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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旁聽席坐滿了人,被告席上站著四個男人。
最前面的那個穿著深藍色毛衣,頭發梳得一絲不亂,臉上的表情像在參加一場與自己無關的會議。
法官問他為什么要殺那么多人。
他微微側了下頭,用一種幾乎不帶起伏的語氣說:“他們知道得太多了。”
整個旁聽席安靜了好幾秒,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這個說話的人叫夏克明,北京人。
被捕時名下資產超千萬,過去8年里,他帶著弟弟夏克治和兩個手下楊輝、陶純,一共殺了8個人。
朋友、情人、結發妻子——只要他覺得誰礙事,那個人就會從世界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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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克明1964年生在北京,起點比大多數同齡人高。
高中畢業就進了機關,坐辦公室端鐵飯碗,那是當年多少人羨慕的日子。
但他坐在辦公室里,每天聽著窗外倒爺們騎著摩托車轟隆隆駛過,心里那根弦就繃得難受。
別人在街上賺得盆滿缽滿,他還在給單位寫材料,這種落差他咽不下去。
1988年,他決定給人生加速,搞起倒賣火車票的生意。
那年頭火車票緊俏,他一倒手錢就進了口袋。
但好景不長,因為投機倒把罪被判了3年。
1991年刑滿釋放,單位早把他除名了,鐵飯碗摔得稀碎。
他站在北京街頭,看著同齡人騎著摩托車穿皮夾克,心里的不甘像火一樣往上竄。
他收拾幾件衣服,坐上南下火車去了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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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他像換了個人,什么行業來錢快就鉆什么。
批發、倒貨、炒地皮,路子野膽子大,幾年攢下幾十萬。
90年代初的幾十萬,在全國都算大錢。
腰包鼓了后他回北京做外貿生意。
1996年因業務往來認識女企業家杜某,兩人各有家室,但夏克明動了心思。
他在生意上幫了她不少,后來杜某公司資金危機,他把第一桶金全掏出來遞了過去。
這一掏把杜某的心掏軟了,兩人發展成情人關系。
杜某也投桃報李,把他安排進北京地極通辦公設備有限公司當部門經理。
夏克明在地極通沒安分幾天。
公司進口一批電纜線,他看準利潤空間,找獄友劉某幫忙操作,想撈一筆大的。
結果貨被天津海關扣了,理由是涉嫌走私,夏克明被抓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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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關在里面,腦子里轉的不是怎么配合調查,而是怎么讓外面的人閉嘴。
他怕劉某扛不住審訊,把自己這些年干的事全抖出來。
他通過杜某弄到一部手機,在看守所撥通了弟弟夏克治的號碼。
夏克治從小把哥哥當偶像,哥哥的話跟圣旨差不多。
夏克明在電話里說:“把劉某辦了,他不閉嘴對我不利。”
夏克治二話沒說就開始找人。
1999年12月,夏克治帶楊輝和陶純把劉某騙到出租屋控制起來。
幾天后把劉某帶到房山區十渡鎮附近,楊輝用繩子勒住劉某脖子。
尸體被拉到豐臺一處房間肢解,尸塊沿南戴河海域拋進大海。
夏克治打完報平安的電話,夏克明在看守所睡了最安穩的一覺。
半年后他交了180萬罰款,走出看守所大門,給了弟弟10萬塊當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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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剛出來,氣還沒喘勻,又碰上窩火的事。
那180萬罰款后來被海關退回,直接打到公司賬戶。
夏克明找上司李某要回這筆錢,李某先拖著不給,后來被逼急了扔給他100萬,說剩下的80萬別想了。
夏克明握著支票,心里那把刀已經磨好了。
2000年4月27日凌晨,夏克治帶人在李某小區租房守著。
等李某從電梯出來,幾個人一擁而上把人按住,勒頸分尸拋進潮白河。
這是他們第一次把尸體扔進潮白河,后來這條河成了固定拋尸點。
2001年夏克明帶杜某去懷柔玩,看見山腳下別墅,心里冒出念頭:他也想要。
他找搞建筑的米某,承諾事成后送一套別墅。
三棟別墅蓋好后,米某變卦不要房子,要折現150萬。
夏克明只肯給50萬,兩人翻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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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克明越想越氣,又給弟弟打電話。
他把米某約出來簽所謂轉讓協議,米某一進門就被控制。
尸體肢解蒸煮,拋進潮白河。
完事后夏克明找米某妻子,給了100萬,把米某公司接了過來。
從那以后夏克明步子越邁越大。
跟朋友吳某合伙開公司,表面做正經買賣,背地搞詐騙。
幾筆買賣后賬上趴了幾千萬,他把錢交杜某買債券。
吳某聽說后跑來要自己的那份,夏克明不給,兩人吵了好幾次。
吳某天天堵他,堵得他殺意翻涌。
吳某和女友高某一起被夏克治帶走,再也沒回來。
楊輝也因跟妻子宋某鬧矛盾,把她殺了。
到這時這伙人已經殺了6個人。
2005年7月夏克明遭遇綁架,自己掙脫跑了。
但這事讓他心里長根刺——他正因詐騙罪被通緝,行蹤只有杜某知道。
他在腦子里翻來覆去想,越想越覺得杜某是想害他的人。
這個女人知道他太多事,這些年他干的勾當她都清清楚楚。
如果哪天她心一橫,他連翻身機會都沒有。
他糾結了很久,這個女人跟那些被殺的不一樣,他是真的動過感情的。
但后來他發現公司法人被杜某改成她丈夫文某,那一刻最后一點猶豫被掐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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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5日,杜某和文某被夏克明騙到出租屋,結局和前面6個人一樣。
杜某失蹤后家人報警,警方順著線索很快鎖定夏克明。
2007年3月30日,夏克明等四人全部落網。
被抓后夏克明跟警察說:“這些年殺人都殺麻木了,誰擋我道誰就得消失。”
警方復盤這伙人為何逍遙法外8年,發現每環都踩在偵查盲區上。
第一個被害人劉某失蹤時,警方找過夏克明,但他當時關在看守所,有完美不在場證明。
誰也想不到一個關在里面的人,能遙控外面殺人。
后來的李某、米某、吳某,本身都跟灰色地帶沾邊。
他們對家人或多或少說過:如果哪天忽然聯系不上,一定是在外面躲事,千萬不要報警。
就因為這句話,幾個家庭出事后都選擇了沉默。
等有人意識到不對勁,已經過去太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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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2日,夏克明等四人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我翻完卷宗,反復在想一個問題:
夏克明第一次坐牢是1988年,那時24歲。
如果當時他在牢里真反思了自己的人生,后來的故事會不會完全不同?
但他沒有。
他想到的不是自己犯法了要改,而是覺得自己倒霉,覺得自己不夠狠。
一個覺得自己永遠沒錯的人,是最可怕的。
因為他干任何事都能在心里找到理由:
殺第一個人是為了自保,殺第二個是為了拿回錢,殺第三個是被逼急了。
殺到后來習慣了,連情人都殺,連愛過的人都不放過。
他上法庭時說“他們知道得太多了”,這句話概括了他一輩子。
他不是悔罪,是在遺憾沒能把每個知情人都清理干凈。
你們怎么看夏克明這種人?
一個人從機關干部變成連環殺手,是骨子里就有暴力傾向,還是一步一步在縱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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