定,有足額可供執行財產,可為什么有錢卻不付撫養費?”張玉琦向記者講了自己接手案件后的疑慮。
為了揭開這個謎底,張玉琦將劉某約到法院進行溝通:“這筆撫養費你完全有能力承擔,為什么不想給?”沉默片刻后,劉某才開口:“張法官,不是我不想付……我再婚又有了孩子,我的愛人對此事意見特別大,我沒辦法……”
癥結找到了——事情不在錢,在人。
“如果按照常規流程,查封、扣劃、上失信人員名單,是不是很快就能把錢執行到位?”記者問道。
“是的。可是如果這么做,只會把這對父子徹底推遠。”張玉琦說。
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性,他放棄了強制執行,選擇用柔性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開啟了雙線溝通模式。
“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親的法定義務,躲不掉、推不開。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罰款、拘留都是法定處罰措施。一旦被納入失信名單,你不能貸款、不能乘坐高鐵和飛機,就連你的兩個孩子未來考公、參軍政審,都會受到嚴重影響。”張玉琦耐心地向劉某普及法律知識,把拒不履行的后果講得明明白白。
對于劉某的現任妻子,張玉琦沒有一味地說教,而是站在家庭和睦、孩子成長的角度和她談心:“這筆撫養費是孩子成長的必要保障,也是你丈夫必須承擔的責任。一直拖著不解決,最后連累的還是你們現在的家庭,傷害的也是你的孩子。”
一句句情理兼顧的勸導、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流,終于打開了劉某夫婦的心門。
“我之前就是心存僥幸,現在才知道失信的后果這么嚴重。”劉某滿臉懊悔。他的妻子也輕輕點頭:“我明白了,這是他該負的責任,我支持他付這筆錢。”
在調解現場,雙方自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劉某當場支付10萬元,2027年1月31日前再支付10萬元,2028年1月31日前結清剩余6萬元,案件執行費3800元由劉某自行承擔。協議同時明確約定,若劉某逾期未支付,法院將立即恢復強制執行。
當10萬元現金交到劉某甲手中時,潘某再也忍不住淚水,緊緊握著張玉琦的手,哽咽著說:“張法官,太感謝您了,不但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更讓孩子感受到了親情的溫暖和司法的關愛!”
此時,陽光灑滿整個調解室,父子間的感情堅冰徹底消融。這一紙執行和解協議,不僅守護了彌足珍貴的父子親情,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更用司法力量為少年健康成長撐起了一片晴朗的天空。
初審:劉巖
復審:韓蕊
終審:姚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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