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腦出血住院那一個月,我把自己七年的婚姻看了個明明白白,也是在那時候,我下定決心跟陳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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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孫穎,三十二歲,在城南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做項目經理。三月十七號下午,我還在辦公室對一份報表,手機突然響了,來電顯示是我媽。可我一接起來,說話的卻是個陌生男人。他說自己是派出所民警,我媽劉素英在路邊暈倒了,人已經送到市第一人民醫院,讓我趕緊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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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路打車往醫院沖,腦子里嗡嗡的,連鞋跟踩歪了都沒顧上。到了急診,醫生把片子遞給我看,說是腦出血,位置不太好,得馬上住院,還問我知不知道她平時高血壓藥吃得規不規律。我站在那兒,嘴張了半天,一個字也沒說出來。醫生又說,先去交押金,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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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銀行卡,差兩千多。那一瞬間我第一個想到的人還是陳濤。電話打過去,他壓著嗓子說自己在外面,公司團建,不方便細說,讓我先找朋友借一下。我問他在哪兒,他含含糊糊地說在黃山,還是組織的人,走不開。我沒再問,轉頭給朋友發消息。好在朋友們都夠意思,沒幾分鐘就把錢轉過來了。
當天晚上,我守在病床邊,看著我媽躺在那里,臉黃得一點血色都沒有,心里又酸又慌。她年輕時最能扛事,家里電燈壞了她自己修,煤氣罐重她自己扛,連我小時候發高燒,都是她背著我跑醫院。可現在,她安安靜靜躺著,連眼皮都抬不起來。
第二天中午,陳濤給我回了電話,說黃山這邊行程已經定了,后天回來,讓我先撐一撐。第三天他倒是來了,手里拎著一盒黃山燒餅,在病房里站了十來分鐘,接了兩個電話,就又走了。我媽那天稍微清醒些,看著他背影,小聲跟我說,別吵,男人都粗心。我低頭給她削蘋果,沒接這話。她這輩子信奉的就是一個“忍”字,可我忍了七年,日子也沒見好到哪兒去。
我和陳濤是二零一六年結的婚,經人介紹,談了八個月,覺得條件合適,就把證領了。婚后前兩年還算太平,真正出問題,是我懷孕又流產那次。二零一八年,我查出懷孕,陳濤高興得不行,當晚就給他媽王桂芝打電話。王桂芝第一句話不是問我身體怎么樣,而是說,可別懷個丫頭。九周的時候,我開始出血,去醫院一查,胎停了。做完手術那陣子,我整個人像被掏空了一樣,身體恢復得慢,情緒也不好。剛開始陳濤還會安慰兩句,后來就只剩一句:“怎么還沒好?”語氣聽著不重,可那股子不耐煩,我一下就聽出來了。
更別提王桂芝。她隔三差五就在飯桌上提誰家抱孫子了,誰家二胎都會跑了,還總拿話敲打我。最難受的是,陳濤幾乎從來不幫我說話。他不是沒聽見,他就是裝沒聽見。慢慢地,我們這個家越來越冷,明明兩個人睡一張床,過得卻像搭伙過日子。
我媽住院第十天,病情突然反復。凌晨三點,醫生給我打電話,說出血量增加,要緊急手術。我穿著外套就往醫院跑,一路上手抖得連手機都拿不穩。我到手術室門口,第一反應還是給陳濤打電話,結果關機。那四個小時特別難熬,我一個人坐在手術室外的長椅上,聽著里面進進出出的腳步聲,心里只有一個念頭:我媽不能出事。手術做完,醫生說命算是保住了,但右邊手腳以后多半會受影響。
早上八點,陳濤回電話,說昨晚跟朋友喝酒,手機沒電了。我聽著他在那頭解釋,忽然一點都不想追問了。不是信了,是懶得問了。一個人在最難的時候,誰在,誰不在,其實已經夠說明問題了。
后來我媽在ICU待了三天,轉回普通病房。護士教我怎么翻身,怎么拍背,怎么做康復。我請了長假,幾乎住在醫院。陳濤來過幾次,每次都急匆匆的,坐不了多久就走。王桂芝也來過一趟,先是嘆氣,說我媽這一病把孩子們拖累慘了,接著又拐著彎問我要花多少錢、得養多久。她嘴上說是關心,話里話外算的卻都是賬。我媽閉著眼沒說話,我心里卻堵得慌。
我媽住院第二十三天,陳濤一個同事給我打了電話。他說公司上個月根本沒有去黃山團建,陳濤是自己請假去的,還帶了兩個新來的女同事,其中一個叫小林,部門里早就有人在傳他們不清不楚。我拿著手機站在走廊盡頭,外頭太陽挺好,照得人眼睛發酸。我沒哭,就是忽然覺得這幾年真沒意思。如果不是我媽這場病,我可能還在這個婚姻里硬撐,撐到自己一點脾氣都沒了。
我媽出院后,我把主臥騰出來給她住,客廳里支了張折疊床,晚上我方便照顧她。陳濤搬進了書房,我們倆說話越來越少。到了四月下旬,他有天晚上喝得一身酒氣回來,進門就說他媽在衛生間摔了,腰椎壓縮性骨折,得臥床兩三個月,讓我過去照顧。
我當時正蹲在地上收拾東西,聽完抬頭看了他一眼,問他:“我媽怎么辦?”
他說:“你給你媽請個護工,你去照顧我媽。我媽不習慣外人碰她。”
那一刻我真是氣笑了。我把手里的抹布往水池邊一放,問他:“陳濤,你上個月去黃山,到底是公司團建,還是跟別人出去玩?”
他臉色一下就變了,先是否認,接著惱羞成怒,說我調查他。我沒跟他吵,轉身從柜子里拿出早就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放到茶幾上。我跟他說,不是因為黃山這一件事,也不是因為他媽說了幾句難聽話,而是因為我媽命懸一線的時候,他不在;我最需要他的時候,他關機;到了今天,他還理直氣壯要我丟下我媽,去伺候他媽。說到底,在他心里,他的家人永遠排第一,我和我媽從來都算不上什么。
他把協議書撕了,說不離。我說沒關系,我這里還有備份。
后來那段時間,他開始裝樣子,買菜、認錯、發長微信,說自己一時糊涂。王桂芝也拄著拐杖上門勸我,說夫妻哪有不吵架的,還說像我這種情況,帶著一個病媽,離了婚誰還會要。我聽完反倒更平靜了。我跟她說,我離婚不是為了找下一個男人,我就是不想再這么耗下去。
五月中旬,我第二次把協議書擺到陳濤面前。這一回,他沒再撕,只是低著頭坐了很久。我對他說,這七年里我最難受的,不是你窮,不是你忙,是我一次次把你當自己人,你卻一次次把我當外人。你媽有事是全家的事,我媽有事就是我一個人的事。這樣的婚姻,我過夠了。
他最后還是簽了字。
六月一號那天,我們去民政局辦了手續。出來的時候,陳濤在門口叫住我,紅著眼說了句對不起。我看著他,心里也沒有多大波動,只是點了點頭,說:“行,我聽見了。”
離婚以后,我和我媽搬出了原來的房子。房子賣掉后,我分到一筆錢,在城郊租了個一樓的小院子,方便她曬太陽做康復。我把工作調成了半天坐班、半天在家,日子是比以前緊,可心里踏實。燈泡壞了我自己換,水管堵了我自己通,去醫院排隊、跟人打交道,這些以前我總覺得必須有個男人在旁邊撐著的事,后來發現自己也都能辦。
到了秋天,我媽已經能拄著拐杖慢慢走了。有天傍晚,我扶著她在院子里散步,她突然跟我說:“小穎,是媽讓你委屈太久了。”
我搖了搖頭,說:“媽,不是你讓我委屈,是我以前沒想明白。現在想明白了,也不晚。”
那天風不大,院子里的桂花香一陣一陣飄過來。我看著我媽一點點往前挪,忽然覺得,往后的日子就算不輕松,也不會再像從前那么憋屈了。人這一輩子,能從爛日子里把自己拉出來,就已經很不容易。至于以后,慢慢過,總會越來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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