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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0日晚上,安寧市坪子村口的小賣部。
老板正打瞌睡,一個披黑皮大衣的男人推門進來,頭發(fā)長到肩膀,劉海遮半張臉,一身濃烈的松脂和汗味。
他說:“拿瓶酒。”
老板彎腰翻柜子時,幾名警察從暗處沖進來,把人死死按在地上。
這個躲了227天的男人沒掙扎也沒喊,只是偏過頭,看了一眼貨架上那瓶還沒遞到他手里的酒。
他叫龍中祥,坪子村本地人,1978年生。
2013年6月29日下午,他在村里蔬菜基地邊上,當著十幾個干活村民的面,用鳥槍打死了妻子的姐姐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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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鉆進山里,憑著從小在密林里磨出來的獵人本事,跟幾百號搜山的警察耗了整整七個多月。
龍中祥和王芬的婚姻,在村里老一輩人嘴里是“好開頭的親事”。
談戀愛時他老實巴交,話不多但細心。王芬下地曬傷了臉,他翻山去鎮(zhèn)上買藥膏,天黑才走回來。
王芬家條件不好,媽常年病,姐姐王芳在外打工貼補家用,姐妹倆從小相依為命。
那時候龍中祥待王芬好,也待她娘家人好,逢年過節(jié)提只自己打的野兔送去,一家人吃飯和和氣氣。
問題是在婚后慢慢炸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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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中祥分到的地太少,一畝三分,怎么刨都刨不出幾個錢。他靠打獵補貼家用,但野物不是天天碰得到,十天半月空手回來是常事。
錢一緊,人就煩,人一煩,酒就喝得多。他開始酒后撒瘋,先摔東西,后對王芬動手。鄰居不止一次聽見夜里院子里有女人哭,去勸,被他罵回來。更讓人搖頭的是,他連自己親媽都打。
王芬起初還撐著,想著日子能過下去。但家里實在太窮了,她跟龍中祥商量,讓他跟村里年輕人一樣去外地打工。
龍中祥不去,她退一步說“你不去我去”,龍中祥還是不干,一句話堵死:“女人出去打什么工。”
王芬心寒了,跑回娘家找姐姐哭訴。
王芳這個人,用村里人的話說,“像半個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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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走得早,母親常年病,王芳從小扛著一家人生計,打工頭個月發(fā)了工資,自己留五十,剩下的全寄回來給妹妹交學費。
聽到妹妹被婆家這么欺負,她當場就炸了,要去找龍中祥理論,被王芬哭著拉住。
冷靜下來后她想了個招——給妹妹重新介紹個對象。她托鎮(zhèn)上打工認識的朋友,幫王芬相了個條件不錯的男人。
這事傳到龍中祥耳朵里,性質(zhì)全變了。
一個獵人,最受不了的不是打不過野豬,是有人動他的圈。
王芳在他眼里就是一根刺,從那以后他逢人就說:“我兩口子鬧成這樣,全是我大姨子挑的。”
2013年6月29日,矛盾最后一根弦崩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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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芬又跑了,龍中祥早上起來發(fā)現(xiàn)人不在,第一反應(yīng)就是回娘家了。
他喝了一中午悶酒,下午提著那把一米多長的鳥槍,直奔王芳干活的的蔬菜基地,站在田埂上問她王芬在哪。
王芳說不知道。
兩個人就在田里吵起來,越吵越兇。
龍中祥朝地上啐了一口,轉(zhuǎn)身走了。
地里干活的人松了口氣,以為這事就過了。
過了半小時,龍中祥又回來了,槍背在身后。
他走到王芳面前,問她:“你怕不怕死?”
王芳站起來就跑。
槍響的時候,在場所有人都沒反應(yīng)過來。
等有人敢湊過去看,她已經(jīng)沒了氣。
龍中祥跑進山里,這是他最熟悉的戰(zh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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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坪子村出生長大,從會走路起就往山上跑,采野果、摸鳥窩、追野兔,十來歲就跟著大人進山打獵。
成年后他幾乎把方圓幾百里的山踩遍了,哪個山頭有山洞、哪條溝里有水源、哪片林子野豬最多,閉著眼都能走進去再走出來。
村里老人說,龍中祥打獵有個本事,他聞得出野獸什么時候經(jīng)過,蹲一個位置一蹲就是十幾個小時不動,直到獵物撞進射程。
搜山的警察領(lǐng)教了這份厲害。
專案組調(diào)了近三百號警力,全副武裝進山。山里根本沒有路,全是灌木藤蔓,走一步衣服就刮一道口子。
他們在山上找到臨時搭的藤床、遺落的刀、好幾處篝火灰燼、喝光的白酒瓶、踩滅的煙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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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都是龍中祥的,人就是看不見。
有一次搜到一處山洞,洞里鋪著干草,旁邊有一把沒吃完的烤野雞,肉還溫著。人就在附近,但不知道藏在哪個犄角旮旯里。
警方硬搜了幾天,山太大人太少,只能撤。
專案組長后來跟記者說:“山里找龍中祥,比在地上找一根針還難。”
他們換了策略,專盯龍中祥的軟肋——他老婆孩子。
情報顯示他隔三岔五會偷偷下山,給王芬打電話,威脅她帶孩子到山腳見面。
他還好幾次摸進村里小賣部買方便面和白酒,戴個破帽子低著頭,買完就走。
警方把周圍幾個店全布了暗哨,蹲了幾個月。
2014年2月10日晚上八點多,他終于露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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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的時候,他身上那件黑皮大衣磨得油亮,頭發(fā)纏成好幾綹黏在一起,指甲縫里全是黑的。
奇怪的是,人不僅沒瘦,反而比上山前還胖了一圈。
警方后來得知,他靠著打獵弄到的野兔山雞,加上趁夜色溜下山買補給,硬是把大半年的艱苦逃亡吃成了野外求生度假。
審訊時龍中祥交代得很痛快。
槍是以前藏在屋里的,子彈一共就那么多,打完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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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認殺了王芳,一點不后悔,說:“這女人太愛挑撥,把自己好好的家攪爛了。”
法庭上他全程低著頭。
王芬坐在旁聽席最后排,抱著胳膊一言不發(fā)。
她媽坐在輪椅上被推進來,輪到宣讀判決時一直閉著眼,眼淚從眼角擠出來順著皺紋往下淌。
龍中祥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后來改判無期。
我寫這個案子時反復在想,龍中祥這身本事,要是當初走出大山當個護林員,或者給科考隊當向?qū)Вf不定能活成另一個人。
可他偏偏把山當成自己的牢籠,把獵人的倔犟用在了最不該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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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王芬當成自己的獵物,把王芳當成偷獵者,從頭到尾沒想明白一件事。
老婆不是獵物,大姨子不是入侵者,家不是他一個人的山頭。
你們怎么看這段婚姻和這場悲劇?
是貧窮摧毀了這個人,還是他性格里本來就有繞不開的死結(jié)?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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