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號傍晚,在廣西河池的宜州,18歲的李思綺騎著共享單車進了馮京公園,她在這里租了房子自己住,父母都在廣東打工,姐姐在南寧讀書,李思綺平時在一家零食店上班,一個月掙3000塊錢,付完房租和吃飯的開銷,就剩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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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靠近江邊的地方?jīng)]有安裝監(jiān)控攝像頭,她走進去以后,就沒人看見她再出來,四天之后,她的遺體在龍江下游大約一百二十公里處被發(fā)現(xiàn),警方表示這不是他殺,初步判斷是落水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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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后做的事藏在微信里,晚上8點03分給姐姐轉(zhuǎn)了1314塊錢,寫了句話說要補給她18歲的生日禮物,這筆錢省了兩三個月,讓姐姐放心她自己還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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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之后,到了八點零四分,她又給一位網(wǎng)友轉(zhuǎn)了1413.83元,還留言說謝謝你給她帶來一段難忘回憶,現(xiàn)在要再見了,對方?jīng)]有收這筆錢,后來一直聯(lián)系不上她,覺得情況不太對勁,就趕緊告訴了她姐姐,家人知道后馬上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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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發(fā)語音消息,也沒有寫下長段的文字,就連“我很難受”這樣的話都沒有說出來,只是把積攢下來的錢,一部分給了有血緣關系的親人,另一部分送給了網(wǎng)絡上聊得來的陌生人,她在店里幾乎不開口說話,同事們都覺得她特別安靜,可能晚上回到出租屋后,只有手機屏幕亮著光,對面那個聊天的人,成了她唯一愿意多說幾句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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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120公里的江水,把她從公園帶到下游,沒人知道她進公園前想了什么,也沒人知道她按轉(zhuǎn)賬鍵時手有沒有抖,她把最重的東西——錢和信任——交出去,自己卻沒留下一點求救的痕跡。
她離開的時候,心里還想著不能讓別人操心,這種懂事的做法,反倒比大哭大鬧更讓人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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