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站口“包干區”怎么劃、歸誰管,如今有了更明確的要求。近日,市城市管理委發布《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范圍劃分導則》和《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告知書》(示范文本),不僅明確了地鐵站口的“門前三包”責任范圍,還將掃雪鏟冰、垃圾分類、不私設地鎖石墩等內容加入了“門前三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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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站口有人行道的,責任范圍為軌道交通出入口建筑物、構筑物外側墻體向外延伸至人行道路緣石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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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沒有人行道的門店,責任范圍則一直延伸至道路中間線。(示意圖)
站口“門前三包”歸地鐵運營單位
北京是“門前三包”責任制的發源地,但地鐵站口一直未被納入“門前三包”范圍。有的地鐵站口曾經由屬地負責管理,有的歸地鐵管,還有一些地鐵站口屬于“模糊地帶”,缺乏明確的管理責任人。2026年1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版《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將地鐵站口首次納入“門前三包”范圍內,并明確提出,地鐵站口的“門前三包”歸軌道交通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地鐵站口的“包干區”到底該劃到哪?此次公布的導則給出了清晰答案。如果地鐵站口有人行道,那么責任范圍從地鐵出入口的建筑物、構筑物外側墻體向外延伸,一直延伸至人行道路緣石區域。如果地鐵站口毗鄰建筑物、構筑物或綠化帶,責任范圍從出入口建筑物、構筑物外側墻體向外,延伸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或綠化帶外側。有的地鐵出入口設在商場內或地下通道,這種情況,則不在“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范圍內。
五大場景分類劃分“三包”范圍
此次發布的新導則,按照五大場景,針對單出入口、多出入口、是否存在人行道等不同情況,給出了“門前三包”責任范圍具體劃定的統一規則。五類場景分別包括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商場、門店、集貿市場等場所;軌道交通;公園、火車站、公交場站等人流密集場所;建設工地等區域。
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等,“門前三包”主要負責臨街出入口建筑物、構筑物外沿的房基線至人行道路緣石區域。
而公園、景區、文化、體育和飛機場、火車站、公交場站等公共場所,其經營管理單位要負責該公共場所區域外側至人行道路緣石區域的“門前三包”。
就連建設工地,也有特定的“包干區”。施工單位或者待建地塊的建設單位,要負責其管理、使用區域外側至人行道路緣石區域的“門前三包”。
為了讓商戶弄清各自門店的“門前三包”范圍,導則詳細規定,如果門店門前有人行道,那么責任范圍為臨街出入口建筑物、構筑物外沿的房基線,一直到人行道路緣石區域。如果門前沒有人行道,責任范圍則一直延伸至道路中間線。
“爭議地帶”由城市管理部門協調
遇到“門前三包”責任范圍有爭議怎么辦?導則規定,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要結合本轄區內實際情況,依照劃分導則,具體確定“門前三包”責任人的責任范圍。若出現行政轄區交界區域責任范圍不明確的:跨街道辦事處的,由所在區城市管理部門具體確定;跨所在轄區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門統籌協調、予以確定。
除責任范圍有了統一規定,責任內容也有了新變化。此次發布的《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告知書》加入了一些新內容。例如,新版責任告知書中的責任內容,從過去的“包衛生、包綠化、包社會秩序”,調整為“包衛生干凈、包容貌整潔、包環境有序”,要求及時清除垃圾、廢棄物、積水、污水、污跡,及時清除影響通行的積雪殘冰,分類投放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垃圾。“不擅自設置地鎖、欄桿、石墩等設施”“不違規停放車輛”等新內容也被寫入責任告知書中。(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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