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屏縣衛生健康局6月12日通報:近日,有媒體報道我縣一患者因腹瀉等癥狀入院6小時后死亡,引發社會關注。對患者的不幸離世,我們深感痛心。
2026年1月事件發生后,我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介入,組織醫患雙方共同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尸檢及醫療損害鑒定。2026年1月23日,醫患雙方共同委托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尸檢。2026年3月2日,尸檢報告結論為:患者死因符合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死亡。
2026年3月19日,醫患雙方共同委托廣東遠大司法鑒定所對此次診療行為進行司法鑒定。2026年5月18日,錦屏縣人民醫院收到廣東遠大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電子版),鑒定結論為:“錦屏縣人民醫院對被鑒定人的醫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該過錯與患者死亡后果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系,系同等原因,過錯參與程度45%-55%(建議50%)”。接到鑒定結果后,我局及時督促指導組織醫患雙方對鑒定報告審閱及賠償事宜進行協商,但醫患雙方對過錯參與程度以及具體賠償比例存在分歧,雙方多次溝通均未達成一致意見。目前,已啟動行政調解,相關工作正在積極推動中。
下一步,我局將堅持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依法妥善處理該醫療糾紛,切實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感謝社會各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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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錦屏縣衛生健康局)
此前報道
女大學生因腹瀉等入院6小時后死亡,鑒定認為醫院有過錯 家屬希望醫院盡快處理,醫院及衛健部門回應
“(我希望)盡快把這事處理了,還我女兒一個公道。”19歲的女兒不幸離世已近半年,貴州錦屏縣的龍鳳平希望被鑒定認為“存在醫療過錯”的醫院能盡快處理賠償等事宜。
6月11日,龍鳳平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1月22日,她正上大一的女兒敏敏(小名)因腹瀉、嘔吐等,到錦屏縣人民醫院治療,約6小時后經搶救無效離世。后經鑒定,敏敏符合因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死亡;醫院存在醫療過錯,與敏敏死亡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系,過錯系同等原因,醫療過錯參與程度45%至55%(建議50%)。
對此,錦屏縣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回應紅星新聞,建議家屬找衛健部門,因為調解需要第三方組織,醫院也會積極處理好此事。醫院及當地衛健部門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如調解不成,家屬也可走訴訟途徑。

鑒定意見為醫院醫療過錯與敏敏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
家屬:
希望盡快處理好
讓家庭正常生活下去
龍鳳平介紹,她家住在錦屏縣城邊上,事發前,19歲的女兒敏敏正在貴陽某學校念大一。今年1月,女兒放寒假在家。1月22日凌晨,因女兒身體不適,她送女兒在0時40分左右進入錦屏縣人民醫院急診科。入院前,女兒有點感冒,又有腹瀉、嘔吐等癥狀。
其提供的醫院病歷記載,敏敏是1月22日0時48分在錦屏縣人民醫院急診科就診的,在此2天前出現腹痛、腹瀉,伴惡心、嘔吐,1天前訴腹痛加重,由家屬帶入院就診,醫生診斷為急性腸胃炎、痛經。

敏敏生前照
龍鳳平稱,醫生開藥后,女兒在醫院接受輸液治療,總共輸了3瓶。中途,女兒說心慌想吐,她去找醫生,醫生未檢查就開了治療嘔吐的注射針劑。后來,女兒稱“想吐又吐不出來”,4時許,她又去問醫生,醫生說“藥效哪有那么快啊”。大概4時10多分,女兒輸液結束后,因身體發熱,想解開外衣。在旁邊的她準備去給女兒脫衣服,女兒卻突然意識不清,直接摔下床了,她“叫都叫不應了,就大聲地吼”。隨后,醫生和護士趕來。
其提供的病歷等資料也顯示,4時24分,敏敏突發意識喪失,跌倒于床邊,4時26分轉至搶救室。后經搶救無效,于6時42分宣告死亡。
據龍鳳平介紹及提供的司法鑒定意見書等,3月2日,司法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敏敏符合因患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死亡。3月19日,家屬和醫院共同委托另一鑒定機構對醫院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醫療過錯等進行鑒定。5月18日,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錦屏縣人民醫院對敏敏的醫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醫療行為與敏敏損害后果“死亡”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過錯系同等原因(原因力大小),醫療過錯參與程度45%至55%(建議50%)。

鑒定意見顯示,敏敏符合因患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死亡
“鑒定時,醫院負責人還對我說‘絕不推卸責任,結果出來了,該怎么賠就怎么賠’。”龍鳳平說,今年4月,女兒的遺體處理后,家人已將其安葬。拿到鑒定報告后,代理律師在和醫院聯系,醫院表示不認可鑒定結果,此事遲遲未有進展,至今已有20多天。她表示,希望醫院盡快處理好此事,還女兒一個公道,也讓他們家庭能正常地生活下去。

敏敏(右)生前照
龍鳳平的代理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最初,醫院醫務科相關負責人稱“要對這個(鑒定)結果進行申訴”,后面醫院相關負責人又給他打電話,意思是“要開會之后再給方案”。直到6月10日,醫院醫務科相關負責人打電話給他,讓他們聯系衛健局。
醫院和衛健部門:
調解需第三方組織
調解不成可走訴訟途徑
6月11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上錦屏縣人民醫院醫務科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介紹,6月10日,醫院對龍鳳平的代理律師說,“按鑒定結果,大家來溝通一下,把這個事情處理了”。對于代理律師稱醫院讓其找衛健部門,該負責人予以肯定答復,其解釋說,鑒定結果出來了,肯定需要有第三方來組織協調。
該負責人還表示,最開始,醫院對鑒定結果有一些異議,也正常。他還說,醫療糾紛解決有幾個途徑,如果溝通不了,到法院也是可以的。
“我們都是當父母的,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是站在父母親的角度,也在思考這個問題。”隨后,該醫院主要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醫院很重視此事,但鑒定結果出來后,因為醫療糾紛處理的相關管理比較規范,他曾建議龍鳳平的代理律師向主管部門申請,由主管部門組織調解。如家屬對鑒定結果有意見,其代理律師也可啟動法律程序。“因為涉及醫療保險的問題,必須要有第三方來組織調解,醫療保險的機構也要參與其中。”
該負責人證實了鑒定結果,并表示最初醫院內部有部分人對鑒定結果有不同意見。他稱,他向家屬的代理律師說過,醫院對此鑒定結果,如果能在50%(醫療過錯參與程度)上下“小范圍地溝通一下”,醫院基本不再做鑒定,也是認可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作為父母親,一個大學生突然不在了,我們也要從這方面充分考慮。”他說,從他的角度來說,還是要把這個事情盡快地處理,減少對死者父母的情感上的傷害。為此,其建議家屬可以先找衛健部門,由衛健部門來主持,按照鑒定結果進行第三方調解。此外,家屬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對于家屬所稱的醫院在“拖”,該負責人表示,這不存在。“我們一定會積極把這事處理好。”
當天,錦屏縣衛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尸檢結果顯示敏敏符合因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死亡后,他們建議醫患雙方做醫療損害鑒定。后經鑒定,有了醫療損害的責任劃分,“劃分是(醫療過錯參與度)45%到55%,建議50%”。此后,醫院聯系了家屬代理律師,希望家屬走法律訴訟途徑更好。直到6月10日,醫院又聯系對方,表示對方既然不想走法律程序,可到衛健局申請“走調解”。但到目前,家屬方還沒找衛健部門。
“他們找來的話,衛健局肯定會找醫調委,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并沒有推諉和不理。”該負責人表示,敏敏家屬方如不愿意走訴訟途徑,可到衛健部門,先走調解程序;如果調解不成,雙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她看來,通過訴訟程序,更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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