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Nature 雜志在自然指數欄目發表題為《中國通訊作者數量歷史性高的原因是什么?》(What’s behind China’s historically high counts of corresponding authors?)的報道,一項發表于Scientometrics 的研究發現,2016年至2020年間,中國近三分之一的論文擁有多位通訊作者,在醫學和藥理學等研究領域,中國研究人員在一篇論文中列出多名通訊作者的可能性約為其他國家研究人員的九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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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由中國研究團隊發表在《科學計量學》(Scientometrics)上的研究,重點考察了Web of Science數據庫在2016年至2020年收錄的近175萬篇論文,以評估全球范圍內一篇論文有多位通訊作者這一情況的普遍程度。
結果顯示,2020年,中國研究人員發表的論文中約30%擁有多位通訊作者,較2016年的21.6%有所上升,這一比例幾乎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倍。與此同時,同期全球平均水平相對穩定,從7.1%上升至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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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還發現,新加坡和韓國的研究人員發表的有多位通訊作者署名的論文比例較高,2016–2020年間均保持在略低于20%的水平。當研究數據集中剔除了來自中國、新加坡和韓國的論文后,整體比例的平均值降至約7.5%。
具體來說,中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差異因學科而異。例如,在醫學和藥理學領域,中國研究人員列出多名通訊作者的概率約為全球水平(不含韓國、新加坡)的9倍,而在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這一數字約為5倍。
論文合著者Tian Wencan表示,在大型合作研究項目中,設置多位通訊作者可以體現真正的共同領導和責任。然而,某些國家的科研評價體系中對特定作者署名位置的過度重視,可能導致通訊作者身份容易被濫用。
Tian進一步指出,研究周期內國內原有的評價體系在考慮晉升、經濟獎勵及科研經費分配時,特別強調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這或許是造成上述現象的原因之一。另外他還表示,此后的體系進行了改革,目前已更接近于“強調實質性貢獻、同行評審和差異化評估等國際公認的原則”。
2020年初,教育部和科技部聯合發布聲明,要求各機構不得單純以論文數量或被引用次數為依據來晉升或招聘研究人員。隨后,NSFC終止了針對論文發表給予研究人員現金獎勵的政策,并采取了更嚴格的措施打擊“掛名作者 ”。Tian認為,這些規定對于遏制不規范的署名行為,確保作者署名回歸其“體現學術責任與實際貢獻”的核心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俄亥俄州立大學退休公共政策學者Caroline Wagner表示,在原有體系中,通訊作者通常與第一作者署名在機構評估中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權重,“這促使人們在單篇論文中增加高價值名額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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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貝魯特美國研究所的信息科學家Lokman Meho對新加坡和韓國的研究結論產生了濃厚興趣。他提出,這些結果可能反映出這些國家“高度競爭、注重績效的研究體系”,以及在承擔領導性角色并爭取榮譽時所帶來的壓力。
Tian則認為,新加坡多通訊作者論文比例較高的情況,反映了其研究人員在一個小規模但與全球緊密相連的國家中研究體系的運行特征。Tian補充道,“在這種合作結構中,多位首席研究員或負責人可能會共同承擔項目領導和學術交流的責任,這使得共同通訊作者的安排更可能出現。”
Tian表示,為了確保作者身份不被濫用,透明度至關重要。比如鼓勵或要求作者披露他們在研究中實際發揮的作用,要求所有作者提交強制性的貢獻聲明,均有助于規范作者身份使用。
他指出,目前政策要求申請人“區分獨立作者與共同作者、明確各自貢獻”的做法有利于回歸實際學術貢獻及責任,有助于遏制作者名單的虛增并維護科研誠信。
文章來源: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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