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每一個奮斗者破除戶籍與年齡壁壘
□ 張梓揚
近期,國家接連發布兩份民生文件,一份是《關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一份是《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為新型城鎮化與銀發勞動者權益,注入了溫暖的法治底色。
城市的胸懷,藏在為外來者提供的公共服務里。《實施意見》的核心目標是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務與戶籍掛鉤因素,推動公共服務“隨人走”,讓未落戶常住人口也能與戶籍人口同等享有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務 。《實施意見》提到,要加強隨遷子女教育保障,加強常住地基本醫療保障,強化就業基本公共服務等,讓“新市民”沖破戶籍這道無形的墻,讓公共服務從“認戶籍”邁向“認常住”。
近年來,江蘇及時把握這一民生關切,率先在落戶門檻上“做減法”。除南京、蘇州城區外,全省已全面施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同時,江蘇在公共服務上“做加法”,全面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這種不再以戶籍為唯一坐標的轉變,正在讓公共服務回歸本質。
如果說常住地新政解決了“人在哪兒,服務就在哪兒”的空間問題,那么《暫行規定》則精準回應了“年齡不設限,權益有保障”的時間命題。新規在制度設計上展現了極高的嚴謹性與科學性。《暫行規定》第二十三條明確指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彈性延遲退休的勞動者,在彈性延遲退休期間,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它精準區分了“彈性延遲退休”與“超齡務工”兩種不同形態,確保了延遲退休的勞動者依然能完整享受標準勞動關系的法律保護。這種“該保的保到位,該分的分清楚”的制度安排,既避免了法律適用的重疊與沖突,又體現了對勞動者權益的精細化呵護,彰顯了法治的溫度與智慧。
事實上,江蘇在該領域早已邁出了堅實步伐。江蘇在2022年修訂實施《江蘇省就業促進條例》時,就創新推出企業為超齡就業人員單獨參保工傷保險的政策,精準破解了高危崗位就業保障難題。如今,國家新規進一步固化了保障機制,為銀發打工族撐起了一把堅實的保護傘。
一座城市的進步,體現在讓每個人都能享有同等尊嚴的政策中。從“戶籍本位”走向“常住本位”,從“超齡用工無責”到“織密權益保障網”,不僅是制度的重塑,更是理念的升華。面向未來,隨著各項制度的全面落地,我們有理由相信,會有更多奮斗者在江蘇這片熱土上安下心、扎下根,讓無數“他鄉”真正成為安居樂業的“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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