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2026大連夏季達沃斯論壇”期間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飄物實施臨時管控的通告》,6月23日至6月25日大連市行政區全域禁止升放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大連公安持續嚴厲打擊各類“黑飛”違法行為,近期查處多起案件。
案例一:超高飛行
6月2日,公安機關在網絡巡查中發現,劉某為追求云海照片拍攝效果,多次超高飛入管制空域進行拍攝,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二:未成年人黑飛監護人被處罰
5月14日,13歲未成年人唐某在未履行空域審批手續、無監護人陪同下擅自操作無人機航拍,對其監護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穿越鐵路沿線飛行
5月26日,袁某使用農用植保無人機在鐵路沿線附近噴灑農藥過程中,未按規定降落后再進行作業,而是直接飛越鐵路,嚴重危害鐵路安全,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機場限飛區飛行
5月2日,范某使用無人機,未履行空域審批手續,在機場限飛區飛行,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五: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內飛行
5月10日,袁某操控無人機在銀沙灘附近管制空域內飛行,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無人機飛行注意事項
登記范圍
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民用無人機所有者(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等),應當依法進行實名登記。民用無人機種類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大型無人機。
登記方式
UOM實名登記:請民用無人機所有者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網址:uom.caac.gov.cn)或管理平臺移動端“UOM”App上進行實名認證登記,并將實名登記二維碼粘貼到無人機機身上。
安全規范
起飛前需查詢適飛或管制空域情況。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根據需要劃設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簡稱管制空域)。
管制空域: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以及周邊空域,軍用航空超低空飛行空域,以及下列區域上方的空域應當劃設為管制空域:(一)機場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二)國界線、實際控制線、邊境線向我方一側一定范圍的區域;
(三)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監管場所等涉密單位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四)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域、核設施控制區域、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生產和倉儲區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儲區域;
(五)發電廠、變電站、加油(氣)站、供水廠、公共交通樞紐、航電樞紐、重大水利設施、港口、高速公路、鐵路電氣化線路等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六)射電天文臺、衛星測控(導航)站、航空無線電導航臺、雷達站等需要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設施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七)重要革命紀念地、重要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八)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區域。
管制空域的具體范圍由各級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按照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的規定確定,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和承擔相應職責的單位發布航行情報。
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管制空域范圍以外的空域為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適飛空域。
法律責任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飛行空域管理規定,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守法合規飛行既是對自身權益的保護,也是對公共安全的守護,切勿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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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黃鳳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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