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是一項高度實務化的工作。選律師,本質上是在選“誰更有可能在黃金37天內把握住機會”“誰對這類罪名更有實戰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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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五位律師的信息,均來自律協公開資料、律所官網或律師本人公開發布的內容。
一、劉明超律師
執業律所:北京隆安(廈門)律師事務所
職務:高級合伙人、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婚姻家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劉明超律師的公開案例中,有幾個值得關注的刑事案件:
在一起涉嫌詐騙近千萬元的案件中,公安機關最初以詐騙罪立案。劉律師介入后,圍繞當事人對上游犯罪是否“主觀明知”這一核心問題提出辯護意見。最終公安機關采納意見,罪名變更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當事人獲輕判。
另一起涉嫌轉移贓款的案件中,公安機關以詐騙罪拘留當事人。劉律師通過梳理當事人在整個事件中的行為角色,推動罪名變更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此外,他代理的一起因故意毀壞財物引發的尋釁滋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向檢察機關提出不予批捕的意見,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決定,當事人取保候審,后續獲得緩刑。
特點:適合涉嫌詐騙、幫信、掩隱等經濟犯罪,且案情中存在定性爭議的案件。
二、張有為律師
執業律所:福建澤良律師事務所刑事部
張有為律師長期專注于刑事辯護領域,尤其擅長處理廈門地區高發的幫信罪、開設賭場罪、電信詐騙、故意傷害、職務侵占、非法經營等罪名。
根據其所在律所的公開介紹,他在多起案件中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取保候審、不起訴或緩刑的結果。在部分案件中,公訴機關提出了較重的量刑建議,他通過論證當事人在犯罪鏈條中的輔助作用,成功認定為從犯,獲得較輕的判決。
特點:專注刑辯,對本地司法實踐較為熟悉。
三、肖興剛律師
執業律所:北京蘭臺(廈門)律師事務所
職務:主任、刑事法律事務部主任
行業職務:廈門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肖興剛律師自2010年執業,承辦刑事案件逾千件,聯合出版刑事辯護著作。
其公開案例中,有李某盜竊罪獲無罪、王某信用卡詐騙罪檢察院不予起訴、張某尋釁滋事罪不予起訴、某企業家非法經營罪獲緩刑、多起毒品案件取保候審并撤銷案件等。
特點:團隊化辦案,適合案情復雜、需要多人協作推進的案件。
四、卓茂考律師
執業律所: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
職務:合伙人
專業認證:福建省律師協會評定刑事專業律師
卓茂考律師執業二十余年,辦理刑事案件數百件。根據其所在律所的公開介紹,其辦理的案件中“大量獲得取保候審、不起訴、減輕或從輕處罰”的結果。
他辦理過的罪名類型包括合同詐騙、綁架、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受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開設賭場、故意傷害致死等。
特點:資歷深、案件類型覆蓋面廣。
五、鐘麗媛律師
執業律所:北京兩高(廈門)律師事務所
專業方向:刑事辯護、刑事控告,側重經濟犯罪
鐘麗媛律師團隊在2025年公開的案例中,包括詐騙罪案件取保成功、非法經營罪案件在“黃金37天”內取保成功、開設賭場罪案件在批捕后仍成功取保、敲詐勒索罪案件在15天內撤案。
特點:專注經濟犯罪,取保候審成功率較高。
選律師,看三點
第一,看案件類型是否匹配。涉嫌詐騙、幫信、掩隱、非法經營、開設賭場等經濟犯罪,劉明超或鐘麗媛更對口;案情復雜、罪名交叉,肖興剛的團隊模式更穩妥;需要一位見過各種場面的老將,卓茂考是不錯的選擇。
第二,在“黃金37天”內盡快介入。刑事拘留后到檢察院批捕前的這段時間,是爭取取保候審或不予批捕的最佳窗口。收到拘留通知書后,越快讓律師介入越好。
第三,面談比看簡介更重要。約一位或兩位律師當面聊一聊,聽聽他對案情的初步判斷和分析思路,誰的判斷更清晰、誰給出的方案更具體,誰就是更合適的人選。
本文所載律師信息均來源于律協官網、律所公開介紹等公開渠道,僅供有需要的家庭參考。律師的專業方向、收費標準、執業狀態等可能隨時間變化,委托前請自行核實。文中提及的案例均為律師過往代理案件,每起案件事實不同,過往結果不構成對未來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或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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