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國家稅務總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稅務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捅出來一個大瓜——“米村拌飯”居然因為“逃避繳納稅款”被稅務局罰了,而且竟然是一張僅有千元級別的稅務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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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看錯,就是那個喊著“朝鮮族非遺美食”、將門店開到新加坡的千店頂流品牌。大家別緊張,這次出事的不是缺了多嚴重的大稅種,因為被定性為偷稅的稅種,是一個很多人、很多小型公司完全不知道要交的:印花稅。
這一波屬實是查漏補缺,補到了法律的天花板上。 事情是這樣的:經延邊稅務局稽查,在2025年5月至12月的8個月里,米村餐飲連簽了12份租賃、建設工程和購銷的合同,都沒有如實申報繳納印花稅。經核算,8個月12份合同總計加起來,少交的稅款也就2883.31元。
就是這么區區兩千多塊錢,依然觸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高壓線。由于這是米村餐飲在五年內首次因為偷稅被處罰,同時在此次檢查中配合情況良好,所以稅務機關按照《東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了法定最低幅度裁量,處以了少交稅款0.5倍的罰款,罰金總共也就1441.69元。
本來一件三千塊不到的漏稅案,按理說頂多就是吃個行政警告。但是放在米村這種體量身上,這個反差就太炸裂了:幾百億估值品牌的出海排頭兵,險些栽在了1200度的石鍋面前。
要知道,這可是石鍋拌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傳承者,員工規模已超過28000人。這背后不僅牽扯到資本極其關注的財稅規范性、IPO之前的風險排查,更釋放出一個極其殘酷的連鎖信號:不管你門店有多火,大數據的鐳射燈下,3塊錢的印花稅該補也得補!
這波操作也活生生給餐飲界的老板們上了一課: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到位,原來真的會被抓住尾巴拍在沙灘上。輕如鴻毛的三千元稅款,狠狠抽醒了快節奏發展下的野蠻財稅法漏洞。對于很多正在沖千店的餐企來說,合規即生命,可絕不只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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