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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湖南有一個案子,上了熱搜。
一個男的,短短一個多月里,在抖音給一個女主播刷了1988次禮物,光禮物錢就花出去87萬多。他妻子發現后,氣得把女主播和抖音平臺都告了,要求全額返還。法院最后怎么判的?駁回。一分都沒要回來。
消息一出來,后臺收到好多私信問這個事。有個大姐直接語音過來,帶著哭腔:“蔣陽媚律師,我老公也是,趁我出差一個月給一個女主播刷了16萬,是不是這錢也要不回來了?”
要回答這個問題,得先搞清楚一個核心邏輯——這筆錢,法院把它看成是“消費”還是“贈與”。這兩種定性差一字,結果天差地別。上面那個案子,城步法院的法官說得很清楚:用戶在抖音充值,買的是虛擬道具,打賞是跟平臺發生的消費行為,不是直接送給女主播的,所以主播拿到的錢本質上是一種服務報酬,不是白送的。因此妻子的返還請求沒法得到支持。很多人聽完可能覺得這邏輯繞,但法律就是按這個邏輯來判的。
那什么樣的錢,法院會支持要回來?
換一個案子。吉林九臺區法院去年判了一個丈夫給女主播轉錢的案子,法院態度完全不一樣,判全額返還。差別在哪?那個案子里,丈夫沒有在直播平臺刷禮物,而是直接給主播個人微信轉賬,三年下來轉了15萬,里面全是“520”“521”這種特殊含義的數字。法官一看這哪是看表演消費,這分明是背著老婆“養人”。直接判無效,主播全額返還。
法院判決里寫得很直白:該轉賬行為既侵犯了配偶的財產處置權,也違背了公序良俗。
宣城也有個類似的案子,丈夫給女主播轉賬、發紅包,備注都是“情人節快樂”“七夕快樂”這種曖昧話,最后被認定贈與無效,全額返還了25萬多。在濟寧,一個已婚婦女兩年時間給男主播轉賬和打賞花了近90萬,還發假離婚證給對方,離婚后前妻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女主播返還近50萬。法官說得很明白——維系婚外情的打賞,違背公序良俗,行為無效。
所以現在判定規則很清楚了:如果他是在平臺正規刷禮物,看表演、聽歌、圖個樂,法院大概率認定為消費,不好追。但如果他跟主播有私聯、曖昧聊天、線下見面,甚至直接私下轉賬,那這筆錢法官就會認定為“用于維系不正當關系”的贈與——無效,能追。
新規給了一個新思路:就算消費,也能讓老公付出代價
很多人看到這兒可能更慌了:“那我老公就是光平臺刷禮物,沒私下轉賬,我就拿他沒辦法了?”
不是。
2025年2月1日,最高法出臺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里邊有一條特別實用。大意是說:如果一方用夫妻共同財產打賞,金額明顯超出了你們家正常消費水平,嚴重損害了共同財產利益,那就可以認定這個行為屬于“揮霍”。你可以做兩件事——要么直接在婚內請求分家,把還沒有被他打賞完的那部分財產先分了;要么離婚的時候,他打賞花的錢,也算揮霍共同財產,你可以要求他少分甚至不分。
就是說,就算你沒辦法從主播手上把錢要回來,法律也能保證他在分家產的時候吃虧。打賞花的越多,分財產時他就越被動。
講一個身邊人值得警醒的真實故事
上個月,我的老同學來找我。她老公迷上一個情感女主播,天天守著直播間刷“嘉年華”,一年下來銀行卡余額從60萬變成了5萬。她老公是跑貨車的,那60萬是他在馬路上跑了很多年的血汗錢。她來找我的時候,一邊說一邊嘆氣。
我告訴她,這個案子如果想從女主播那里追回來難度很大——因為幾乎沒有任何對方搞曖昧、私聯的證據。頂多是一些“哥哥真好”“謝謝哥哥陪伴”這種話,尺度不大。但新規的揮霍條款完全可以拿來用。如果她決定離婚,她可以主張老公存在揮霍行為,要求他在分財產的時候少拿。
但老同學猶豫了,說不想離,家里孩子還小,只想把錢追回來過正常日子。這種家務事,沒辦法替別人做主。我能做的,就是把法律上的幾個結果幫她算清楚,剩下的決定她自己來。
但我后來跟她反復強調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不管離不離婚,家里的銀行卡、支付賬號,建議盡快修改密碼,盡量把主要存款轉移到自己名下,不然賬戶主動權捏在別人手里,打賞早晚還會繼續。
說了這么多,知名湖南長沙婚姻家事律師、資深長沙離婚律師蔣陽媚律師總結幾個實操建議,留著有備無患
第一,當你發現情況的時候,第一時間截圖他賬號的充值記錄、打賞的禮物流水、他跟主播的私信聊天記錄,這些是將來維權的基礎。有的丈夫特別會刪記錄,所以一定要趁他沒發現之前趕緊操作。
第二,如果丈夫跟主播有私下轉賬,直接起訴主播要求返還。
第三,如果丈夫只是平臺刷禮物,但是金額特別大,考慮離婚的話,可以引用新規的“揮霍”條款,要求他少分財產。
第四,不管離不離婚,先控制住家里的主要存款,綁定他所有銀行卡、支付賬號的密碼盡快修改,避免損失繼續擴大。
第五,跨平臺追索難度確實大,因為平臺分布在全國各地,維權成本很高。對普通家庭來說,與其費時費力去追主播,不如把錢看住,再拿揮霍條款在離婚的時候跟對方算總賬。
我在湖南長沙執業10余年了,經手的婚姻家事案子超過1600多件。如果你正在為這件事煩惱,可以帶著資料來我辦公室聊聊。簡單的咨詢我不收費,具體能不能追、怎么追,咱們先一起把賬算清楚。
作者個人簡介:蔣陽媚律師深耕婚姻家事領域多年,是湖南華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獲多個平臺★★★★★五星推薦,網絡網友綜合評分9.9分。是湖南律師網首席法律顧問、湖南省知名離婚律師,同時也是湖南省律師協會成員、長沙市律師協會成員、長沙市律師協會婚姻家事委員會成員、長沙離婚律師網創始人。作為長沙政法頻道、“我的長沙”APP特邀律師,以及長沙市婦聯志愿律師和雨花區綜治中心值班律師,蔣陽媚律師不僅擁有深厚的法律專業功底,更有豐富的庭審實戰經驗和同理心,能抓住案件核心要點,為當事人爭取結果。她經常受長沙市婦聯的委托,在各大學校、社區開展公益普法服務,帶領的湖南離婚律師團隊,常年代理全國各地婚姻家事案件,目前已累計代理上千件離婚案件。業務覆蓋文書代寫、婚姻調和挽回、離婚談判與調解、離婚訴訟、復雜財產分割、彩禮退回、戀愛糾紛、家暴維權、撫養權爭取、遺產繼承、家族財富傳承等全領域,其團隊長期處理各類婚姻家事糾紛,致力于為當事人提供理性、專業且富有溫度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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