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標星的朋友們有時可能會錯過【通航圈】的推送或是看不到部分推送文章的封面,歡迎新老朋友給【通航圈】點個星標,以便及時收到最新推文、避免錯過更多精彩*加星標方法:點擊上方藍字“通航圈”,然后點擊右上角...,設為星標
![]()
6月11日(星期四),公安部正式發布《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涉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旨在 規范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促進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國家安全,規范公安機關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違反飛行管理行為的行政處罰裁量權,確保執法公平公正。
![]()
內容分為總則、一般適用規則、具體行為的裁量基準、相關規定四部分,其中,具體行為的裁量基準又細分為5大類,分別是:1)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規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3)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 4)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 5)非法擁有、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
例如,根據征求意見稿,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空域保持能力、可靠被監視能力、速度或者高度等出廠性能及參數被破解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 2、一年內曾因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內飛行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3、在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機場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等區域飛行的; 4、飛行真高1000米以上的; 5、發生失控墜落、掛載物品掉落等安全事故的。
又如, 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飛行,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模型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C級、D級、E級模型航空器飛行的; 2、一年內曾因在劃定空域外飛行受到行政處罰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飛行,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模型航空器,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一年內曾因在劃定空域外飛行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2、在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機場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等區域飛行的; 3、飛行真高1000米以上的;4、發生失控墜落、掛載物品掉落等安全事故的;
以下是《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涉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詳情——
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涉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征求意見稿)
第一部分 總則
一、為規范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結合執法實踐,制定本裁量基準。
二、公安機關對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適用本裁量基準。
三、實施行政處罰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寬嚴相濟、過罰相當、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自覺守法。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本裁量基準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部分 一般適用規則
一、根據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的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和本基準規定的具體適用情形,先確定依法適用的處罰種類和幅度,再適用不予處罰、減輕、從輕、從重等法定裁量情節,并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對象、后果、數額、次數、行為人的主觀惡意程度等情節作出具體的處罰決定。
二、對具有多個裁量情節的,在調節處罰幅度時一般采取同向情節相疊加、逆向情節相抵減的方式,也可以將對整個案情影響較大的情節作為主要考慮因素。
違法行為人同時有兩個以上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應當分別裁量,依法合并執行,在具體裁量時互不作為從重情節。
三、對本基準第三部分具體行為的裁量基準未列舉的情形,可以按照本基準的一般要求,結合案件實際,并遵循同類解釋、過罰相當及比例原則,確定適用的具體裁量幅度。
四、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
(三)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四)有立功表現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對于法定處罰為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主觀過錯較小的,一般可以認定為“違法行為輕微”。
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指違法行為人第一次實施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行為,或者本次行為距此前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之日已超過2年,或者此前行為已過法定追究時效的。
五、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重處罰:
(一)有較嚴重后果的;
(二)教唆、脅迫、誘騙他人實施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行為的;
(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等打擊報復的;
(四)一年內因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受到兩次以上公安行政處罰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
第三部分 具體行為的裁量基準一、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
【法律依據】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裁量基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改正:
1、操控微型、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時間較短的;
2、因疏忽大意導致實名登記信息有誤的;
3、實名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未及時更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微型、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的;
2、操控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時間較短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的;
2、操控中型、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時間較短的;
3、經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后仍未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中型、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的;
2、故意使用虛假信息登記或采取其他手段規避監管的;
3、操控實名狀態驗證、激活狀態上報等功能被破解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的;
4、一年內曾因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規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
【法律依據】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監護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裁量基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無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現場指導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無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現場指導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
3、監護人一年內曾因監護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規操控飛行受到行政處罰的;
4、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
【法律依據】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飛行空域管理規定,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裁量基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飛行:
1、未明顯超出適飛空域飛行的;
2、未明顯超出批準的空域范圍飛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飛行,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微型、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的;
2、操控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時間較短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1、超過真高300米飛行的;
2、操控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的;
3、一年內曾因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內飛行受到一次行政處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空域保持能力、可靠被監視能力、速度或者高度等出廠性能及參數被破解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
2、一年內曾因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內飛行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3、在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機場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等區域飛行的;
4、飛行真高1000米以上的;
5、發生失控墜落、掛載物品掉落等安全事故的。
違法行為具有前款第1、2項情形,或具有第3、4、5項情形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在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處罰的同時,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四、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
【法律依據】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飛行空域管理規定,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裁量基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飛行:
1、未明顯超出劃定空域范圍飛行的;
2、操控A級模型航空器飛行,時間較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飛行,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A級、B級模型航空器飛行的;
2、操控C級、D級模型航空器超出劃定空域范圍飛行,時間較短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飛行,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模型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1、操控C級、D級、E級模型航空器飛行的;
2、一年內曾因在劃定空域外飛行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飛行,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模型航空器,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一年內曾因在劃定空域外飛行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2、在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機場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等區域飛行的;
3、飛行真高1000米以上的;
4、發生失控墜落、掛載物品掉落等安全事故的;
違法行為具有前款第1項情形,或具有第2、3、4項情形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在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處罰的同時,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五、非法擁有、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
【法律依據】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二條)非法擁有、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公安機關按照職責分工予以沒收,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裁量基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
1、非法擁有兩部以下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但未使用的;
2、主動上交非法擁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且未使用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1、非法擁有多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但未使用的;
2、非法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1、多次或長時間非法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的;
2、一年內曾因非法擁有、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受過一次行政處罰的;
3、非法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收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1、造成正常運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失控、墜落、毀傷的;
2、一年內曾因非法擁有、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3、造成較重危害后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的。
第四部分 相關規定
一、本裁量基準所稱“多次”“多部”,是指三次以上、三部以上。
二、本裁量基準所稱“以上”“以下”包括本數。
三、模型航空器的等級分類標準、登記管理制度、飛行空域劃定范圍等參見《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
四、本裁量基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來源:公安部網站。
來源:黑龍江省發改委網站。
PS:由于微信平臺推薦機制調整了,可能有些朋友會收不到我們的加更推送,大家伙兒別忘了給(通航圈)加上星標,以 免錯過更多精彩!加星標方法:戳關注,右上菜單欄“···”鍵,設為星標
需要進入通航圈交流群的朋友,
在公眾號對話框回復關鍵詞:入群。
免責聲明:本文及本公眾號任何文章之觀點,皆為交流探討之用,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本公眾號作者也不負有更新以往文章觀點之責任,一切以最新文章為準。用戶根據本文及本公眾號任何其他觀點進行投資,須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眾號不承擔任何責任。
⊙部分圖文源于網絡,僅用于學習交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通航圈:一個行業的跌宕起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