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訊)近日,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就泡泡瑪特訴奈雪的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奈雪的茶所屬的深圳市品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其賠償泡泡瑪特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合計賠付32萬元。目前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次判決正式生效,為品牌跨界營銷的邊界規(guī)范提供了明確的司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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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消品》了解到,本次糾紛源于2025年9月奈雪的茶推出的一場主題營銷活動。彼時,奈雪的茶通過線下門店、官方公眾號及小程序等渠道開展推廣,將多款茶飲命名為“米布布”,在宣傳物料中使用泡泡瑪特旗下知名潮玩IP LABUBU的美術形象,并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等核心宣傳話術,借助熱門潮玩IP的流量熱度吸引消費者。奈雪的茶后續(xù)辯稱,活動所用LABUBU盲盒均為合法渠道采購,且頁面小字標注了與泡泡瑪特無官方合作,已盡到提示義務,不存在侵權及混淆誤導問題,該抗辯理由未被法院采納。
法院經(jīng)審理明確,LABUBU憑借獨特的外觀特征和長期的IP運營,已成為國內(nèi)具有高知名度、高辨識度的現(xiàn)象級潮玩IP,具備識別商品來源的核心作用,依法受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奈雪的茶使用的“米布布”“布布”等標識與LABUBU高度近似,且大幅突出IP相關宣傳內(nèi)容,極易讓公眾誤以為雙方存在跨界合作、授權聯(lián)名等關聯(lián)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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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奈雪的茶主張的小字免責聲明,法院明確認定,這種“大字引流宣傳、小字被動免責”的營銷方式,無法有效消除公眾誤解,不能作為規(guī)避不正當競爭責任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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