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施雯
眼下,芒果黃桃、榴梿蜜薯、芒果鳳梨等“雙果聯名”網紅水果遍布線下門店與線上生鮮平臺。
新奇名稱吸引不少消費者買單,可大家收貨后紛紛發現,所謂“混搭水果名”大多只是營銷噱頭,芒果鳳梨并無芒果成分,芒果黃桃也和芒果毫無關系。
這類將兩種水果名稱疊加的宣傳方式,是否涉嫌誤導消費者、侵犯消費者權益?
記者走訪農業、市場監管部門及業內專家,結合相關法規逐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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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截圖
網紅水果“聯合起名”博眼球
記者在線上線下的多家水果銷售渠道了解到,一種名為芒果鳳梨的“新貴”正悄然走紅。其標價高達19.9元/斤,而同店普通鳳梨售價僅9.8元/斤,價格相差一倍有余。商家宣稱其吃起來自帶芒果香氣,然而,不少消費者反饋沒吃出芒果味。事實上,該水果的真實品種為臺農23號,由兩種鳳梨雜交培育而成,和芒果并無基因關聯。
此類借名營銷并非孤例。近期熱銷的芒果黃桃,在直播間以“芒果與黃桃跨界雜交”“一口嘗兩種風味”為賣點,被包裝成網紅產品。實際上,芒果黃桃與芒果毫無關系,它只是黃金油桃或黃桃變種,因果皮果肉金黃、成熟后帶淡淡芒果香氣,就被商家冠以“芒果黃桃”之名博眼球。
線上平臺類似現象頻發,有消費者購買藍莓葡萄后發現只是普通葡萄,還有榴梿蜜薯,名字借用榴梿博眼球,實際只是口感綿密、甜度較高的番薯。
并非所有雙果命名都不合理
前些年,江浙滬市場上有一款名為“越心”的草莓,后來為迎合跨年市場,被上海商戶改叫蘋果草莓,只因外形酷似小蘋果,但本身沒有蘋果風味與果香。這類混搭命名的方式,如果不標注品種名和風味描述,其實很容易誤導消費者。
當然,市場上也存在合法合規的特例,并非所有疊加式命名都屬于虛假宣傳。
大眾熟知的櫻桃番茄,則是完全不同的情況。浙江省農科院番茄育種專家解釋,櫻桃番茄是行業通用正規品種名,業內將單果重30克以下的小番茄統一稱作櫻桃番茄。浙江選育的網紅櫻桃番茄“浙櫻粉1號”等品種,定名便源自櫻桃番茄品類,包裝直接標注該名稱,符合行業規范,并不存在虛假營銷。
法規明確邊界,風味描述≠品種混搭
針對五花八門的水果命名亂象,監管部門明確劃分邊界。按照2010年實施的《新鮮水果包裝標識通則》,生鮮水果標識嚴禁混淆品類,預包裝鮮果必須同時標注產品名稱與真實品種名,不得用營銷名掩蓋真實屬性。《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也要求,農產品標識內容必須準確清晰,杜絕虛假誤導標注。
簡單來說,商家若只是用“芒果風味鳳梨”這類描述口感、風味的宣傳語,如實告知消費者,屬于正常營銷。
浙江省市場監管工作人員也表示,就好像老婆餅里沒有老婆一樣,以芒果鳳梨、芒果黃桃為例,商家借用芒果名號售賣鳳梨、黃桃,還不算構成虛假宣傳。
監管部門也提醒廣大市民,選購網紅水果切莫被新奇名稱吸引。購買前主動詢問水果真實品種、產地與特性,優先選擇標識完整、信息清晰的商品。
(來源: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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