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杰弗里·塞德利克第一次看見那個紋身時,一定是狠狠愣了一下的。那張他對著邁爾斯·戴維斯按下的快門,那個光影的切角、脖頸的傾斜,幾乎原樣地、帶著墨青的顆粒,烙在了另一個人的皮膚上。不是致敬,不是靈感,一眼看過去,就是同一張照片。
你大概也有過這樣的時刻——你花了很久磨出來的一個東西,字、畫面、一段旋律,被另一個人拿去,大大方方地貼在自己的作品上,然后告訴你,不,這不一樣。你想大聲喊出來:這明明就是同一張。可是你往四周看,周圍的人想了想,點了頭。他們看你的眼神像在看一個太較真的人,好像在說,至于嗎,不就是借鑒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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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德利克沒有沉默,他把那個紋身師告上了法庭。紋身師叫凱特·馮·D,把邁爾斯·戴維斯的照片變成了一個黑色的、細細的、帶有她簽名的圖案。對攝影圈、對版權圈的人來說,答案毫無懸念:它就是一張未經許可的復制。可是,當它走進法庭,走進陪審團的眼睛里,這件看起來無比清晰的事,忽然變得模糊了。陪審團最終認定:紋身和照片,并不構成“實質性相似”。
不是“像不像”的問題,是法律上的那種相似。這個認定幾乎掐斷了一個創作者的直覺判斷——你明明覺得那就是你的東西,法律卻說你沒有證據。更讓人心里發涼的是,連法官都無法重審這個結論,因為有更早的判例像一堵墻擋在前面:根據第九巡回法院長期使用的“內外測試法”,法官不能去質疑陪審團在版權侵權案里的視覺判斷。也就是說,你的眼睛看到了,但你張不了嘴。
那種無力感,像極了你在感情里隱約覺得哪里不對,卻找不到一個能被承認的證據。你看見冷淡、看見回避、看見敷衍,可對方只是說,你想多了。你沒有“實質性相似”,你連委屈都變得不那么理直氣壯。
案子在地方法院和三人法官小組手里走了一輪,始終沒有翻動那個結論。可是,最近一件事讓這個被卡住的局面突然動了。第九巡回法院的首席法官瑪麗·H·穆爾吉亞在6月9日罕見地發了一道命令:這個案子,將由全院11位法官重新審理。在2024年,第九巡回法院收到了625份這樣的申請,最終只有9宗案子走到了這一步。這個動作本身就告訴所有人一句話:事情不是那么理所當然的,需要讓更多人再聽一遍。
這種被重新聽見的可能,對于一個創作者來說,也許比判決本身更讓人能喘一口氣。你等的不是一定贏,而是有人愿意認真看一看,看見那種明明白白的相似,看見你的作品和那個紋身之間,到底發生了什么。你需要的,是一個不被程序擋在門外的機會。
塞德利克和許多攝影師一起,正守在那個機會的門前。他們太清楚了,如果一張被完整復刻進皮膚的照片都不能被認定為侵權,那被侵蝕掉的遠不是一筆賠償,而是“作品屬于我”這個最基本的安全感。創作者最怕的不是被模仿,是被模仿之后,所有人都覺得這不算什么。
所以你盯著那兩張圖看,把所有的成見放到一邊,只問自己眼睛看到的:它們到底是不是同一張照片?這個問題,每一個曾被拿走東西的人都曾經默默問過自己。答案一直都在,只是有時候,你需要一個法院的重新開庭,才能讓你相信,你的感覺,不是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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