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只告訴你一件事:道歉到把商標白送出去,這事少見。
大家好,我是熱點哥。
唉,這事兒鬧的。6月15號凌晨,遇見小面的創始人宋奇,出來道歉了。
不是普通道歉。他把商標,第35類的,直接無償贈給對方了。白送。
我看完那封信,愣了幾秒。說實話,這幾年的輿論場上,道歉信咱見多了,這么干脆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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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你應該也聽說了。起因是河南南陽有一家夫妻店,叫“渝見小面”。兩口子老老實實賣碗面,開了好幾年。結果被遇見小面告了,說商標侵權,索賠七八千塊。
老板娘急哭了。她說我賣1000碗面才夠賠這個錢。這話我聽著扎心。
你想想,那是碗小面啊,不是別的。一碗能掙多少?三塊?五塊?人家得一碗一碗端到客人桌上,端幾百上千次,才能把這個窟窿填上。
事情上了熱搜之后,遇見小面那邊6月13號撤訴了。然后隔了一天,創始人出來道歉,承認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誤”,把商標也送了。
熱點哥認為,這次道歉之所以能被大家接受,有幾個地方跟別的危機公關不太一樣。
第一,沒甩鍋。
他說的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誤,沒說法務外包、沒說是下面人干的、沒說流程問題。大企業出了問題,最容易干的就是甩鍋,這次沒甩,自己認了。這很難得。
第二,補償到位了。
嘴上道歉誰都會,真把商標送出去,那可是實打實的利益。第35類商標,搞餐飲的都懂,那是核心類別,能開店能連鎖的。他把這個送出去,等于承認了對方用這個名字的正當性,以后也不會再找麻煩。
第三,時機雖然晚了點,但姿態夠低。
說實話,早干嘛去了。發律師函之前怎么就不想想呢。但鬧到這步,品牌沒硬扛,創始人出來說話,退得算體面。
咱聊點深的。
熱點哥認為,這事兒暴露了一個很要命的問題——大品牌的法務部門,干活太機械了。
我猜整個過程是這樣的。法務那邊日常做商標監控,掃到了“渝見小面”,一看,近似度挺高,那就按流程走唄,發函、起訴。對他來說是例行公事,對那個老板娘來說,是晴天霹靂。
這就是大企業病。你規模上來了,流程完善了,但人也慢慢變傻了。你不會多看一眼,這個被告是故意碰瓷的,還是老老實實做買賣的。你不會多想一下,這一告下去,輿論上會是什么反應。
你啥都不想,就按流程走。
走完發現,走到坑里了。
還有個細節,我想多聊兩句。
那個老板娘說了一句話,特別有意思。她說:“于私,我不接受道歉。但為了行業,我愿意接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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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品品這話。
于私不接受,什么意思?意思是我受的委屈、我流的眼淚、我那些天睡不著覺的焦慮,不是你一封信能抹掉的。這是一個普通人最真實的情感反應。
但后面半句更讓人心疼。她說為了行業,愿意接受和解。你聽聽,一個開夫妻店的小老板,被人欺負成這樣了,想的還不是自己那點事兒,想的是能不能給同行的那些人,趟條路出來。她不光是為自己爭的,也是替那些碰上同樣事的小店主們爭的。
熱點哥認為,這場風波過后,有幾個道理是明擺著的。
第一,商標保護沒毛病,但不能濫用。你保護自己可以,但別把通用詞、常見詞都圈成自己的地盤。像“遇見”“渝見”這種詞,你注冊了,行。但不代表全天下只要帶這倆字的你都能管。法律上說得通,情理上說不通的事兒,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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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維權之前,先看一眼對方是誰。是故意山寨你、想渾水摸魚的,那告他沒商量。是老老實實做生意的夫妻店,名字可能想到一塊兒去了,你就不能先派個人去聊聊?非要一上來就甩律師函?這中間有個度,你得拿捏。拿捏不好,口碑就崩了。
第三,道歉這個東西,早比晚好,真比巧好。
這次遇見小面能稍微扳回一點,是因為他后面這幾步走得還算真誠。但如果一開始就沒這事兒呢?如果他法務部門在發函之前,多問一句,多看一眼,是不是就不用鬧到這個地步了。
事已至此,商標送了,歉道了,夫妻店那邊也接受了和解。
熱點哥最后想說一句。品牌這東西,不光是你店里掛的那個招牌,更是老百姓心里那桿秤。你今天怎么對待一個只有幾張桌子的小面館,明天大家就會用同樣的態度來對待你。
好了,今兒就嘮這么多。
你們怎么看這件事?遇見面館這種“先告人、再道歉、最后送商標”的操作,你覺得是真心的還是被輿論逼的?如果你是那個老板娘,你會原諒嗎?來評論區聊聊,挺想聽聽你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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