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娛樂圈和法律圈的目光都聚焦在尼克·雷納身上——這位32歲的男子因涉嫌謀殺父母正在候審,卻在近日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令人咋舌的申請:他要動用父母生前為他設立的150萬美元信托基金。
先給不了解背景的朋友們補個課。去年12月,尼克78歲的父親羅伯和70歲的母親米歇爾被發現死于洛杉磯家中,尼克隨后被逮捕。他否認了持刀殺害父母的指控,但案件的血腥程度和涉案人的身份讓它迅速成為全美關注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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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起案件又添了一把火。根據6月8日提交到法庭的申請書,羅伯和米歇爾在去世前為兒子設了一筆“較小的、獨立于他們個人受益的信托”。按照計劃,尼克滿30歲時應一次性獲得一半的錢,滿35歲時再拿余下部分。申請書稱,尼克說自己從未收到過第一筆錢,并已“連續數月反復追問”信托管理人,要求拿錢。
家庭法認證專家、Sullivan Law & Associates的資深律師瑞秋·貝內特在最新一期的《Legally Us》節目里拆解了這個情況有多棘手:“這份要求讓信托管理人陷入了兩難境地,因為這件事正好踩在了信托法和加州‘殺人者法規’的交叉點上。”她解釋,“殺人者法規”的核心就是,一個人如果故意殺死了他本可以繼承財產的人,那就不能通過這筆繼承來獲利——哪怕是間接的。貝內特直言:“如果尼克·雷納被判有罪,卻還能拿著父母幾百萬美元的錢為自己辯護,那這件事從直覺上就是錯的。這種荒誕的結果恰恰是‘殺人者法規’想要堵死的漏洞。”
但尼克這邊的邏輯是另一套。他的申請書主張,這筆錢在他被刑事指控之前就已經合法屬于他了,所以殺人者法規管不到這上面。申請書還強調,信托是不可撤銷的,而且目前“沒有司法判決認定尼克沒有行為能力”,所以信托管理人不能扣著錢不發。至于錢的用途,尼克說他需要支付法律費用,還要往他在監獄的小賣部賬戶里存點錢。申請書甚至訴苦說,他現在連“服刑期間的基本必需品”都買不起,也付不起律師費。貝內特分析說,尼克這邊打的算盤就是“這是我爸媽早就定好的信托”,這就是他找到的漏洞。不過他本人的精神狀況記錄——公開吸毒史和曾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癥——在這起爭奪戰里是柄雙刃劍。據貝內特解釋,法律允許信托管理人在受益人法定無行為能力時代為扣住錢款,這也是尼克之前沒能收到第一筆錢的原因。
一邊是等待審判的殺親嫌犯,一邊是鐵了心要拿父母遺產為自己“續命”的兒子。尼克·雷納這回算是把加州繼承法逼到了墻角。無論結局如何,這起案子的走向都會成為未來類似家庭悲劇里繞不過去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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