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將兄/文
阿里司法拍賣上新,其中有四瓶茅臺酒頗為引人注意。這四瓶茅臺分別為1.5升裝2018年生產(chǎn)的53°醬香型白酒(兩瓶)和500毫升裝2018年生產(chǎn)的30年貴州茅臺酒(兩瓶)。
而這四瓶茅臺的“主人”,是曾任吳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的王海寧。
王海寧在去年6月“落馬”,今年3月27日,因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03.4656萬元,王海寧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退繳的受賄犯罪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這四瓶茅臺,應(yīng)該就是王海寧“退繳的受賄犯罪所得”,而拍賣最終也會被依法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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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升的涉案茅臺酒。
根據(jù)拍賣信息顯示,在拍賣前這四瓶茅臺酒先被鑒定過,貴州茅臺股份有限公司確認這四瓶酒為原廠正品;然后鑒定方通過向茅臺酒線下專營門店、酒類經(jīng)銷商詢價以及收集線上相關(guān)交易信息,選取與鑒定對象在生產(chǎn)年份、產(chǎn)品規(guī)格、瓶裝容量等方面一致的同類茅臺酒交易價格,經(jīng)綜合分析,最終確定價格——
1.5升的茅臺:8500元 500ml30年茅臺:1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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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30年貴州茅臺酒。
一個有趣的現(xiàn)象是,寧夏各級法院拍賣茅臺頗為常見,也頗為搶手,鮮有流拍,這里面有的也涉及到了其他的落馬官員。
比如2025年2月,銀川市中院曾拍賣過一瓶貴州茅臺(80年),估價為19.9999萬元,起拍價為13.99993萬元,最終經(jīng)過46次競價,這瓶酒的拍賣價格達到了19.599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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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瓶酒的“主人”,則是寧夏原正廳級干部殷學儒。
而王海寧這次被拍賣的還有一根涉案的100克金條,這根金條在被鑒定時(2026年5月15日),價格為10.49萬元,并以此價格起拍。不過短短1個月時間過去,如今金價下跌到了每克917元左右,恐怕拍賣之時難有人出價。
如此看來,茅臺的誘惑和持久性要比黃金還要強上幾分。也正因如此,這類高價酒水,常常成為貪腐案件中的涉案物品。
最后想說的是,公職人員手握公權(quán)力,當堅守底線、廉潔自律,切莫被名酒、黃金等身外之物蒙蔽雙眼,觸碰紀法紅線。
伸手必被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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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老彭
□校對:英子 搖搖
□審核:老六 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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