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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已婚男隔空猥褻12歲少女
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2025年11月
檢察官李雨聰站在一扇普通住宅門前
里面住著15歲女孩趙思芊——
一個可能被犯罪嫌疑人郭宴
侵害長達兩年的被害人
對于趙思芊能否當面指控犯罪嫌疑人
李雨聰心里并沒有十分的把握
之前,趙思芊的母親因多方面顧慮
已經拉黑了民警的聯系方式
李雨聰打了十幾次電話
趙思芊的母親反復變更態度
最終她說
“那你來吧,能問出來算你有本事”
李雨聰深吸一口氣
敲響了趙思芊家的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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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未檢檢察官的直覺
這起案件的起點,是另一名被害人。
2025年7月,一對夫婦報警:其12歲女兒董知雪的平板電腦里充斥著大量董知雪和一名陌生男子的裸照和裸露視頻——女兒疑似被人隔空猥褻并性侵。隨著公安機關的深入調查,犯罪嫌疑人很快被鎖定——33歲的打印店老板郭宴,已婚,有一個兒子。
經查,郭宴通過一款小眾交友軟件認識了董知雪。在充分獲取董知雪的信任后,郭宴在線上發布“指令”,要求她發送裸照和裸露視頻。之后,郭宴到董知雪校門口接她放學,陪她去上課外班,一步步在線下實施猥褻并與之發生性關系。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依法介入此案偵查后,辦案檢察官李雨聰有一種直覺:“依據以往辦理此類案件的經驗,一個犯罪嫌疑人往往對應多名被害人,我們要盡快將她們找出來。”
隨著公安機關進一步提取郭宴手機里的聊天記錄,仔細翻閱上萬條信息后,另一個被害女孩浮出水面:趙思芊,當時不滿14歲。不同于董知雪短短幾個月的受害經歷,趙思芊與郭宴維持這種關系將近兩年。
“現在很多孩子都不愿意對身邊的親人、朋友表達自己的真實情緒,秘密都藏在虛擬空間里。”李雨聰連續多日翻看趙思芊與郭宴的聊天記錄,試圖在字里行間讀懂這個女孩。
聊天記錄里,郭宴稱趙思芊是他的“小狗”。巧的是,兩人的聊天記錄里另一個高頻詞是“遛狗”——趙思芊經常要帶她的寵物狗出門。“遛狗”,這個看似平常的詞,漸漸變成一道無形的鎖鏈:郭宴成了牽繩的人,而趙思芊只能跟著走。
在郭宴的控制下,趙思芊出門前還要向他提交“申請表”——寫明出門目的、是否有異性同行、活動范圍以及回家時間。郭宴不止一次對趙思芊說:“我要讓你知道自己的身份,我可以控制你的所有,包括你的情緒。”
郭宴還代管趙思芊的零花錢,她稍微惹他不高興,就要寫檢討書或視頻磕頭認錯。
在趙思芊發給郭宴的信息里,有一句話反復出現:“你好像把我從深淵里拉起來,又推回更深的深淵。”
看完聊天記錄,趙思芊的孤獨、無助像一根細針,一下一下扎在李雨聰的心上。同時,李雨聰也意識到,這個案子遠比猥褻和強奸復雜——這是一場針對未成年人長達兩年的情感操控。而要敲開女孩的心門,她不能只帶著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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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的“父親”與馴化的牢籠
趙思芊的父母離異,她從小跟著母親生活。
童年時期,趙思芊被父親家暴,在學校又遭到同學的孤立,加上對“單親家庭”標簽的敏感,她徹底封閉了心門,并抗拒上學。休學后,母親白天上班,家里只剩趙思芊和一只叫“糯米”的小狗,她整日沉迷游戲也無人管。
郭宴是趙思芊在一個游戲群聊里認識的好友。他主動接近她,陪她打游戲,聽她抱怨。
趙思芊覺得媽媽不懂她,把她管得太死:擔心她抑郁,限制她洗澡、上廁所的時間,讓她睡覺必須關燈……她把所有的心事都吐露給郭宴聽。而郭宴,在網上扮演了“父親”的角色——她甚至管他叫“爸爸”。基于對“爸爸”的信任,郭宴在線上指令趙思芊發送她的裸照和私密視頻,她全都照做了。而這些,趙思芊的母親全不知情。
漸漸地,郭宴對趙思芊失去了耐心:“我現在看見你就累了,我想擺脫你。”
趙思芊本能地乞求郭宴不要拋棄她,控制不住情緒時,甚至用針扎自己的手,拿刀割傷大腿。
網上聊天時,趙思芊曾告訴郭宴一個反復出現的噩夢:“我夢見媽媽又找了一個男友,那個男的家暴我,還和媽媽出去玩。在那個夢里,我身上都是那個男的打出的印子。路上看見車,我想要撞死自己。后來,那個男的和我媽媽生了個妹妹。我媽媽對我不管不顧。”
但這次,郭宴不再安撫她,也不再給她回應。這讓趙思芊的情緒瀕臨崩潰。
轉折點出現在2025年6月。郭宴給趙思芊下了一道死命令:“如果你9月1日不去上學,我們就分手。”趙思芊害怕回到學校,但為了挽留他,她答應了。
2025年9月1日,趙思芊準時走進新學校。然而,她再也聯系不上郭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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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敲開房門,更要敲開心門
郭宴在2025年8月就被刑事拘留了,趙思芊不知道。
而李雨聰正和時間賽跑——郭宴突然翻供,只承認曾發生猥褻行為,卻否認在趙思芊14歲前與她發生過性行為。“由于被害人不是第一時間報案,這類案件的客觀證據又很難及時獲取,因此,趙思芊的陳述變得至關重要。”
民警聯系趙思芊母親,要求其配合取證,但遭到她多次拒絕,甚至拉黑民警。趙思芊母親擔心女兒受到二次傷害,也不愿公安機關再打擾已經回歸校園的女兒。
審查起訴時間有限。李雨聰不肯放棄,打了十幾次電話,最終說服趙思芊母親讓趙思芊接電話。
“阿姨在辦案時發現一些線索,想向你了解些情況。你愿不愿意和阿姨說一說?”李雨聰問。
沒想到,趙思芊沒有回答李雨聰的問題,卻提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問題:“阿姨,你有見到郭宴嗎?”
李雨聰安撫她:“有見到。如果你有話想帶給他,我可以替你傳達。我去你家,我們見個面聊聊好不好?”
“那行吧。”
短短的3個字,卻讓李雨聰看到了希望。2025年11月的一天下午,李雨聰帶著同事、社工和民警一起著便裝上門。
趙思芊比李雨聰想象中的更加瘦弱矮小,皮膚白得發光。即便讓李雨聰他們進了門,她也滿臉寫著不高興、不配合。
這時,趙思芊的小狗“糯米”搖著尾巴跑了過來。李雨聰一眼認出它:“你這小狗太漂亮了!”趙思芊這才來了興致,笑著和李雨聰講起“糯米”有多聽話。
李雨聰知道趙思芊正在逃避核心的問題,但還是繼續詢問她上學的事。趙思芊驕傲地說:“老師經常表揚我,全班沒考好,就我考好了。”
東拉西扯中,趙思芊先忍不住了:“他……被關起來了嗎?”
“是的。”
她攥緊了衣角,問:“你能見到他嗎?”
“見過,很多次。”李雨聰頓了頓,“他說對你很抱歉。”
趙思芊低下頭:“每次他來我家‘陪’我后,都會騎自行車帶我出去兜風。那是我最快樂的時光。”
“除了我,他還喜歡其他人嗎?”趙思芊突然問。
“是的。”李雨聰決定讓她看清真相。趙思芊的眼淚瞬間流了下來。
李雨聰最見不得孩子哭,她輕輕拍著趙思芊的背,像拍自己的孩子。“阿姨也是從青春期走過來的。”她的聲音很輕,“你知道嗎,我小時候也曾經覺得,全世界沒有人懂我。”
趙思芊抬起淚眼看她。
“你爸爸不在身邊,媽媽忙著工作忽略了你,所以你才覺得他最重要,對嗎?”
趙思芊咬著嘴唇,點了點頭。
“阿姨特別理解和心疼你。我過來不是為了一定要問清楚什么,而是想讓你看清這些事,然后勇敢地站起來。你還這么年輕、漂亮,未來的路還很長。”李雨聰說,“你如果不愿說,可以寫下來。”
李雨聰注意到趙思芊的手一直在抖,她沒有催促,而是把自己的手輕輕覆在她的手背上。很快,趙思芊在紙條上寫下:“某年某月某日,我和他在家里做了男女朋友才做的事情。”
這張紙條,結合后續趙思芊的陳述、聊天記錄中的“他來我家”“每次之后會帶我兜風”,以及郭宴曾有罪供述及在案證據的相互印證,足以證明在趙思芊不滿14周歲時,郭宴便對她實施了猥褻行為。但因為郭宴翻供,趙思芊表述模糊,在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的情況下,現有證據無法認定郭宴構成強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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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像真的懂我”
2026年1月23日,朝陽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對郭宴提起公訴。3月14日,朝陽區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郭宴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七年刑期,或許會讓一些人覺得“不夠重”。李雨聰解釋:郭宴后期認罪認罰,主動賠償被害人,這些是從輕情節。最終,法院認定郭宴對董知雪實施強奸、猥褻行為,對趙思芊實施猥褻行為。因為追加了被害人趙思芊,對被告人郭宴犯猥褻兒童罪的量刑,跨檔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辦結后,李雨聰聯合北京中致兒童關愛基金會為趙思芊母親申請了一筆救助金,并針對趙思芊個人情況向其母親制發了督促監護令:建議其母親關注孩子手機使用,增加母女間親子互動,與其父親共同陪伴孩子成長,正確普及性知識等。
李雨聰每兩周會對趙思芊進行一次電話回訪,她的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地記錄著她的關切:“夜里還會失眠嗎?”“在學校能安心學習嗎?”“愿意和小伙伴一起玩耍了嗎?”“心情有沒有好起來?”……
趙思芊的母親也從最初的焦慮、抗拒,到后來主動向李雨聰分享女兒的近況:“她今天主動提出跟我出去散步了”“幻聽和發抖好了很多”“她正在學習畫畫,未來打算做設計工作”……
后來,趙思芊的母親在電話里告訴李雨聰一件事:上門取證那天,李雨聰走后,女兒破天荒地主動說起她:“那個阿姨沒有兇我,也沒有說我傻。她好像真的懂我。”
聽到這句話時,李雨聰正在翻下一個案子的卷宗。她知道,這個女孩正在逐漸對現實世界敞開心扉,慢慢接納他人的愛與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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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郭宴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圖為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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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見”孩子,也要堵住算法漏洞
“很多被侵害未成年人都來自單親家庭。”李雨聰說,“處于青春期的她們,情感需求特別高卻得不到關注,于是轉向互聯網尋找能‘看見’她們的人。而郭宴們,就在那里等著。”督促監護令的意義,是提醒每一位家長:在網絡時代,你真的“看見”你的孩子了嗎?
辦完此案,李雨聰反復思考:郭宴是如何幾年如一日地在社交平臺上尋找“獵物”的?她發現,平臺算法推薦是“幫兇”。趙思芊在游戲里打開“附近的人”,平臺便根據她的停留時長、互動頻率,不斷推送同類內容。而對郭宴來說,他只需要“訓練”算法幾次,系統就會自動把更多未成年女孩精準推送到他面前。
平臺其實有能力識別異常互動:成年人與未成年人高頻私信、敏感詞內容。但識別需要成本,攔截會影響用戶活躍度。在商業利益面前,未成年人保護往往淪為“最低合規標準”。
而這,正是法治追問的起點。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明確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機制,發現用戶發布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應當予以提示、限制或者暫停服務。但此案中,郭宴使用的小眾交友軟件、游戲群聊、短視頻平臺,幾乎都沒有對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的異常互動進行過攔截。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明確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的算法模型,且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時,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但規制算法推薦的相關法規,主要聚焦于防范“沉迷”與“過度消費”,而對于算法將低齡女性賬號持續推送給有特殊癖好的成年男性這一灰色地帶,邊界仍顯模糊。當一名成年男性反復瀏覽低齡女性賬號時,算法推送“你可能感興趣的人”——這暴露了平臺內容審核機制的根本漏洞:平臺是否有義務及時發現并阻止此類高危互動?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郭旨龍對此指出:“網絡平臺須切實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義務,強化身份驗證和年齡審核機制,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網絡使用權限,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模式、一鍵報警及家長賬號綁定等功能。同時,加大平臺內容的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并清理違規違法信息,對涉及未成年人的內容發布設置更嚴格的審核機制。”
為助力未成年人網絡保護,2021年,北京市檢察院制定出臺辦案規范《北京市檢察機關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辦案指引(試行)》。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網絡中侵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權益等情況,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建議、情況通報等多種形式推動監管部門、社會及網絡平臺多方協同發力,推動網絡環境溯源治理。
而在朝陽區檢察院,一張針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協作網正在織密——公安、網信、教育、共青團……多部門信息互通、線索共享。每起涉未成年人網絡案件都落實“每案必查”,公益訴訟的利劍則倒逼平臺堵上注冊審核的漏洞。但制度落地仍有三大難題:平臺的“明知”如何認定?算法推薦是否構成“應知”?賠償標準如何確定?雖然《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確立了原則,但配套的實施細則至今尚未出臺。沒有細則,就沒有罰則;沒有罰則,平臺就沒有動力。
“我們不能只‘事后滅火’。”李雨聰說,“什么時候社交軟件能有效識別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的異常互動,什么時候大數據不再把幼女推送給有特殊癖好的人群——那才是真正的治本。”
李雨聰知道,還有更多的“趙思芊”藏在網絡世界里。為了了解未成年人的網絡生態,李雨聰下載了各種連名字都沒聽過的社交軟件,甚至上傳“美顏過度”的照片讓自己顯得低齡。沒想到,她真的收到了暗示性極強的私信。“沒有真實體驗,就很難發現今后需要監管的問題。”
下一步,朝陽區檢察院將重點整治隔空猥褻等涉未成年人犯罪,推動壓實平臺責任,讓網絡空間不再是獵場的溫床。同時,依托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對12345熱線數據進行篩查,精準發現監督線索,讓保護跑在侵害之前。
李雨聰的辦公桌上,放著一只和送給趙思芊文創杯同款的杯子。每次看到它,她就想起那個冬天——敲門前心里沒底,門開后女孩滿臉的不高興,以及離開時女孩往她手里塞的那把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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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明確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機制 資料配圖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5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救出深陷“網絡獵場”的女孩》
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語斯雯頔
通訊員丨錢澄 郭云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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