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中國科技企業毅然打破沉默,以堅定立場宣告:喪失原則的干預行為,終將使一切協商流于空洞的程序表演。
6月5日,案件正式進入司法審理階段,聞泰科技已同步啟動覆蓋全球——包括中國大陸及全部海外業務區域——的系統性法律維權與主權捍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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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億購入的優質資產淪為“水中月”,荷蘭啟用塵封73年的冷戰舊法實施一場披著合法外衣的強制接管
我們先回溯這起震驚全球資本市場的并購事件:聞泰科技當年以真金白銀340億元人民幣完成對荷蘭安世半導體的控股收購,交易條款清晰、流程合規、盡調完備,堪稱中國半導體產業全球化布局的關鍵落子。
彼時業界普遍視其為國產芯片力量突破技術封鎖、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的標志性成果。誰料這場高光開局,竟悄然演變為一場精心設計的跨國權益剝奪事件。
2025年披露的年度財報令投資者愕然:公司凈虧損達90億元。這筆巨虧并非源于市場萎縮、產線停滯或研發失敗,而是源自核心資產控制權被單方面、非契約性地剝離——一家本應由中方主導運營的實體,突然失去了全部治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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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導此舉的是荷蘭政府。為實現對安世半導體的實際回收,其援引了一部制定于1952年的《商品供應法案》,該法誕生于東西方陣營初建對抗格局的特殊歷史節點,立法初衷本為應對極端地緣危機下的物資管制需求。
時光流轉至2025年,這部早已被國際社會視為過時工具的法令,卻被重新激活并精準指向聞泰科技,理由是所謂“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系統性風險”,可能危及其認定的“國家關鍵技術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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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指控缺乏事實支撐,卻執行得異常高效:從行政指令發布到法院裁定支持,全程僅耗時7個自然日。
在這短短一周內,聞泰科技在荷資產控制體系被徹底重構——如同購房者手持完整產權證書,卻在某日清晨發現住宅大門已被更換鎖芯,原有物業團隊全員撤離,新任管理者不僅接管全部運營權限,更直接切斷了股東查閱財務賬冊、登錄管理系統的全部數字通道。
這場高度協同的制度化切割,致使聞泰對安世半導體的實際管控能力幾近歸零:核心IT系統賬戶遭凍結、董事會法定席位形同虛設、第三方獨立審計機制全面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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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這種非市場化、非契約化的強制脫鉤,直接觸發會計準則下的資產減值重估,最終在聞泰財報中體現為90億元的確認性虧損,并導致A股代碼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處理。
此類操作表面依托法律程序,實則暴露了規則工具主義的本質——它不是法治精神的踐行,而是憑借主場優勢,翻出七十多年前的舊法典,完成一次教科書級的制度化掠奪。
聞泰科技支付的這340億元“國際化學費”,代價沉重而深刻。它向所有正在拓展海外版圖的中國企業發出明確信號:“自由貿易承諾”與“契約神圣原則”,在政治意志凌駕于商業邏輯之上時,其約束力瞬間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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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奪權再邀談?荷蘭政府所謂“暫緩執行”實為制造既成事實后的施壓籌碼
在完成控制權實質轉移后,荷蘭當局隨即祭出第二輪策略:以柔克剛的“延宕戰術”。2025年11月,荷方突然宣布“暫時中止”此前發布的行政接管令。
乍聽之下似有緩和之意,實則暗藏玄機。這正是國際博弈中屢試不爽的策略模板:先以雷霆手段完成事實占有,再以姿態放松換取談判主動權,營造“我已讓步,你當知趣”的心理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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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暫緩”,并未恢復任何實質性權利——安世半導體的日常決策權、資金調度權、人事任免權,仍牢牢掌握在荷蘭指定代理人手中。
聞泰科技的授權代表至今無法接入ERP系統,無法調閱季度經營數據,更無權參與任何涉及戰略方向的重大會議。
荷方的盤算極為務實:他們預判聞泰正面臨巨額虧損與股價承壓的雙重困境,亟需止損路徑。只要持續維持這種“半凍結”狀態,就能不斷放大中方的時間成本與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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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中方管理層在長期僵持中顯露疲態,便極可能接受苛刻條件——例如低價轉讓股權、永久放棄表決權,甚至簽署具有單邊約束力的治理讓渡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安世半導體荷蘭總部部分高管在此過程中扮演了關鍵角色:他們繼續領取聞泰發放的薪酬,卻同步配合荷方執行董事會架空、財務信息隔離等具體操作,構成對信義義務的嚴重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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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對外釋放的“開放對話”信號,本質是一種不對等博弈中的心理施壓——靜待中方在資源耗竭中主動讓渡核心權益。類似情境,在過去二十年中國企業的出海實踐中屢見不鮮。
彼時受限于反制工具缺失與國際規則話語權薄弱,多數企業最終選擇隱忍退讓,吞下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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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方面原以為本次亦將重演舊局:通過冗長的行政復議與訴訟周期拖垮中方意志,進而平穩完成對優質資產的消化整合。
但他們嚴重誤判了聞泰科技的戰略定力與法律準備——這一次,中方不再尋求妥協式談判,而是亮出了最具威懾力的制度武器,且首擊即直指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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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億元跨境索賠落地鹿特丹!中企首例援引《反外國制裁法》發起境外司法追責
沉默并非退縮,而是積蓄法律動能。在經歷數月審慎準備后,2026年5月22日,聞泰科技正式發起戰略性反擊。
其行動極具開創性:一份詳實完整的民事起訴狀遞交至荷蘭鹿特丹地區法院,被告主體包括安世半導體荷蘭注冊實體及多名實際執行接管指令的高管個人。
尤為關鍵的是,本次訴訟的核心法律依據并非當地成文法或雙邊協定,而是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這是中國企業在海外司法實踐中,首次將本國反制立法作為主張權利、追究責任的直接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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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請內容清晰有力,毫無模糊空間:第一,確認荷蘭政府主導的強制接管行為違反國際通行的公平公正待遇原則,須立即恢復聞泰科技對安世半導體的完整控制權;第二,就因非法干預導致的資產貶值、經營中斷及商譽損害,提出總額80億元人民幣的經濟賠償。
該金額嚴格依據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減值報告、現金流損失模型及市值蒸發測算形成,具備充分證據鏈支撐。此舉令荷蘭司法與監管體系始料未及——這已超越普通商事爭議范疇,上升為國家立法權與司法管轄權的跨域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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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依你法行事,我循我法維權;你以政治邏輯撕毀商業契約,我便以法律手段鎖定你的現實代價。
這場訴訟迅速引發全球政商界震動。此前蠢蠢欲動的效仿者——如澳大利亞國內關于達爾文港資產處置的激進提案,以及英國部分政客針對本土半導體工廠的干預言論——均在短時間內集體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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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突然意識到:針對中國企業的單邊行動成本已發生質變——你凍結我的銀行賬戶,我可在全球范圍內申請對其關聯資產的司法保全;你授意高管執行違法指令,我可依法對其個人提起跨境民事追償乃至刑事舉報。
這種立體化反制模式,迫使西方國家重新審視規則制定權的雙向性:契約精神不能只停留在口頭倡導,更需接受對等的制度約束。單邊濫用國家權力的行為,必須承受來自另一端的法律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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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泰科技此次行動,重塑了中企出海的尊嚴坐標系。它向世界昭示:今日的中國企業,不再是被動接受規則的“資本接收方”,而是有能力定義規則、捍衛規則、運用規則的“制度參與者”。
這場80億元的跨境訴訟,其終極意義早已超越金錢本身——它確立了一種新型國際商業博弈范式:你可以設局,但我必讓你付出真實痛感。
340億元換來的不僅是陣痛,更是穿越國際規則迷霧的導航圖。它讓所有潛在對手清醒認知:中國企業的底線,既是原則紅線,也是成本警戒線;觸碰一次,就要承擔傾覆級的法律與經濟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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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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